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失言後現身 龍山寺前居民力挺
「對話」無效 遊民議題原地打轉

2011/12/25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應曉薇加油!應曉薇委屈啦!」,「你們把遊民帶回去!」,「你們來住萬華!」聖誕節的晚上,各里長加上動員來的群眾們高聲呼叫著,把戴著聖誕帽,喊著「曉薇灑水去、遊民何處去」網路動員而來,挑戰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鄉民」逼到一角;台北市萬華龍山寺前的艋舺公園一片混亂。

12月25號晚上的狀況:難以公開對話的場合(攝影:孫窮理):

從另外一邊,網路動員挑戰應曉薇的快閃族(資料來源):

應曉薇說「對遊民灑水可以領獎金」或許可以像她自己解釋是一句「玩笑話」,不過在10月27號議會質詢的紀錄裡,要求執行單位直接對遊民灑水,那是貫穿整個質詢的脈絡,她甚至說,「貴處只要決定用水管向遊民噴水,全萬華區的居民都會感激你。處長,你有沒有這個魄力?我也可以陪你去,頂多我們戴上鋼盔,執行任務的同仁要注意安全。」這不是「一時失言」就可以解釋的:20111027台北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

4月13日,市議會施政報告質詢,應曉薇針對《街友管理自治條例》,也提出「如果我們今天可以將艋舺公園六、七百位遊民,不是臺北市的人,就請他們回去他們居住的地方…不是屬於臺北市的街友,我們艋舺人沒有必要提供吃、住、玩、樂給所有街友嘛!對不對?」:1110102施政1000413-4

當代漂泊協會公佈的影片,艋舺公園的清潔人員的確沒有「對著遊民灑水」,但是使用高壓噴水器噴水「趕人」的動作卻是十分明顯;責備聽命行事的清潔人員,或許真的是「委屈」他們,錯的不是他們:

在市議會質詢時要求台北市工務局對遊民灑水,而引起網路上一片撻伐之聲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5號晚間8點現身前召開記者會,萬華地區數個里長動員群眾前往表達支持,而網路動員前來,抗議應曉薇言行的散眾,則三三兩兩混雜在居民、記者之間,喊了幾句口號,就淹沒在萬華居民、記者、圍觀路人中;23號召開記者會,並發佈新聞稿批評應曉薇的「當代漂泊協會」等團體([1][2]),並沒有在這個群情激憤的場合出現,提出質疑;而與萬華地區也頗有淵源的人民老大性福團、算障團成員也到場,試圖與群眾對話,不過在場人多口雜,居民「相挺」的情緒高昂,偶而幾句對答,也無法形成真正的討論,整個記者會,在應曉薇說完話離去後,草草結束。

應曉薇的「失言」與《街友法》

應曉薇承認失言,表示自己要「清潔人員往遊民身上潑水可以領獎金」這些話是「一時失言」,她願意道歉,她說「我說錯了話,沒有什麼委屈,不過委屈的是這裡的清潔人員,他們沒有向遊民的身上灑水」,應曉薇問,「這在這裡的人的人權在這裡,住在這裡的人的心聲誰聽到?」應曉薇並強調要推動制定《街友法》,以及台北市的《街友管理自治條例》;這也是她在萬華區競選市議員時所主打的政見訴求。

《街友法》是什麼東西?在今年10月27號,市議會質詢中,應曉薇也點出了她的問題意識;她提到「社會局趕半天這些遊民都趕不走…因為沒有制定街友法,警察無法可管。」在今年4月13日,市議會施政報告質詢,應曉薇針對《街友管理自治條例》,也提出「如果我們今天可以將艋舺公園六、七百位遊民,不是臺北市的人,就請他們回去他們居住的地方…不是屬於臺北市的街友,我們艋舺人沒有必要提供吃、住、玩、樂給所有街友嘛!對不對?」的看法,解決「遊民問題」法制化的著眼,在於把他們「請走」。

