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優質工會!破壞勞工團結!
勞委會的「新工會法」是「工會瘦肉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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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1

時間:3月12日 上午10:00 聲援團體:團結工聯、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台塑關係企業工會聯合會

南亞電路板(股)公司錦興廠產業工會(以下簡稱本會)成立於民國94年,從71人的工會到現在超過4,600名會員,而且除了錦興廠員工積極入會,成立不到一年的樹林廠也有500名員工加入本會,這些員工入會完全是自由意志,是會員們看到工會在「反對公司使用派遣工」、「反對外包」、「反對契約工」等議題有積極表現,才自願加入工會。去年底工會邁入第三屆,原本計劃在101年更名為「南亞電路板(股 )公司企業工會」,卻因為政府法令與殆忽職守,使南電公司變成同時有兩家工會,勞勞相爭,員工權益因此受到極大損失。

一、工會惡法,給予少數人私自成立工會空間!

本會自民國94年成立,當時工會法規定產業工會需以「同一廠場」為單位,所以本會名稱為「錦興廠產業工會」,但因為工會運作極佳,使樹林廠亦有560名員工加入本會,本會也積極為樹林廠會員處理勞資爭議問題、調廠問題。但新工會法實施後,包含兩廠4,600人的本會不能直接更名為「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勞委會卻給予少數人私自成立全公司工會的空間,政府去年頒佈的新工會法根本是分化工會團結,已成「工會瘦肉精」!

二、發牌前就已經撤案不足人數的工會,政府照樣發牌!

本會在12月19日(一)拜訪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李科長,說明前因後果,李科長表示「如果有人撤案後使發起人數未滿30人,就不會發予證書。」本會即向會員說明狀況,立刻有7名發起人簽署撤案。12月22日(四),本會再度拜訪新北市政府,提出「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7名發起人之撤銷發起聲明書,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會行文詢問勞委會,只要勞委會說可以撤案就不發證書。結果新北市政府在1月9日函文詢問勞委會之前,就已經在1月2日發給「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成立執照,本會質疑新北市政府殆忽職守!

三、回答工會質疑要2個月,政府發牌只要15天!

本會在12月26日(一)行文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質疑少數人成立的「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不足法律成立要件,但新北市政府卻遲至2月15日(三)發文給「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請該會「清查會籍」,根本無濟於事,且令人懷疑其中是否有勾結情事,否則政府何需如此善待少數人成立的工會,漠視4,600名南電會員權益?

因此,南亞電路板(股)公司錦興廠企業工會鄭重要求勞委會:

1、 調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相關人員是否有未經程序行事及失職行為。

2、 全面檢討工會法,讓現存工會優先更名為公司企業工會。

3、 針對本案成立特別會議,保障原有工會會員一切權益。

我們強烈質疑,政府預備在年底推動勞動派遣立法,因此針對過去少數有力量反對公司使用派遣工的優質工會著手分化,為推動惡法預作準備!如勞委會未有善意回應,本會將請監察院介入調查,並串連全台灣自主工會共同進行更大規模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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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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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是瘦肉精

吃了會攻擊同類

樓上拜託一下

那個是狂牛症好嗎?

枉費珠鄭其吃了那麼多牛大便

與豬隻互相攻擊行為的相關文章:
http://en.wikipedia.org/wiki/Dopamine_receptor
http://e-info.org.tw/node/74805

中文部分:
http://www.6-eco.com/?cat=36

"消基會推薦的美牛會議專家、全家聯合診所身心科醫師蘇偉碩,昨天公布美國農業部轄下農業研究所家畜行為研究單位,在二○一一年發表在「腦部研究(Brain Research)」科學期刊實驗報告。

該研究以三十二頭公豬、三十二頭母豬做觀察,分為餵食組與沒有餵食組,在餵食三十一天後解剖腦部,測量相關的基因表現標誌,結果發現腦中血清素、多巴胺濃度降低,母豬較公豬出現明顯差異。

蘇偉碩指出,由於豬隻食用萊克多巴胺後,會出現豬咬豬的攻擊行為,這篇研究證實萊克多巴胺影響豬隻腦部基因表現。而豬隻的神經生理學的研究也可以提供一個有用的模型,用以了解包括人類在內的高等哺乳動物的攻擊行為。

蘇偉碩解釋,腦中血清素、多巴胺濃度降低,已被廣為描述是與多種動物的攻擊行為有關,而且也與人類精神疾病有關。

這份最新的美國官方研究報告,顯示萊克多巴胺不但會增加心悸等心血管疾病的風險,還會影響人類腦部神經,產生興奮、失眠,或因為焦慮而產生憂鬱或恐慌症,或小孩過動及攻擊性的霸凌行為。

