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嚴以來頭一遭 市府非法解僱工會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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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新聞聯絡人:停管處產業工會秘書 黃健泰 0972-174-072 ru04w94@gmail.com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產業工會三位常務理事韋秀蓮、朱嘉英、黃淑美及理事洪連佐(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於12 月15日遭台北市停車管理處以曠職為由解僱。工會四名遭解僱的幹部在下午兩點身掛:「市府打壓工會、違法解僱」的布條,在市政府大門靜坐,經過大約半小時,市府派出約二十名警力堵住大門口,並舉牌警告,幸未發生進一步衝突。隨後,勞工局長蘇盈貴自議會返回市府大樓經過抗議現場,在得知工會幹部遭停管處解僱後,蘇局長一一與抗議幹部握手,並說:「我會幫你們」。工會幹部隨即前往勞工局檢舉停管處違反勞動法規,請勞工局做出認定。

工會表示,停管處自張哲揚處長二月上任以來勞資爭議不斷,包括變更工時、刁難工會幹部公假、停止代扣會員會費等。但工會始終堅持立場要求資方遵守歷次勞資協議,並於8 月10日發動停車收費管理員至市府遊行抗議,因此資方故意違反工會法第 35條,藉故拒絕給予工會幹部公假,再以曠職為由予以解僱。

工會並表示,郝龍斌市長於95年 11月 19日參選時,承諾只要市府員工反對,就不推動外包,但停管處卻於 11月27 日起將西門町商圈汽、機車開單收費業務委外,工會因此多次上街表示反對。工會表示,反對外包不僅為保障管理員員工工作權,也反對針對較弱勢的機車族群收費,況且西門商圈尚有許多巷弄尚未完成道路徵收,冒然收費只會造成巷弄停車更泛濫。

工會表示,每次工會幹部請公假皆附上工會正式公函,而四位工會幹部10 月份公假問題,雙方雖於勞工局三次調解,資方仍堅持違反工會法第35 條拒絕給予公假,資方更刻意將一天的公假中不准其中一部分,再以違反勞動法令(註)的「工作規則第43 條:無故遲到或擅離工作崗位二小時以上者,記曠職。」來假造工會幹部曠職。這種違法刁難工會幹部公假、非法解僱工會幹部的行為,擺明就是要打壓工會。 停管工會及四位遭解僱的工會幹部都表示,這種政府部門藉非法解僱工會幹部來打壓工會的行為,是解嚴以來從未發生過的事情。對於市政府的無情打壓,工會幹部表示:如果停管處沒有立即撤銷解僱,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抗爭,絕不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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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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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管處快樂收費員之家
希望借此令人厄惋的事件讓1500位公有停車管理員們更加團結
歡迎還不知道有收費員家族的管理員們可以介此事件知道並加入
加油!

你們真該醒醒ㄌ
經濟這麼不景氣
如果把你們的工作待遇跟內容拿出去跟別人比
應該會有很多人羨慕吧!!
公會這些人作威作福
享受一堆好處
然後把市政府的官員拿來當箭靶
煽動你們反對政府
他們真的是在為了你們還是自己阿?
但是市政要推動
很多地段你們明明沒有人力去收費
為什麼不把這些權利讓給需要這份薪水的人
你們的工作應該要受到保障
但是保障不是擋著政府眼睜睜看著該收費的地段不收費
只是因為你們的公會搞鬼他們自己享受了利益
卻一直煽動你們支持他
但是事實他們在害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