重點在「地價」問題,在該次質詢中,應曉薇說「艋舺地區也是需要都更的地方,艋舺地區要都更之前,如果不解決街友的問題,請問建商敢不敢到艋舺去?」;而同樣在10月27號,公務部門質詢,同樣主張「把地上噴溼」讓遊民沒有辦法待的市議員林瑞圖,說得更明白:「就連房地產價格也無法和新北市相比,板橋特區房價每坪一百多萬元。萬華地區因為遊民聚集,每坪房價不到30萬元,你說這該怎麼辦?」

就業政策出了問題

說到頭,還是土地利益的問題。

萬華,是台北市最老,也是地價最低、面臨都市更新最困難的區域。25號來到現場「挺」應曉薇的里長與群眾,他們所「挺」的不是這個政治人物,不過是藉著遊民的問題,抒發長久的積怨。

「我們所做的事情,只是『擦屁股』,但是前面拉的屎,卻沒有辦法」,長期從事萬華地區遊民協助工作的張姓社工目睹這混亂的一切之後,有感而發;這裏面牽涉的問題很廣,有就業政策、住宅政策、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等政策面的問題,「我們一年輔導脫離遊民生活的人有100多個,但是新進來成為遊民的,就有3百多個」最大的問題是就業, 「中高齡的遊民,他們的體力不足以支持他們做一整天的工作,沒有辦法賺到足夠的錢,讓他們可以租房子」,如果只是把人丟到一般勞政單位的就業輔導中心,他們根本還是找不到適合的工作,「你怎麼可能讓他們回到那個原來把他們淘汰出來的就業市場去找工作?」,張姓社工說,而社會救助政策設計的問題,造成了惡性循環,「如果要申請低收入戶的補助,就必須有居住的事實,沒有錢租房子,就不會有居住的事實」。

不過,在這個群眾場合表了態,要把遊民趕走的里長,當然不是不知道問題在哪裡的,他們平常還是有做一些事情的,過去也曾經從事當地遊民服務社工工作,結合日、韓等國遊民服務經驗,目前正籌組一個「台灣芒草心協會」,打算以NGO的力量來推動遊民服務的楊運生說,「根據我們的經驗,一般身體狀況正常的遊民到了差不多57歲就會碰到工作能力下降的問題,這個時候,我們會輔導他,先補助他租金,在附近租房子,等到有了『居住事實』,社政單位可以查實的時候,就可以領到低收入戶補助」,這個時候,就可以介一紹一些工作時間短、負擔不那麼重的工作給這些中高齡的遊民,「這些工作大概就像是清潔工作,有很多工作機會,就是透過里長來介紹的」。

錯誤的收容思維

但是里長也有壓力,一旦居民知道哪裡有集中收留這些遊民的出租房屋,就會有壓力,就好像附近的遊民收容所都會碰到同樣的問題,居民不願意這些貧窮的人生活在周遭、做自己的鄰居,不管是公立的收容所,或者天主教聖母聖心會的「平安居」現在都面臨人滿為患的問題,找尋新的可以讓遊民安居的地點,又十分困難。

不僅如此,現有的收容方式,如果不做調整,「遊民是寧可選擇繼續睡街頭,也不願意到收容所去住的」,張姓社工說,遊民收容所從1949年開始設置,一直到現在,維持的思維都是「監獄式」的模式,10個人一個房間,沒有隱私、加上許多自由的限制,「光是不可以抽菸,就讓遊民不想待在那裡」,收容必須要「多元化」,「只有食物和住宿是沒有意義的」;也就是說,遊民聚集在這裡,並不是因為提供了「吃、住、玩、樂」給他們,所以抽走所有的這些東西,也不會讓他們離開這裡。

「其實世居這裡的居民,對於萬華現在這個樣貌,是早就已經習慣了的」楊運生說,「居民總愛說萬華有『四流』,流氓、流鶯、流浪漢、流浪狗,其實你看到平常聚集在這邊的人,什麼樣的都有,像是那些在簽六合彩名牌的人、在廟口聚集的老人,他們在別的地方也找不到這樣的活動,所以都到了這裡來,晚上就回家去。

