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事的蒙藏委員會,何不廢除?
蒙藏委員會不僅「不敢譴責中國」,更是「拆散台藏家庭的膾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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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8

日前立委批蒙藏會針對西藏已有57藏人自焚,卻「不敢譴責中國」。這新聞令我十分感慨,眼看國際上各國相繼發聲聲援西藏,而身為我國處理西藏事務的最高行政機關─蒙藏委員會,連對與台灣人結婚的流亡藏配都百般刁難,更不用提他會譴責申援受中國高壓統治的藏人。我先生是流亡藏人,為了爭取先生在台的居留權,我們一群台藏配偶和政府部門陳情已久,今年的五月還曾赴行政院前抗議。我們不敢相信理應作為對岸民主表彰的台灣政府,怎麼可以如此枉顧人權民意?我們不理解為什麼合法的婚姻會受到政府部門處處的打壓,外交部推給移民署,移民署又推給別的單位…,最後官員們反而來責怪我們不該跟流亡藏人結婚,製造他們的麻煩。而最應該幫助西藏人的蒙藏委員會卻從不關心我們這些台藏配偶無法取得居留證的情況,直到我們出聲拼命爭取,才迫政府通過一份規範台藏婚姻的「通則」。

政府甫於日前公佈的這份通則,對與台灣人結婚的流亡藏人仍非常的不公平與充滿歧視。其他國家的配偶與台灣人結婚即可取得居留,在台與家人團聚;而流亡藏人卻得再經過3年的等待與審核,通過台灣政府的嚴苛考驗,才能享有和家人一起在台灣生活的「資格」。而這3年的等待期當中,台藏配偶家庭不僅要面對每六個月先生離境的龐大旅費負擔;因為自己的西藏先生沒有居留證無法在台工作,我們台灣太太更要獨立承擔家計。這一切,都只因為台灣政府不願等同其他國籍配偶發給我們的先生居留證。

今年的九月份,我們與蒙藏委員會羅主委陳情會晤中,希望政府能理解流亡藏配在台的處境,並對此通則做一些通融及修正。沒想到身兼行政院政務委員的羅瑩雪主委卻說這是我們個案本身的能力問題,與國家法令無關;我們不明白,我們都是經過驗證証的合法婚配,政府卻不給我們先生居留證,讓我們的先生被迫一再地出境,使我們的家庭喪失一家團聚的權力,這是政府照顧人民的方式嗎?

羅主委堅持說:政府給予流亡藏人的待遇已經好到讓其他無國籍人士都會有冒充藏人的嫌疑。目前台灣政府對流亡藏人的態度及待遇,嚴苛程度遠勝於其他國家,有誰會想借此冒充藏人來台。這樣的說法實與現實不符,並充滿污名化。身為無國籍者何罪之有?他們能選擇自己的出生地嗎?

身兼蒙藏委員會主委的羅政務委員,對台藏婚配的困境不僅視若無睹,反而還設高門檻地多加打擊。令人不禁感嘆以主張救濟弱勢、提倡人權自由聞名的羅主委,何忍對於台藏家庭的團聚權多所限制?

坐擁1.3億預算的蒙藏委員會,在我們多次陳情求助時,表示蒙藏會是沒錢的小單位,最多也只能行文給各地縣市政府的社福,請地方政府協助我們。我們不求政府額外給予我們社會福利,只要給我們與一般跨國婚姻同等對待,給我們先生居留証,讓我們台藏家庭能一家團聚,就能解決我們眼前最大的生活問題。

我們的先生不禁感慨,西藏人就是不願接受中國政府的迫害統治,才選擇了流亡,最後來到民主自由的台灣。可沒想到在台灣卻還受到政府的打壓,這是什麼道理?國家不是為人民而存在的嗎?怎麼國家惡政卻成了台藏家庭的膾子手?我們看不見政府單位的協助,卻看見政府無謂的防範與刁難,沈重地壓迫我們這群嫁給流亡藏人的台灣女子。

不負責任的政府單位不應該浪費人民辛苦的血汗納稅錢,蒙藏委員會更是個毫無作為的單位,直接裁撤掉來補助台灣其他更弱勢及需要幫助的人,才是百姓之福。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 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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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領甘薪的人會得到報應的 不負責任的政府單位不應該浪費人民辛苦的納稅錢,
把不負責任的政府公務人員一個個剷除吧

我記得, 很多年前, 報紙上說某高僧 (好像是達賴) 表示: 台灣一日不廢除蒙藏委員會, 他就一日不來台灣
那時大概是牽涉到 '台灣仍把蒙/藏納入國土' 之爭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