蘇偉碩也說,萊克多巴胺也會產生過敏症狀,而過敏跟劑量無關,只要一點的過敏因子,輕則皮膚發癢、眼睛嘴唇喉頭腫痛,重則可能併發過敏性窒息、休克或猝死,尤其台灣的過敏兒那麼多,更應該注意。"

南亞電路板(樹林廠)企業工會聲明
近來某些有心人士不斷放話攻訐本會,並聽聞南亞電路板錦興廠企業工會計畫於本月十二日赴勞委會抗議,本會至今仍無法理解,籌組工會本為勞工之權利,如今竟演變為勞方攻擊勞方之勞勞相爭,更甚者,有人放話樹林廠組工會只是幾個人的私心、為了會務假為了自己個人的利益而組,又說本會目前提出同工不同酬之議題會讓公司沒訂單,大家工作權不保,為避免這種混淆視聽之謠言繼續傳播,本會特此說明:

1、 工會法明文規定企業工會幹部有會務假,因此會務假根本無庸爭取,真的要說本會幹部是為了個人的私心與權力,那也應該說本會是否也要跟錦興廠工會一樣有三個常務理事可以輪值駐會,其中一名常務理事永遠不用進去上班,而另外兩個卻要輪流進廠上班,這實令人納悶同樣的工會職務,為何工會可以有一個常務可以永遠不進廠上班,而另外兩個要輪流駐會?本會為避免此種情形,規定理事長及兩名副理事長須輪流駐會,不得有任何人享有特權。
2、 前幾年錦興廠工會曾發起一波反對同工不同酬之連署,當時連署之會員不下一千人,後來因為有該工會幹部說公司要給女性同仁加作業津貼兩百元,那時工會全部幹部才不再繼續抗議,結果一等等了三年甚麼都沒改變,如今我們這企業工會只不過是把錦興工會以前沒做到的,再繼續爭取,這樣做有錯嗎?為什麼以前做是對的,我們現在做就講成是為了讓公司沒訂單,讓大家沒工作權?這真的不是內鬥?因為一開始本會就沒想要與錦興廠工會勞勞相爭,只是希望不要再有人張貼跟傳播不實的謠言,要罵我們沒關係,我們怕的是因為看了這些不實的謠言的同仁,造成內部彼此的對立,如果真如另一個工會所言,勞委會亂訂法令,造成工會的分裂,那麼為何另一個工會循一樣的行政程序在一百年十二月中也要籌組企業工會呢?
我們的確應該動員去勞委會抗議,但要抗議的應該是公司新進人員薪水過低,公司沒徹底
執行外勞到3K製程工作,男女薪資結構職等差異過大、於特殊製程部門工作之同仁應該要有
特殊加給等等。
同工不同酬、職場歧視、兩性工作平等都是工會最應該盡力爭取的議題,為什麼不能針對
此議題討論?這議題打下去到底是對還是錯?有一種流行的反對的說法,說我們這樣爭取會造成
男性員工薪資水平下降,這論調難道不是建立在剝奪女性同仁的權益?還有一些女性同仁攻擊本
會認為爭取男女平權會造成她們被公司調單位,但重點不是調單位的問題,重點是女性這樣被
對待卻隱忍吞聲,公司裡的外勞同工同酬(即使不同工也同酬),本勞卻男女有別,這真是台灣
傳統重男輕女的悲哀。
3、 為什麼一個自稱為勞方的工會,卻指使會員至八廠生產現場恐嚇本會發起人,並謂加入本會或不退出本會即會被公司資遣?這可稱為光明正大的勞方工會之行為嗎?
4、 誠如另一個工會所言,一個公司有兩個工會真的就是破壞團結嗎?兩個工會不能良性競爭、相輔相成?兩個工會的關係為什麼不能就像兄弟一樣?例如南亞塑膠公司各廠幾乎皆有工會,彼此團結一致,也未聞有勞勞相爭情事,所謂的分裂團結到底是因為籌組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違背了某些人的利益?還是對會員的利益有所衝突?如果工會不怕被監督何必擔心工會間的良性競爭?如果工會做得好又何必擔心會員流失?這就好像一個地區若只有一間便利商店,如此則市場就完全被壟斷,但如果此地區有兩家便利商店,則可以相互競爭,這不是對消費者最有利的事情嗎?反對我們籌組工會恐怕只是某些人要掩飾面子及特權,又要避免監督所導致,就像面具被打破一樣。
5、 籌組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是為了樹林廠同仁的權益,使樹林廠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例如樹林廠的排休問題、加班問題等,這個工會的成立更是為了照顧錦興廠工會所照顧不到的新進同仁,
我們認為另一個工會應該省思這樣的問題,而不是反過來反對另一個工會的成立。
最後尤為重要亟需澄清的是、另一個工會攻訐本會行文英特爾公司造成公司訂單減少,本會之行文純係表達本會希望英特爾公司關心南電公司違法調動本會幹部及不承認本會乙事,因此希望該公司基於企業社會責任,向南電公司關心此事、督促其改善,本會之後亦曾電詢英特爾公司是否因此減少給南電公司之訂單,然該公司表示訂單問題是因為南電公司良率問題因此須重新認證,此與本會之行文無關,況且本會成立之前英特爾公司即已抽單,因此將訂單減少之責嫁禍本會實屬惡意栽贓。
在此本會更要指出,桃園某上級工會理事長竟說本會之成立是分裂工會團結,回想該上級工會於民國九十四年成立,當時亦被桃園縣另一縣級工會指責其成立是分裂桃園縣工會之團結,真不知今夕是何夕,昨日是而今日非,實令人對所謂的工運界之正義標準不勝唏噓。
本會不改初衷,希望停止勞勞相爭,兩個工會應該攜手合作,不應讓外界疵言取笑,共創南電員工、南電公司更美好的未來。