答案可能就在社區裡

萬華本是這個都市最活色生香的一個傳統聚落,也許不符合現代都市光鮮的外觀,但是卻是保有這個都市「多樣性」的一個重要的象徵,不過遊民眾惡歸焉,就好像應曉薇把犯罪、疾病、骯髒這些罪名全都羅織在遊民的身上一樣,而就算把「遊民聚集」當作一個問題來看,禁制與驅離,也不會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訴諸中央、地方的法規,從制度上改善的確是個辦法,問題是,打著這個訴求的政治人物腦袋裡想的東西是什麼,是解決問題,或者製造問題,其實,解決問題的辦法,可就在社區裏面,有一些甚至是現在就正在運作的,但是當仇恨的語言、民粹式的動員,取代對話、找到答案作法的時候,我們將錯失許多機會。

回應

示意員林瑞圖???

全都'羅致'在遊民的身上一樣?錯字太多

應該是「工」務局。

責任主編!責任主編咧?
不是有責任主編嗎?
錯字要算誰的??

民進黨也一樣啊!
遊民中心設在國小旁~學生與家長驚恐!
http://www.wretch.cc/blog/akuanblog/25465526

針對台北市社會局逕自決定在與龍山國小僅有一牆之隔的舊龍山清潔分隊樓上,設置一日型遊民住宿中心,置學生安全於不顧。學生以及當地里長強烈的抗議,台北市社會局仍然「充耳不聞」面對學生家長的抗議,社會局卻非常官僚,以老大的心態對待學生家長的陳情。

<font color="red"><strong>台北市議員顏聖冠</strong></font>表示,當初社會局決定在龍山國小旁設立所謂的「一日遊民收容中心」,不但沒有在當地召開會議邀請居民說明,還偷偷摸摸的進行施工,後來是因為學生家長主動的發現才逼得社會局要出面敷衍居民,台北市政府這種官僚的心態,根本就不在乎民眾感受,真的很像「小偷政府」。

顏聖冠說,設立此遊民收容中心,是動用市長第二預備金,依據預算法的規定,動用第二預備金,必須是緊急災難時才能動用,難道遊民中心的設立是屬於緊急災難嗎?況且,許多學生家長反應有時候晚上在龍山國小一帶也會<strong>被遊民跟蹤</strong>,甚至有遊民在龍山國小圍牆附近<strong>打針疑似吸毒</strong>,這些現象讓更多家長擔心,如果未來設立遊民中心,這些情況會更嚴重。

<font color="red"><strong>台北市議員洪健益</strong></font>表示,萬華龍山寺一帶已經<strong>長期飽受遊民之苦</strong>,不但經濟發展受到限制,現在還要將遊民收容中心設在國小旁,這樣將學生安全置於何地,就算市政府不考慮萬華居民的感受,也應該顧慮學生的安全。

今天也有一位新秀菁英反對黨議員被迫從臉書撤回言論.
龍山國小側門 則是另一回事.
如果嘹解龍山 正門與 後門 開放時間及其 狀況的話

一個詞語用錯了叫做失言,一時間失言是可以接受的,大家寫文章也常常用錯詞語。但是,在不同的時間不斷地嚴詞指控露宿者,不斷將露宿者問題化,那不叫做失言。用司徒華的說法,那叫做失禁。

應曉薇不是一時失言,那是連環失禁的假道歉。這明顯是無法接受的。

聽的人,都知道應曉薇的句子講的是甚麼意思.表達了怎樣的政治思想.所以絕對不是措詞問題.

建議蓋免費住宅(包吃)
所有國民都可以住
現成的樣版就是【監獄】
居住空間不大(單人3~5坪實坪)
地方在郊外但交通方便

不過
不限制自由
但限縮居住者的福利
(例:原本可領的津貼不可領,國家退休金,年金不可領)
犯法刑責加倍

"井底之蛙 (未註冊) 週一, 2011-12-26 21:51
建議蓋免費住宅(包吃)
所有國民都可以住
現成的樣版就是【監獄】
居住空間不大(單人3~5坪實坪)
地方在郊外但交通方便
不過
不限制自由
但限縮居住者的福利
(例:原本可領的津貼不可領,國家退休金,年金不可領)
犯法刑責加倍"

任公職(立委/市議員),犯法刑責才應加倍,這才說得過去.

