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為了趕工「台電提出許多『進度』的要求,如果你不違反標準的作業程序,你就不可能達到他們要求的進度」受訪者A說。我們在前一篇已經指出,這唯一一條每天最高大約二、三十桶處理量的「第二類」核廢料桶除鏽、補漆生產線,按照標準作業程序,根本不可能達成在民國99年(2010)平均每天43桶的驚人進度,於是造成了撤除工人的劑量監測、移出正常的「負壓空間」、「防護設備」工作的現象。而讓工人甘願冒這樣的危險的,則在「薪資結構」與「效率監督」。
「一個(蘭嶼的)工人一天的薪水大概是1,200到1,700元」,A說,「在壕溝取桶作業,一組6、7個人,如果一天可以取出超過12櫃(一櫃3×4,12個桶子),可以得到900元的獎金」,而在「第二類」的生產線,「如果沒有加班的話,取出45桶,有600元獎金;而在有加班的情形,取出65桶,有800元到1,000元的獎金」,也就是說,工人有近四成的薪水是來自這些「績效」的獎金;但是,有沒有聽錯,一天45桶到65桶?可是第二類桶的處理,光是「底漆乾燥」的4小時和「面漆乾燥」的4小時,加起來就是8小時、負壓空間內,面漆與底漆各自只有22桶的暫存空間,一天做得了那麼多桶嗎?「時間是隨便人寫的…要更改很簡單,隨便寫一個就好」A說,這就是原能會看到的沒有問題的「文書資料」?
那麼監工的單位呢?對於這些視若無睹嗎?擔任監工的B說,針對貯存場裡諸多違規的情形,他們多次糾正,要求工人改正,但是在承包商、台電的授意下,卻是無可奈何;而B已經不知道多少次向台電總公司、核能研究所,以及原子能委員會反應檢整過程中的諸多缺失,但卻總是得到不著邊際的回應,所有的投訴,都石沈大海。
在廢料桶分類判定上做手腳?
(製圖:孫窮理)
台電公司創造檢整效率的方式,就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顧標準流程以及工人及環境的防護;台電公司最後檢整出破碎、粉化的「第四類」桶,有2,124桶,A說,「不可能!絕對不只這個數目」,在2007年,台電與永樂公司的「整體檢整重裝作業計畫」裡,就曾經概估過,「第四類」的廢料桶的數量,大約4,238桶,「在取桶的過程弄破的、 發現情況比預估嚴重的,不知道有多少,實際上第四類只有可能比4,238桶多、不可能少!」A說。
在「蘭」文中,我們提到,第四類桶的數目直接牽涉檢整前貯存場核廢料的狀態,減少它的數目可以「粉飾太平」;而更重要的,則是「效率」,在所有四類的桶子裡,處理速度最快的,是「第三類」,只需要放進3×4的「重裝容器」,就可以回貯,而最麻煩的是第四類,需要重新灌漿、固化,經過差不多一個月的「養生期」之後,才能完成回貯,要加速檢整的最好辦法,就是直接把「第四類」判定為「第三類」,裝進重裝容器,眼不見為淨。
處理第四類核廢料桶固化系統的「系統平面圖」與「動向佈置圖」。(資料來源:「蘭嶼貯存場低放射性廢棄物桶粉末塊狀廢棄物固化重裝作業程序書」)
A拿出了下面這張照片:
「圖片上方的兩個桶子,應該是屬於『第三類』」A解釋,「而下方的兩個,連桶子都不見了,當然是屬於『第四類』」,在檢整作業中,「第三類桶」裝進重裝容器後,不需要處理,直接送到「鋼構廠房」,準備回貯,而第四類桶要送到「處理中心」處理,在作業階段,也會有將破碎的第四類桶殘骸先裝到重中容器裡,在載送到處理中心的情形,「但是不會像這樣,把第三類和第四類裝載一起,因為他們要去的地方不一樣」,A說,這就是把第四類混充第三類的情形。
「還有第三類被判為第二類的」,A說,「第三類處理起來,一桶3千多元,第二類一桶1萬多元,用膠帶貼上刷上漆變成第二類,包商可以賺得更多」,所以呢?