這個案子真的太酷了
樓上的那個南亞電路板(樹林廠)企業工會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去年底才都當選南亞電路板錦興廠企業工會的理事
而且這個工會原本都超團結的
已經同樣12個人當選第三屆了喔
是什麼原因在三個月裡反目成仇
實在值得玩味

未來勞勞相爭會越來越嚴重
大家拭目以待吧
會員人數越多的工會才越具有實力
這是不爭的事實

勞勞相殘 南電公會抗議新工會法分裂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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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新工會法去年5月1日正式上路,新版內容修改過去僅容許「廠場工會」成立的束縛,開放企業內部組成「企業工會」,不過由於一個企業內同存在「企業工會」與「廠場工會」,導致工會內部形成惡性競爭。加上原本運作良好的「廠場工會」無法直接更名轉型為「企業工會」,也讓部分工會憂心這樣的修法恐讓有心資方趁隙而入,藉著成立親近資方的工會,打壓原本的工會組織。

12日「南亞電路版錦興廠產業工會」前往勞委會陳情,控訴新工會法導致工會分裂,且新成立的「企業工會」在申請成立過程中有許多不符法令之處,因此希望勞委會出面解決,撤銷新成立的「企業工會」的證書。而對於工會的控訴,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王厚偉也解釋,新工會法是為了擴大工會的組織,也讓工會更加團結,「我們不希望看到工會間的惡鬥,希望他們彼此能有良性的互動。」同時承諾將清查是否在成立過程有瑕疵。

2005年成立的「錦興廠產業工會」因為運作良好,因此不只錦興廠,就連樹林廠也有許多工人加入,目前工會成員高達4千多人,早已具有「企業工會」的雛形。而去年工會法修法過後,原本工會也在思考轉型成「企業工會」,不過本想等該屆幹部任期結束再決定,沒想到卻另有員工自行籌組「企業工會」,因此原本的工會無法再轉型成「企業工會」。

「錦興廠產業工會」理事徐光輝指出,去年工會向新北市政府說明原委,而新北市政府也回應,新工會成立似乎仍有爭議,工會成立必須30人發起,只要發起人數不足就不會給予證書。之後「錦興廠產業工會」也向30名發起人遊說,說服7人撤銷連署。不過新北市政府卻仍然給予證書,讓工會質疑,「明明就有爭議,為什麼還發給證書?」

「錦興廠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姚昌良痛斥,新工會法容許一間企業有許多工會。以南亞電路版公司為例,勞工既可以成立「企業工會」,也有「廠場工會」,各個工會之間變成彼此競爭。而台塑關係企業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劉健益也諷刺,新工會法本來是要擴大成立工會,但在容許多個工會並行的狀況下,「根本是本來要生個兒子,卻生個老母出來」。

姚昌良也質疑,一間公司有多個工會,那麼資方或許可以成立親資方的工會,並且率先與資方談妥「團體協約」,用較好的勞動條件吸引更多會員加入。這樣也變相坑殺了原本存在的工會組織。姚昌良說,由於勞委會對於新法在解釋上不夠周全,結果演變為修法過後反而造成「勞勞相爭」的局面。

「錦興廠產業工會」也質疑,工會運作良好,且擁有4千多名會員,為什麼不能直接更名轉型,非得全部流程重跑一次,從頭組織「企業工會」不可。

對於工會的不滿,王厚偉表示,由於過去成立廠場工會,一直被工運人士詬病為切割工會勢力,因此才有修法打算,而放寬成立「企業工會」也是希望擴大工會組織。雖然企業工會是全公司跨工廠的工會,「但工會的力量在於它的人數和談判能力,而非名稱,如果工會能為勞工爭取更多權益,一樣可以吸引會員。」他也強調,「企業工會」與「廠場工會」之間並無誰高誰低的問題,都是平行的工會。