"井底之蛙 (未註冊) 週一, 2011-12-26 21:51

建議蓋免費住宅(包吃)
所有國民都可以住
現成的樣版就是【監獄】
居住空間不大(單人3~5坪實坪)
地方在郊外但交通方便"

------------------------------>這就是限制自由,懂嗎?

"不過
不限制自由
但限縮居住者的福利
(例:原本可領的津貼不可領,國家退休金,年金不可領)
犯法刑責加倍"

---------------------------->鬼扯.

萬華住宅和地都是自用為主,地價上不來,干住戶甚麼事? (演那麼一大串,還不是因為這是炒地皮的配套措施.)

"根據我們的經驗,一般身體狀況正常的遊民到了差不多57歲就會碰到工作能力下降的問題"

即使不是遊民,如果是從事體力勞動,工作能力的退化事實上是從25歲後就開始了. 個人意見.

讚啦樓上

姑且不論誰的主張,街友法是一個任意歸罪的行為,由於我國已有廢止檢肅流氓條例的先例,這裡只簡單的說明幾點:

1. 首先, 街友一般來說僅為無家可歸者的通稱.但法律是對行為和手段的禁止.而不應是對身份或對任意對象之"不定"行為的禁止.

2. 基於平等原則,街道或者公共設施,本不能排除他人使用權利.不能因為無家可歸者被應曉薇稱為"街友"就失去與同樣的權利

3. 對於人身自由及安全保障(尤其是性侵害和重傷害),並非無法可管

4. 1-3也和檢肅流氓條例的廢止相同. 至於更切確的原因在於,街友的行走,坐臥的自由屬於所有市民本應擁有的人身自由. 從牴觸關係來說,行政權如欲強制執行,,必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並侵犯到無家可歸者的合法權利. 而公務人員違法 更並非可免除刑責.

5. 以強暴.脅迫.詐騙...等手段,或利用對方資訊不足的狀況,使人無法抵抗而從事性交或其他侵權行為,更多出現在局限於受應曉薇任意指出之外的不同社會角色身上.

綜合上述, 個人以為街友法不僅不當立,我們更應該在憲法層面,使民意代表之權限受到明確規範,以杜絕類似條文之濫立.

關於議員批評並用不人道的作法,對極弱勢族群(街友)們的作為;一句話::人神共憤!!下列觀點提出大家參考:

1˙簽賭六合彩,龍山寺周邊商家和居民ˋ甚至遠從新北市以外地區來此簽賭的人比比皆是,廣州ˋ西昌ˋ華西街夜市內ˋ和平西路和康定ˋ西園ˋ桂林等路上有彩劵行的地方,都有地下六合彩的小剪報ˋ小資訊提供給愛簽六合彩的人;三水街上的茶室和小餐館,與為了生活處境困境而不得已下海的性工作者,正常的人都會在她們身邊距離將近一公尺遠的地方觀看,更有人一看看了好幾個小時;而在兩性各自都有需求下,有誰會願意實際說出自己有那"黑死之病"?????如果都把所有騷擾女性同胞的罪過都推給"超級極弱勢族群",哪我想請問各位:"正常人"ˋ"正常社會份子"會不會一時"性"起,而去騷擾女性同胞呢???擁有或販售槍枝和毒品,這些因素與週遭的相關產業都有關聯;另外,許多從獄所假釋或服刑期滿的"更生人士",在得不到完整的就業ˋ安置的相關福利系統時,為了生活,難道不會"重操舊業"嗎?????

最後,想請問:各位"正常人"ˋ"正常社會份子"和龍山公園周邊的所有商家和民眾::請問各位在那(公園)內散步做運動時,會不會為了一時方便,而"就地解放"呢??難道各位過日子當中,就可以不用"吃ˋ喝ˋ拉(米田共)ˋ灑(尿)"嗎????如果不是"公共廁所"少到可憐ˋ甚至"一無所有"的狀況,有誰會願意隨地製造部分人士所稱的"髒亂"呢??????

