環保署抓鬼記四
鬼環評鬼把戲 中科三期過關!

2010/08/31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王毅丰 行政院長吳敦義口中的「符咒」終於被拔除了。中科三期環評闖關成功。8月31日下午,經過兩次延期之後,環保署召開環評委員會197次會議,單審中科三期環評案,由環保署長沈世宏主持,在與會的環評委員皆無異議的情形下,沒有經過投票,而直接由沈世宏裁示,接受8月25日環評初審會議的結論,也就是「有條件通過」中科三期環評。

有條件就是無條件,也就是有條件…/strong> 不過環保署署長沈世宏特別針對「有條件通過」的「條件」作出解釋,認為「條件」指的是環評通過之後,開發單位應該辦理的事項,「條件」完成與否,與環評通過與否無關。行政法院在2008年,就是認為中科環評未完成「健康風險評估」,這一個2006年「有條件通過」環評的「條件」,而撤銷了中科三期環評結論。因此,這一個解釋,也是沈世宏在遵守法院裁決之餘,再一次對法院判決的挑戰。

環評法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環評結論分成「通過」、「有條件通過」、「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評」,以及「不應開發」四類,而任何一本環評報告,勢必都 充滿了許多在環評通過之後,開發單位需要進行的工作,而「有條件通過」環評所指的「條件」,如果也都是在環評通過之後要完成的事項,那麼「有條件通過」和 「通過」的差別在什麼地方?沈世宏在法院判決之後,一席「有條件通過就是通過」的談話,直接將兩類環評結論混為一談,環評委員陳鎮東認為既然環評會議的「條 件」不影響環評通過的效力,「那就直接『通過』,不需要『有條件通過』就好了」,不過他的看法並沒有得到在場任何一位環委的附和。

環評結論與政治辭令 根據環保署自己公佈的數據, 自從1984年,環評法公布施行到2009年底止,各級環保主管機關受理的環評案件共1,797件,其中「有條件通過」有1,346件,佔74.9%、 「通過」的有213件,佔11.85%;為什麼「有條件通過」的比例如此之高?除了環委們希望在環評會議後、環評結論生效前,再進行一些補強或評估,以完善環評的結論外,更重要的原因,可能還是,這是一個「政治辭令」。

「有條件通過」比起「(無條件)通過」,總是讓環評會看起來好像比較嚴謹、比較有做了些事情,所負擔的責任看起來也比較不會那麼大,尤其在中科三期爭議如此之大,「(無條件)通過」看起來像什麼話?但是經過環保署解釋之後,與「(無條件)通過」無異的「有條件通過」,就連沈世宏自己也沒有辦法分別清楚,會議一結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一度直接回應「兩者都有」,後來立刻改口,堅稱是「有條件通過」,但是後來又表示,「如果有疑義,要看法規會的解釋。」

來來來李俊璋,一起來吧! 環委會在今天的另一個重點,在於「沒有表決」,這導因於25日的初審會,先是在環委李育明的提議下,將選項篩減為「有條件通過」與「續審」兩項,接著又在主席李俊璋的主導下,把「有條件通過7:續審6」的投票結果,解釋為「有『有條件通過』的共識」;前環評委員李根政說,一般初審會議都會提出兩個以上的選項,送到委員會,讓委員會選擇,但是因為這一次初審會議只提出了一個選項,造成委員會根本沒有其他的選擇,擔任主席的沈世宏在在場環委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條件下,不經投票,順水推舟,直接做出裁示。

如此一來,也等於把責任丟給初審會議的成員,尤其是當天主席李俊璋,以及環委李育明分擔,在今天的會議中,沈世宏甚至讓遠在美國的李俊璋透過 Skype說明「健康風險評估」的情形,李俊璋既一手主導環保署「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又在這一個階段中,護航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快速通 關,既然功不可沒,承擔一些責任大概也是應該的。

DSC_6571 環評會議民間團體發言時,學生將facebook(臉書)上有人購買刊登的「壞環委李俊璋、李育明」的廣告頁面秀在螢幕上,給在場所有人看,其中之一的「壞環委」李育明就坐在現場,另一個「壞環委」李俊璋據說正在國外用Skepe視訊參與會議。(攝影:王毅丰)