至於工會擔心資方暗中促成親資方的工會,以較好的勞動條件與資方協商,王厚偉也強調,這樣的行為涉及「不當勞動行為」,依法都可以開罰。若是其他工會與資方先談好「團體協約」,工會也可以要求資方開啟協商,與工會談到一樣的條件,否則同樣違反「不當勞動行為」。

另外「錦興廠產業工會」要求直接轉型為「企業工會」,王厚偉也解釋,要求重新籌組工會,是希望能夠擴大工會成員面向,而不是由同一群人繼續擔任。對於新工會恐造成「勞勞相爭」的局面,王厚偉也直言,希望工會之間彼此談好,「畢竟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有好的互動,而不是惡性鬥爭。」

之後勞委會也邀請工會幹部入內協調,不過僅表示新工會是依法成立,勞委會只能去清查是否在成立過程有中有瑕疵。而另一方面勞委會也強調,未來將會注意其他公司是否面臨同樣狀況,而公司內若已有既存工會,也會讓工會優先轉型為企業工會,避免再有競爭狀況發生。

對於勞委會的回應,桃園產業總工會秘書姚光祖痛批,勞工團體並不反對一間公司有許多工會,雖然工會多元化的確會出現一些問題,但這都是工會組織應該面對的。但是新工會法卻導致原本運作良好的工會分裂,而先前工人不能跨廠加入工會的問題沒有解決,既有工會又不能就地轉型,少數人則能另成立「企業工會」與現有工會競爭,他直言,「因為當初修法過於倉促,才會演變成這種勞工團體最不樂見的結局。」

去年12月23日,本會樹林廠幹部鄭培元,於上班時間突然被公司主管告知,要其到廠長辦公室,因為錦興廠工會幹部姚昌良及黃政銘等要約見他,之後發現原來是姚昌良及黃政銘等要他退出本會(南亞電路企業工會),後來姚昌良及黃政銘要求公司開立公出單予鄭培元至廠外工會辦公室以方便其勸說退會。本會在樹林廠較具影響力之幹部為鄭培元、韓政勳等人,其中鄭培元招收最多人擔任發起人,即該單位擔任本會發起人之人數最多(有十餘人,幾乎占本會發起人三十人之人數近半),鄭培元被約談將近一整天,於其被約談期間,錦興廠工會指使該會會員郭志峰至鄭培元工作單位(郭志峰與鄭培元係不同之工作單位),向所有擔任發起之本會會員宣稱,公司已經表示如果擔任發起人將資遣,因此數位本會發起人因為鄭培元被調離(這些發起人都是比較年輕的樹林廠員工),無人可詢問之際,簽下願意退出本會之聲明,旋即錦興廠工會即以此向新北市政府及勞委會說明這些人因被本會脅迫欺騙,因此要求上述單位撤消本會之工會證書。
值得注意的是,鄭培元在工作中,經錦興廠工會要求公司開立公出單,公司竟然配合錦興廠工會開公出單,讓錦興廠工會幹部姚昌良、黃政銘予以鄭培元疲勞轟炸,希望其退出本會,而錦興廠指使之會員郭志峰根本不隸屬鄭培元工作單位,南亞電路板公司是嚴禁員工跨工作單位交談,郭志峰竟然可以在工作時間跨不同工作單位且以言語恐嚇本會發起人,錦興廠工會還說擔心公司以後先跟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這真的是會笑死人!!!!!

到底谁是資方工會?南亞錦興廠工會要求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發起人撤簽,資方配合開公出單、其會員郭志峰跨區遊說,資方也沒制止,反過來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目前一直被資方打壓,還開記者會爆料男女同工不同酬,這個到底誰是資方工會就留給大家判斷吧!