2˙外勞(外傭)剝奪本勞工作機會,迫使所有高科技和傳統產業為了節省成本和管理方便大量引進外勞,連本勞借用廠房宿舍一個床位與外勞同住都極不願意,另說會造成"管理"上的"困擾"?!?!;工時長=薪水??既便是做最輕鬆的保全和清潔,12小時跑不掉,薪水還不到22K(兩萬以下也有);派遣=毫無勞健保的基本保障+期間短ˋ穩定度差ˋ薪資任憑"資方"惡意扣錢,人事版上的找粗工ˋ舉牌ˋ發海報等,無"營業登記證",員工若出意外,勞委會管不著ˋ資方推卸責任落跑,只能上法院求償ˋ緩不濟急;年紀大體力差,就算是做清潔,卻是工時長=薪水少於兩萬,別說養不起自己ˋ更有可能養得起一大家族(人)嗎????~

3˙此外,台灣人的"惡意好奇心態"與"愛開他人玩笑"及自己做了不乾不淨的事情,只要快速逃離現場,讓事後來到的人看見,都會將事情所有責任推給當場不知情最後想走也走不開的"無辜者"⋯⋯;上述這些敘述,就是現今"超級極弱勢族群"(街友ˋ遊民)長期被"污名化ˋ降魔化ˋ惡言化";然而這其中有多少背後看不見的因果關係的真正主要原因,卻是由所謂"正常人"或是"正常社會份子"的心中一股僥倖的心態所衍生出來的後果;其實國外有許的"超級極弱勢族群",有些在當地政府甚至還為這群人設立節日紀念慶祝("國家地理頻道~火車之戀"影集中有介紹);有些頗具規模的圖書館或二手書店甚至不會"驅趕"這群人看書ˋ甚至是休息(書名"書店傳奇"中有篇介紹美國洛杉磯名為"阿布都"二手書店的文章中有提到~<反之:台北市(全台)唯一一間24小時開放的書店:誠品敦南店,還會利用保全人員"惡意驅趕"~>)

上述這些情況和事實,都是本人"親身"經歷或體驗觀察到的;台灣號稱全世界最最有"人情味"的國家,也真實用愛付出給日本311的受難受苦的人所有物資和金錢是全世界最高的國家;然而,對待自己國家的最最底層的"苦者"卻是用此極不人道的行為來處置;"人神共憤"!

也懇請所有執政者,不分藍綠,如果執政者都能想到國境內的所有人民,讓民眾有個"安居樂業ˋ食ˋ衣ˋ住ˋ行~等生活上的"每日重要七大事~柴(瓦斯)ˋ米ˋ油ˋ鹽ˋ醬ˋ醋ˋ茶"不虞匱乏與中斷的平安日子,人民自然而然就會支持執政當局或執政者!而不要迫使人民走入極端處境下後,用極為殘忍的方式消滅或自縊(自殺),導致天怒人怨,如此都對身處這片土地上的民眾或國家本身必是全面陣亡的悲慘狀況,試問大家是否願意見到這樣狀況嗎????至於週遭的居民的反應,跟國外的現象比起來,台北的現象似乎皆以個人利益為主的作法為主,真的看不出有對整個環境和區域發展有益的作法,完全看不出來?~以上觀點,提供參考!

 羅織
注音一式 ㄌㄨㄛˊ ㄓ
漢語拼音 lu  zh 注音二式 lu  j
相反詞 開脫
網羅罪狀,陷害無辜。舊唐書˙卷九十二˙蕭至忠傳:「至忠泣而奏曰:『陛下富有四海,貴為天子,豈不能保一弟一妹,受人羅織?宗社存亡,實在於此。』」唐˙朱敬則˙請除濫刑疏:「杜告密之源,絕羅織之跡。」

下次不要投給應曉薇,讓她也去嘗嘗遊民的滋味啊

一個政治人物的政治素養是從個人素養建立起來.
德國的公眾政治人物是根本不允許講這種話, 每年政府甚至都有指定預算及政策照顧游民和街友. 德國政府三百六十五天固定提供游民飲食, 至少他們不至於餓死冷死. 每天有地方可以洗澡過夜. 甚至推動鼓勵游民以勞動工作換工價! 當然有的游民不接受以上福利, 那也是自己的決定. 政府絕不干涉.