正常程序、設備,還有「山寨版」
「像這一個,你看,上面已經鏽蝕、破了一個洞了,他們拿膠帶把破洞貼上,然後在膠帶上面上漆,當成第二類桶」;當然,第二類桶「依程序」處理起來也蠻麻煩的,但是,如果是按照我們前面討論過的方式處理,那就不見得了。
那麼,在第四類桶的處理狀況又是如何呢?下面的照片,是在處理中心處理第四類廢料桶的區塊拍到的,A說,工人手上拿的工具,是「空氣鎚」,他正在把運輸破碎核廢料的「斗昇式輸送機」抓斗上面殘餘的廢料打下來;「這個工作流程,應該要在『破碎機』裡面進行」,不過「就像你看到的,他移到旁邊的地上工作,結果是核廢料四散一地,只要走過去,就會沾在衣服、鞋子上面」。
「你看看這張圖,這是他們說的『負壓設備』」,B指著「遮蔽物件」下方被風吹得鼓起的帆布說,「因為要『負壓』,所以往裡面抽空氣,但是你抽空氣有什麼用?下面有縫,空氣就從縫出來,這塊帆布,哪裡有辦法把空氣擋住?粉塵就跟空氣一起出來了」,「遮蔽物件」是為了取代原先設計的「取出單元」(取出單元影像見「蘭」文),兩者的造價相差10倍,取出單元的負壓設備,有輪胎,可以移動,也有完整的「氣密系統」,要啟動使用的時候,需要先將氣囊充氣,絕不是這個「山寨版」的可以比擬。
和「山寨版」比較,「正版」只有一個問題,也是全部的問題:慢!
「『取出單元』有輪胎可以自己移動,但是『遮蔽物件』卻要用鋼索在軌道上拖,這張照片,就是『遮蔽物件』被拖到破掉了」B說:
破掉的地方已經穿透,可以看到裡面,一方面向裡面抽氣,一方面透過這些一個個的洞,核廢料粉塵跟著空氣再排出來。
一切的問題,都是為了「趕工」;整個檢整的流程,核廢料取出、處理、暫存,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有完整的配套,放置廢料桶(重裝容器)的空間不夠,就不能趕工,不然就會亂掉,「檢整完的核廢料,應該要放在室內的『鋼構廠房』裡,但是因為檢整的速度太快,廠房不夠用」B說。
因為廠房不夠用,所以搭了一個棚子,把裝好核廢料的重裝容器,放在裡面?「不,這些核廢料本來是露天放置的」,B說,「但是後來這樣堆,被地方的居民看到了,跑來抗議,所以才搭了那個棚子」,但是這樣當然是不可以的,「在這樣的地方,風吹雨淋,核廢料的粉塵,就跟著四處飛」;前端用各種的方法加速趕工,後端「回貯」和「暫存」的空間不夠,這很容易想像;從「取桶」、「檢整」到「暫存」的過程,每一個環節都出問題,A把輻射外洩的責任歸咎於「管理」問題,「要是說前兩年檢整工作進行的不順利,後面進度很快,是我們克服了什麼問題,那是放屁」,A老實不客氣地說「那是因為池國泰來了,為了趕上進度,他不顧人命和品管,違法趕工」。台電蘭嶼貯存場池國泰在1998年到貯存場,2005年輪調回台灣,在檢整進行了三分之一的2009年再調回貯存場,自此負責後三分之二,創造出驚人的績效。
重新審視核工業
從1996年,貯存場的檢整被提出,一拖拖了10年,到2007年才開始動起來,經濟部還有過「提前於99年(2010)底前完成檢整」這種無法符合維持輻安現實的要求;從經濟部,到台電的執行單位,為求績效不顧一切地趕工,這才造成我們現在看到檢整過程的種種問題。
特別是在公共工程,這些,你可能會覺得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但是,我們不可忽略的是,這是一座核能設施,從福島核災我們看到,核設施在理論上的安全性,與它實際上運作的落差,以及所帶來的後果,也因此,我們必須更加謹慎地重視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這些事情,檢視它「安全」的說辭,與實際運作狀況的落差,才能夠勉強地,多一點思考該如何面對現代核工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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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Re: 【國境邊陲】 蘭嶼貯存場檢整
看到這種場所?真夭壽。
這就是真正的“台灣”。
Re: 【國境邊陲】 蘭嶼貯存場檢整
夭壽,真是草菅人命,這種事情也做的出來!
對台電及政府真是好失望,3/11一定要去大聲的抗議!
Re: 【國境邊陲】 蘭嶼貯存場檢整
誇張到不敢相信~很心痛~這能稱為已開發國家?痛心~
Re: 【國境邊陲】 蘭嶼貯存場檢整
誰說台灣是已開發國家...
Re: 【國境邊陲】 蘭嶼貯存場檢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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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去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