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部分內容
本會副理事長鄭培元遭不當調職部分:
本會認為南電公司已違反工會第三十五條之規定:「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目前本會副理事長鄭培元於今年2月2日被調動從樹林廠印刷部門被調動至桃園廠蝕刻部門,蝕刻部門於電路板業是著名的毒物及體力特重之部門,因此該公司員工皆避免調至該部門視調至該部門為苦事,且鄭培元已進入南電公司十八年有餘,工作部門皆為印刷部門,南電公司自去年至今年三月止,已調動近五百人至桃園廠,實不解何以將一印刷部門老手調至其完全不熟之蝕刻部門。
此外2月2日之調動,整個樹林廠鄭培元所在之部門僅調動其一人,且之前並無將其調動之訊息,卻是在2月2日臨時通知要將其調動,此難謂非針對其一人。
根據本會與南電公司於2月23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之調解會,資方代表莊家維先生當場表示,調動原則係根據(1)是否對應之製程(2)以前該員曾於桃園廠任職(3)住宿宿舍(4)以缺員之狀況來看。依據本會了解,從南電樹林廠調至桃園廠之員工,僅有少數被調至蝕刻部門,在被調動的員工中僅有鄭培元是年資最深的,且鄭員家庭即位於南電公司樹林廠之旁,已成家且有小孩,於家庭因素上實在也不應該被列為調動之名單。
再加以本會之成立大多數會員皆位於鄭培元之單位,對其有信賴關係,且亦是其組織加入本會,因此鄭培元持續於樹林廠協助本會組織業務實不謂不重要。
綜上所知南電公司對本會副理事長鄭培元之調職行為不儘非業務上所必要,且也造成鄭培元勞動條件變更之不利益,更影響本會之組織運作甚明。

誰是資方工會
真的走著看
到底是杜光宇新成立的南亞電路板公司企業工會是資方工會呢
還是田奇峰當秘書六年 現在都還在當秘書的錦興廠工會是資方工會呢
真好玩

盜用客戶千萬元 永豐銀專員聲押
永豐銀行敦南分行理財專員呂長峰,涉嫌挪用十餘名客戶、數千萬元的存款,被銀行自行檢查發現報警;呂嫌供稱是以替客戶投資基金為藉口,從中挪用存款,警訊後被依詐欺罪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向法官聲請羈押。

為什麼田奇峰要跟杜光宇鬧翻,看不懂...

給樓上
正所謂...
外行看熱鬧
內行看門道

他不是南亞電路板企業公會理事長嗎??
這樣的話.調動到南亞電路板錦興廠.算不當調動嗎?
兩個廠都可以招收會員.哪有調動問題.
這是沒事找是做吧

公司調動他到錦興廠是在幫他拓展人際關西耶..
副理事長耶..兩邊都可以上班吧..
這樣的調動.竟然說成被打壓...
搞不清楚 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的定義在哪裡???

副理事長 調動不好的單位就是打壓..
那會員調動的不好的單位是正常的嗎?
怎會有這樣的副理事長..
還是說會員都累死沒關西.
只要副理事長不累就好..
這個副理事長以後要如何處理申訴案件呢?
還有既然講法律..
工會法不是規定 由理事長駐會處理會務嗎?
他們怎麼可以用分贓的方式.
由理事長.兩位副理事長輪流駐會呢?
難道法律是由他們自己定的嗎.

因為本篇下面的回應太複雜,幫忙簡化:

南亞電路板產業工會(錦興廠)抗議勞委會的「新工會法」,允許一間公司兩個工會,是給工會搞分化,也可能產生資方工會,在該工會的公司裡就有另一個工會叫做「南亞電路板(股)公司企業工會」(樹林廠),以下把前者簡稱為南亞產業工會,後者為南亞企業工會。

前者認為後者的成立過程有問題,並受到政府的護航才得以僥倖成立,後者則指控前者以不當手段干擾其發起人,迫使他們徹銷成立簽署(見回應:http://www.coolloud.org.tw/comment/reply/67164/34894),而且更早之前,後者向該公司控訴男女同工不同酬時,前者竟然批評後者此舉會造成大家失業。(詳細見回應:http://www.coolloud.org.tw/comment/reply/67164/34881)並指出同公司有多個工會乃屬常態,如例如南亞塑膠公司各廠幾乎皆有工會,彼此團結一致,

由於關鍵處在於何者為資方工會,因此我建議後者拿出前者阻礙追求男女同酬的依據,便可反控前者才是真正的資方工會。

該公司是有規定不得跨區交談..
但是只是規定而已.
還是很多人在上班時間內會互相交談.

又是杜光宇嗎?續中環企業工會帳目不清後又一個新問題嗎?

帳目如何不清

說清楚

我覺得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
只要能拿出以前錦興廠工會阻止追求男女同酬的證據
就很明白不過了
多一點點的是
外傳這個工會有好幾個幹部以前也是那個工會的常務理事
所以只要再拿出雖然它是常務理事
但是仍然非常支持男女同酬 可惜被工會阻止的證據
就非常明白不過了
還有我相信幹部們一定不是為了公假才爭取那麼神聖的議題
所以請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拿出他們接下來要戰到最後一兵一卒的計畫
就再清楚不過了
我門都相信杜光宇領導的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不會因為現在會務假拿到
所以這兩個禮拜就沒再提了
一定只是在做更劇烈的抗爭的準備吧
對不對呢