一個政治人物竟然可以完全沒有不顧慮全體人民福祉, 只照顧固定團體.
為怕引起眾怒, 應曉薇以她做秀的本能用哭做道歉, 還胡扯到為清潔員工減輕工作負擔, 身為一個市議員, 竟以灑水作為服務民眾, 服務人民到這個程度. 不但不尊重人, 還灑水做賤人家!!!!
應曉薇該做的是深思及內醒. 沒有資格做政治人物, 更沒有任何資格服務人民, 台北市不需要這種市議員!!!
這種廉價的道歉, 完全不能接受!!!!

如果應曉薇是基於自己的決定來做,那道歉是一定要的,(如果沒實現到社福政策和修法,那當然也是不夠). 問題是,選戰在即,如果不是黨意授予,應曉薇又豈敢在這時機,做這種大膽行徑? 另外,隨著失業人口暴增.土地被掠奪的住民無家可歸,遊民就相應變多.政府越是向財團企業做政策買票,選戰,社工.社運人士,承擔的工作越來越吃重,應曉薇又是否考量到這些做社運.做社工的人的工作狀況以及社會公義在平常是如何維持?

社會公平是困難的工作,真的奉勸一句! 政治人物麥擱亂啊!

重點是, 竟然有這種趕人用灑水還有撥獎金的"想法", 而且是口出自以服務人民標榜的市議員!!!這種太廉價的道歉, 根本也是秀, 完全不能接受!!! 她根本就是把人分階級,她只有顧到她的選區選民, 難道游民街友不是人民嗎, 還是這是說明她就是典型機會主義者? 台灣選舉文化下的產物!!!

硬小威不過說出大家(選民)心裡真正的話語,其實沒什麼好鞭的。
我們這些不住萬華的人們當然很輕鬆,反正不在我家,我都可以很激進!

我也想問問大家,除了道德與進步訴求之外,
面對地價差異與不均發展的城市處境,
如何克服潛藏在你我以及萬華居民心中根本的發展意識型態呢?

"訪客 (未註冊) 週五, 2011-12-30 02:01
硬小威不過說出大家(選民)心裡真正的話語,其實沒什麼好鞭的。
我們這些不住萬華的人們當然很輕鬆,反正不在我家,我都可以很激進!"

強制清洗,政策驅逐遊民.硬小威說的是納粹的話語,所以被鞭,更該被鞭,那你是嗎?

"我也想問問大家,除了道德與進步訴求之外..."

這個"除了"道德訴求和進步"之外"的原則是甚麼?

"面對地價差異與不均發展的城市處境,
如何克服潛藏在你我以及萬華居民心中根本的發展意識型態呢?"

問題是炒地,侵害基本權利.紊亂公私法分野...你既然想克服發展主義意識型態,就要從自己做起. 而不是把萬華地價拉到和大安區一樣高.

【應凹薇】..這是應曉薇最近被取的外號!

不知在這邊發言的大大,有無到萬華龍山寺前公園逛過?或是到不遠處的創世基金會參觀過?政客講的當屁就好,街友會躋集在龍山寺有他的背景原因,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楚,不用期待國民黨掌控的台北市議會會修出像樣的〈遊民法〉,看看這四年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就知道!

立委、議員、市長、總統、里長都是選民選出來的,選到好的是選民的福氣,選到不好的還讓他連任,這就是選民作孽!

遊民法有過度的針對性,絕對是惡法,不當立!

"遊民法有過度的針對性,絕對是惡法,不當立"

這就像我們不能立 "天龍法" 一樣!

原住民失去了他們的根,成為遊民. 你得知道遊民法之惡!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5656

土地撥用文件遺失,原民
重回石梯坪耕地
港口部落抗爭升溫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5628

即使遊民消失了
流鶯、流氓、阿公店尚存,房價也不會變高多少
然而這就是艋舺社會組成的一部分(一大部份?)
不是公園、捷運站、河濱公園、剝皮寮"老街"、或著一部電影可以趕跑的
政府一開始就不願面對這個事實
如今造就出龍山寺週邊這般新舊衝突的文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