不過,把責任推給這些「專家」並不代表沈世宏可以在這場環評的歷史責任中脫身,因為當天還是有陳鎮東委員提議要「(無條件)通過」,這代表即使初審會議只有提供一個選項,委員會還是可以討論其它選項,並不是說初審會議沒有選項,就不能討論,但是委員會的委員還是沒有人提議要討論「進入二階環評」的選項,與其說環委沒有選項,不如說這只是一個局,局設好了,沈署長在台上壓陣,怯懦的環評委員只能乖乖地坐在台下聽沈署長的指揮,演一場戲,不敢打亂這場局,而這場戲的歷史責任,是在場內的每一個環評委員,包括環保署長沈世宏在內,都要負完全的責任。

爭議未決 被環團批判為「鬼環評」的這一次審查會,就在沈世宏等人主導的這些「鬼把戲」下落幕;不過環保署與行政法院的衝突,只怕愈演愈烈,在行政法院分別就中科三、四期環評,在判決、裁決上不斷明確表達立場,而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不滿環評過程與結果、希望透過司法手段,挑戰環保署的情形下,中科,乃至未來更 多環評的爭議,只怕不會因為今天環評的拍板定案,而劃上句點。

回應

有關苦勞網報導「2010/08/31環保署抓鬼記四 鬼環評鬼把戲 中科三期過關!」、「2010/07/29環保署抓鬼記三 中科環評政治學:么鬼假細意」內容,指名道姓刊載環評委員發言,違反本署環評會議採訪共識規定,且錯誤不實多處。環保署要求移除兩則報導,並說明致歉,請苦勞網於9月3日前處理。若未獲善意回應,本署將不再提供苦勞網記者於本署進行採訪。

我認為公民有知的權利。
另外,請環保署將所謂『且錯誤不實多處』說清楚,以利觀眾瞭解判斷。遮掩只會讓人覺得心虛。

公關就是要與人為善的,妳們這種公關到底是在幫環保署還是害環保署啊,兇屁啊,要這麼兇有種就直接叫法務出來啊,難看死了。

上次才有一位官員跑到張大春網上留訊息
要找他出席某個跟外國人見面的場合
連署名都沒署名 像是在叫小的
結果被張大春砲到爛掉 這次又來一個這款的
真是超沒禮貌 又惡霸到極點
自己都要給自己的業務資源回收掉
這世上有些人就是同一個生殖器官生出來的人
才會共享同一顆大腦

環保署就乾脆禁止民眾進入發言,順便禁止環評委員進入發言,在禁止立法委員進入發言,只要沈世宏自己批准環評,不是更威風??

環保署好大的官威啊...怎樣?在網路上留言就要人家刪去對自己不利的報導,果然像是做了虧心事的樣子,還是環保署官員們在懷念威權時代,哪間媒體看不順眼就要來抄掉了

我比較有興趣的是,怎麼會有這麼難以理解的公關手法?
正常來說,單位對於這種沒太多人會仔細從頭讀到尾的不利報導
通常採取的方式是冷處理、不予理會
反正記者寫多了同樣的東西自己也覺得無趣、讀者也覺得無聊了
自然事件就會淡掉了

怎麼會是當事人自己跳出來把事件炒熱
還說要禁止記者進入採訪來增加衝突點
這是哪一招啊?
是擔心記者沒有點可以攻擊,趕快自己提供爆點嗎?
還是好心想要替苦勞網提升媒體知名度啊?

我保證沒有一個媒體會因此刪文或害怕不能進入採訪
只是會更加見獵心喜,最好是接下來還有你一來我一往的口水仗來增加可看性。
總之這樣的事件處理方式,真的很難理解。難道這就是官員跟一般人不一樣的地方?

苦勞網麻煩查證一下寫個回應吧。

這位網友

回應昨天晚上就出來囉
請看<a href="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4262">環保署抓鬼記五</a>

苦勞網編輯

抱歉看到了
謝謝~文筆真是幽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