高雄市紅毛港的13間廟宇隨遷村搬家,命運大不同;較有錢的廟順利興建,沒錢的四處募款,有的則被「合併」;沒錢又要大興土木的廟宇,進度緩慢,陷入停工階段。

紅毛港遷村前有「五大八小」廟宇,「廟比廟」的話題多。

朝天宮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蘇石盾說,近幾年適逢景氣低迷,除了極少數廟宇,建廟募款格外辛苦。有2間小型廟經費不足,加上原本的信徒少又四散,只好和另2間大廟合建,信徒一起拜。

較特別的是:有家小型廟盤算「先蓋先贏」,搶在各廟之前先蓋;結果人算不如天算,快5年了,還無法完工。原先有意捐錢的人看到廟遲遲蓋不成,懷疑有內情,打消念頭,廟更難蓋。

另有2家毗鄰而建的廟的管理委員會,主事者理念不同,衍生「不是神不和、是人不和」的窘況。

全文網址: 紅毛港遷村搬廟 人不和、神沒家 | 高屏離島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6962439.shtml#ixzz1p8lu6t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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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目如何不清 說清楚)

你自己應該很清楚吧!

ㄘㄟˊ~有清楚的話還要補啥款,當人三歲小孩喔!兩面手法少玩點吧!勞工在你內心被你看不起,但裡面也有聰明的,不會呆呆的被你利用與操控,難怪勞工團體分化成這樣,奪在背後的操控的假聖人一堆

是否有離職員工都還被當人頭拿去申請工會證書的情況發生?與這次雷同?

一堆違反行政程序做法,還真會輔導,反正經典名言,假的有一天時間久了他就變真的,好一句假變真。

高招-以小吃大,高投資報酬率

優質工會不代表所有勞工都有感覺自己被照顧到,全體入會也不代表勞工就是團結的。即便是少數人有意見,成立另一個工會,也不見得就是錯的。反而因為工會法的鬆綁而有機會不必在工會內鬥,而可以成立一個新的工會良性競爭。

有些人指責杜為了私人恩怨破壞南電工會團結,不過這個工會本來到底團不團結也沒人知道,也有可能反過來是南電勞工為了利用杜的私人恩怨成立新工會。先不說這個手段值不值得嘉許,爭到男女同工同酬還是對社會有益的~

希望新工會不要放棄,加油加油!

已經爭取到爭到男女同工同酬了喔???
好厲害ㄛ!!!!!!!!!!!!!!!!!
波證據到苦勞網上來啊!!!!!!!
叫那些獲得權益的勞工出來作證啊
這樣不就讓真相大白了ㄇ
要不然樓上那種搞不清狀況ㄉ
少在那邊胡怎

多元工會不代表沒有勞工感覺自己有被照顧到,多元入會也不代表勞工就是不團結的。即便是少數人有意見,成立另一個工會,也不見得就是對的。就是因為工會法的鬆綁而有機會不必在工會內溝通,而可以成立一個新的工會惡性競爭。

有些人指責毛為了私人恩怨封殺新南電工會,不過這個工會本來到底進不進步也沒人知道,也有可能反過來是南電勞工為了利用毛的私人恩怨封殺新工會。先不說這個手段值不值得嘉許,不爭取男女同工同酬還是對社會無益的~

希望舊工會不要放棄,加油加油!

回應樓上的內容..
關於南亞電路板樹林廠企業工會的杜..理事長.既不是台塑體系下的員工.也不是老闆.所以關於同工不同酬的話題.好像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請不要隨便用你自己的想法來替我們台塑體系的所有員工發表言論跟看法.還有關於南亞電路板樹林廠企業工會的那些無知的幹部们.做任何決定前.請先學會尊重所有的會員.不是你們的決定就代表所有會員都會支持你們.我們那一個員工剛進入台塑體系的公司底薪不是從1萬元起跳.但是熬久了自然就高了.你們衝動所做的行為先衝擊的是男員工.決策者不見得調高女生的薪資.而是降低男生的調薪幅度.但卻又不違反勞基法.此舉已經造成所有台塑體系的員工受傷...請你們好好想想.你們真的是為了服務會員嗎???真另人不解....可笑...

樓上真的那麼痛苦的話,可以自己跟杜光宇講

南電新工會不是都對外說已經爭取到男女同工同酬了嗎
原來是假的喔........
好可恥

南電新工會不是都對外說已經爭取到男女同工同酬了嗎
原來是假的喔........
好可恥

跟某關係企業一樣,說要爭取加班費與不合理的加班,結果跟公司協商出可笑內容,積欠的沒討到或不打算討就算了,原本在勞基法保護下都有依據與相關保障可處理,工會去談卻談出個鳥結果,還讓步同意公司因個人疏失造成的加班如果不加班還要負責賠償費用,同事間聽到都覺得不可思議的談判結果,更好笑的是還拿來當主打廣告之一,還真一模一樣。

to lambic
類似的例子早有人說過了,但我的感覺會員就像屁,會員大會形同虛設(現在發現很多工會都是這樣),原因我想要怪罪直銷模式的籌組工會,想想直銷模式,先讓對方上賊船在說,上船出海你就下不了船,我還真不知道會員變多船長在外的投資顧問公司有多少補助款可拿?也不知道賊船模式的船長可私地下接受多少在外不堪騷擾船運公司的另名捐款到船長在外的掛名合法投資顧問公司?底下船員會知道嗎?反正出事了,上了賊船的的小船員又無權管到船長在外的投資顧問公司,因為現在這條船的船規有條文但沒罰則(最好真是這樣,唬爛小嬰兒可能有用)且還不太適用在船長身上,因為條文是當初船長輔導這條船開創時自己與投資顧問公司一起訂的條文,底下的元老甚至副船長都還呆呆的簽下契約認為對自己有保障,反正船長過幾天就又會另外開一條新船,找新船員又在次出海並請投資顧問公司另派不同船長接手,在說原本4700個人的船領一條船的補助款,但如果可細分成100條船是否可領100條船的補助款?重點都是投資顧問公司拿到補助款後在分發給各船?原船長都說他一毛都沒跟會員收錢是義務的,他只領他自己在外的合法投資顧問公司的薪水一個月一萬多窮的要死,比不上船員三萬的薪水,這不就是直銷模式嗎?想想直銷推銷員都是如何說服你加入直銷的?他會告訴你他從你身上賺到多少?不會,因為他會說他的薪水是直銷公司發的。

很久以前就認識杜先生了
其實是也不熟
感覺蠻有理念的
是一個有衝勁的人
這幾年常看他在網路上批評某些工會組織
是有點不解 知道這幾年他都有找學弟妹去北縣產總當秘書啊
現在還有沒有是不知道
不過北縣產總的狀況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吧
不只工運議題不會發聲 連當年全產總選舉都有不好傳聞
這樣的組織也沒看過杜先生批評
卻常常拿一些有在做事情的組織開刀
到底是為什麼呢
不解

跟某關係企業一樣,說要爭取加班費與不合理的加班,結果跟公司協商出可笑內容,積欠的沒討到或不打算討就算了,原本在勞基法保護下都有依據與相關保障可處理,工會去談卻談出個鳥結果,還讓步同意公司因個人疏失造成的加班如果不加班還要負責賠償費用,同事間聽到都覺得不可思議的談判結果,更好笑的是還拿來當主打廣告之一,還真一模一樣。

看不懂這是什麼意思....
現在關係企業可以組工會了嗎???
哪一家啊???
還有南電工會到底為麼要組兩家工會呢???
本來那家是有多保守呢???
有人可以出來說明嗎???
要不然這麼久了都沒有證據好怪...

聽說南電工會是因為幾個人有當選工會理事.但是沒選上常務理事..所以才籌組另外一個工會..然後 就當選理事長跟副理事長了

如果沒當選…自己又組一個,輔導的人也該有判斷力才對,拉業績就對了,依勞工全體意向才對吧!南電工會的勞工希望在搞個工會出來鬥?搞不清楚狀況阿貓阿狗目的不明的通通都輔導你成立工會?直銷,男女同工同酬?我是老闆,以後新進男員工薪水恢復跟女生一樣,因為之前多的是我老闆慈悲多給的,現任員工以後調薪男員工比女員工少調一點達到同工同酬,好啦!這樣沒違法了,男女同工同酬了,人事部以後減少女員工的入取率(暗地實施別公開,以免違反就業歧視法),要發揮也找好一點的議題去吵,目的沒達到還反給公司撿到好處,還真搞不清誰才是資方工會。

這就是勞工工會的樣子啦
我們已經打算要爭取勞工權益了
哪會像台塑南亞現在的所有工會
都只是辦家家酒
南電錦興廠工會動員去的五百人(我懷疑根本沒有)
都是被資方收買的啦
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函

聯絡人:楊士弘 0915203113
受文者: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04月06日
發文字號:南企工字第10104060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民國100年年終獎金發放短少疑義,請台端儘速予以補正,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總管理處oN001124003號函年終獎金及紅利發給辦法及本會第二次臨時理監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根據上該辦法,其中謂南亞電路板公司100年之年終獎金發放標準以稅前盈餘EPS 平均4.1元發放4.5個月本薪為基準,每增(減)1元加(減)發0.6個月。查公司101年3月19日公告100年度稅前EPS為5.8元,根據上項辦法,公司100年度之年終獎金發放應為5.52個月。

三、然按公司於今年所公布100年年終獎金發放之金額為4.7個月本薪,此數額與上項依據之5.52個月相差0.82個月。

四、請公司本於誠信及本辦法激勵基層士氣之擬定原旨,補發上述短缺金額,以平基層議論、弭平可能之紛爭。

正本: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會秘書處

好棒喔...好利害的工會...

也順便把你們寫給你們客戶.那篇傳說中的英文信一起po上來.

讓大家看看.你們真的有在做事

請南亞電路板企業工會(樹林)作如下說明,否則的話真的是霧裡看花,霧沙沙。。

一、清查會籍:
遞交組織申請書當下之合法會員人數?成立至今會員人數成長多少?佔公司總員工人數之百分比?

二、說明幹部身份:
是否為原錦興廠產業工會之幹部?為何未與原組織溝通,而私下找杜光宇先生偷偷摸摸的組企業工會?

三、組織籌備:
何時開時籌備?過程?

四、向客戶告狀:
請出示向英特爾告狀之原稿狀紙,不然,好像都你們在說,產業工會(原南電工會)看起來一直是處於弱勢(4600人敵不過30人的火力?),人家也沒找民代出面,不是嗎?

無意間逛到,南科也組工會了!看起來用的名稱更狠,斷絕所有廠區還有旗下子公司組工會的機會===> 南亞科技關係企業工會,"關係企業工會"!!好大的樣子~!這是代表甚麼呢?台塑旗下的企業工會不是都以XX廠企業工會為名稱嗎?怎麼會從新版工會法分裂南亞電路工會之後,開始陸陸續續有一些與台塑聯合會旗下各工會的名稱命名脫鉤呢?還是有外力介入?
https://www.facebook.com/tu.ntc.90
好巧!!秘書長也是杜光宇!!也是他主導的嗎?
https://www.facebook.com/tu.ntc.90/notes

他不是群眾服務協會的秘書長嗎?

【第三案】 提案人:理事會
案由:幹部勞教費用,提請討論。
說明:為使幹部服務會員品質提升,因此本會全體理監事宜參加群眾服務協會所
舉辦之職業訓練課(勞動基準法入門及職場人際關係課程)程。
決議:通過,訓練費用由理監事自行繳納。

那。。。這算甚麼?

訓練費用不是政府有補助嗎?自己繳錢?結果穩賺不賠的是來幫忙上課的單位團體?是這樣的意思嗎?

他們還攻擊自家人的所有工會耶,好好笑喔,工會辦成這樣,只是給外人看笑話。

看清楚 (未註冊) 週四, 2012-04-12 19:04
這就是勞工工會的樣子啦
我們已經打算要爭取勞工權益了
哪會像台塑南亞現在的所有工會
都只是辦家家酒
南電錦興廠工會動員去的五百人(我懷疑根本沒有)
都是被資方收買的啦
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函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213841458722639

南企工會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4177860625

都是同一個單位的,為何要用一個粉絲團,一個個人名義?

南亞科技企業工會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南亞科技企業工會/295402127223144

南科工會
https://www.facebook.com/tu.ntc.90

上面這個也是,都是同一個單位的,為何要用一個粉絲團,一個個人名義?

為什麼?讓人看了覺得很亂。

杜光宇先生和田奇峰先生為什麼不出來說明一下呢?
以前跟這個工會這麼好(雖然我說不出那個工會的名字),
現在怎麼突然變成這樣呢?

與誰是資方毫無關係,重點是誰在幕後操控工會,及其目的為何?這才是重點!!!

這件事情也吵了快兩年了
聽說現在新的那家也還是100人上下
是真的嗎

據可靠消息來源指出,該會一直苦於招收不到會員,且聽說秘書長也已藉輔導成立另一家"南亞科技關係企業工會"試圖繼續掌握"華亞科技"及"勝普電子"這兩家工會,但仍然在招收會員上一直苦無進展,並且一直被"台塑關係企業工會聯合會"拒於門外,另一方面持續以訴訟及裁決騷擾原"南電工會"(現為南亞電路板錦興廠企業工會)及南電公司,至今所有訴訟及裁決皆以"敗訴、自行撤告、裁決不成立"為結果收場,其不斷持續想拿下"南電工會"的動機及目的令人不解!!

感謝回覆告知相關後續

在台灣的社會上來說,工會制度是美的但人心是黑的

尤其假借勞工權益實行私人目的濫權卻還掛工會名義招收會員,那真是敗壞工會這神聖的名稱

說白點就是違背勞工思想,只剩政府那張工會成立編號證書搞派系的小團體(根本沒得到多數勞工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