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再提內湖保護區開發
居民籲北市府駁回

2013/01/09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爭議多時的內湖保護區開發案,去年(2012)8月慈濟向台北市都委會重提計劃後,也在當地召開多次說明會。今天(1/9)上午,由在地居民組成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與數個環保團體到北市府前陳情,聯盟常務理事洪美惠表示,居民們將在1月26日自行舉辦說明會,希望慈濟和北市府聽見居民心聲,不要強行變更保護區。

慈濟在計畫說明會手冊上,指慈善投入是「公益經濟」的一環,會帶動GDP成長及整體「善經濟」之循環,因此符合《都計法》中「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的要件。
(資料來源:慈濟內湖聯絡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表示,慈濟有不少園區都是變更農業區、保護區而來,她不明白慈濟為何要這麼做。在本案中,慈濟按《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提出變更用地申請,稱「慈善投入是『公益經濟』的一環,會帶動GDP成長及整體『善經濟』之循環」,陸詩薇表示,如果慈濟真的認為計劃符合國防或經濟發展,應該要給出「更實質」的理由才對,呼籲北市府和慈濟三思。

北市府從1960年代起開始在台北市內劃訂各個保護區,但本計劃所屬用地在1974年由「七星農田水利會」賣給「新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在1980年填土建起「北翠湖國際網球俱樂部」,後來輾轉成為公車總站及福祿貝爾幼稚園,1997年再由慈濟買下。該處土地共16.3公頃,慈濟預計將其中4.6公頃作為開發用地,於2005年向北市府提出「內湖慈濟社會福利園區」變更案申請,打算將保護區變更成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申請法源除了依據《都計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外,也引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的規定,在公共利益前提之下、以「社會福利設施」為名進行開發,欲規劃作為生態教育園區、環保教育、老人安養、社會福利以及緊急救難中心等使用

目前,該處土地已為柏油鋪面之平地,慈濟在購入土地後,便沿用原有的鐵皮屋當成環保站,進行資源回收工作。在過去的爭議中,慈濟不斷強調,土地在80年代即已遭開發填土,因此沒有「再度破壞」的問題,反而是變更保護區後,慈濟能重新進行復育工作。然而,洪美惠認為,不能用「已被破壞」為由來變更保護區,否則「無法追溯錯誤」。1997年的溫妮颱風和2011年的納莉颱風均在內湖造成嚴重災情,位在慈濟內湖園區旁的大湖山莊居民們飽受淹水之苦,至今還存有陰影。儘管北市府已於1998年在大溝溪上游設置13萬立方公尺的滯洪池,改善淹水情況,但仍無法讓居民安心,洪美惠表示「只能慶幸我們還沒遇到更大的雨量!」洪美惠強調,在氣候變遷下,誰能保證未來不會發生災情;她因此要求北市府駁回慈濟的開發案。

針對本案的使用計劃、開發強度等議題,共歷經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7次專案小組審查,其建蔽率和容積率也在市都委會的要求下,分別降至35%及120%。不過由於開發地點位於保護區,引起當地居民強烈反彈。2010年12月6日北市都委會便決議,慈濟需持續與居民說明、溝通後,再續提審議;直到同年8月,北市都委會收到慈濟重提的開發計劃後,再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會勘、檢視計劃案。不過,北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承辦人員賴彥伶表示,目前慈濟尚未把跟民眾溝通的相關資料補齊,本案還得經北市都委會及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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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蔡雅瀅
‎(摘錄)財團法人慈濟基金會在1997年向市府申請內湖4.6公頃保護區土地變更案,欲設置「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建蓋十層樓高、足以容納二千多人的國際志工大樓,總開發樓地板面積高達四萬五千平方公尺!

「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開發面積分南北兩基地,皆位於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前的保護區,其中北基地北側有基隆斷層通過,南基地附近有礦坑舊址,兩基地都位在支流河口處,其中北基地的東、西與北側山丘都是潛在順向坡,地質脆弱若大規模開發,不僅影響噹地水土保持,也會開啟保護區開發惡例。http://article.denniswave.com/9187

環團真是有理說不清,十足惡霸!?
不敢對抗傅崑萁與花蓮民眾的蘇花高..
只會柿子挑軟的吃!

個人覺得要尋找開發與保護之間的平衡點,以基地現況來看不做變更則一切均只能維持原狀,相信環團也沒人會同意慈濟把柏油路面刨除換連鎖磚吧! 如何做能讓內湖這塊土地有最大的效益及保護的可行性應該是雙方要好好溝通的,若只一味堅持己見,我想對反對及贊成雙方是沒有好處的。
不改變就像現狀放了十幾年,對淹水的改善有幫助嗎?!對當地的環境保護有幫助嗎?!身為內湖人覺得大家都只把焦點聚在個自不妥協之處上,到底有沒有以較宏觀的角度來看內湖大湖公園這片美麗的湖光山色呢?!
反對者,到底是為啥反對呢?! 難道環評就是比較高層次的審議嗎?難道環評委員就比都發會委員更專業嗎?! 難道環評就不會浪費社會資源嗎? 像美麗灣耗費了多少人力物力,結果證明什麼? 政府與財團掛鉤的鬧劇...現在呢?! 你我又能改變什麼? 請反對者就事論事,要安全?需保證?
而慈濟呢,請依實際的開發情形進行釋疑說明,讓居民能感受到安全性,不要一再強調慈濟所做的善行,這些不是居民想聽的。重點就是開發會不會帶來危險性,會不會造成逕流量增加?
希望環團不要因反對而反對,更期望慈濟能再多聽取民眾的訴求,提供更適切的資料!

重點應該是在保護區這三個字上吧,之前開發已經是不合法了,為什麼慈濟還要跟著做違法的事情,還是樓上對保護區有別的解釋方式?

我無法分辩誰對, 但是從 問六 公益經濟, 善經濟 ,
我懷疑 上面 "問六" 是慈濟 說的話?
若是, 何不叫做慈 經 濟

慈濟 是否有變貭跡象?
上人慈愛悲憫智熭 但她的手下呢?
怎麼成了追求 經濟利益 的社圑?
又成了文教機構
這麼多張面孔
\
走正道

蓋此園區,完全沒有商業利益可言,
更別談追求世俗的經濟利益,
全是基於教育、慈善、社會福利,

有的僅是付出、沒有所求的大愛;
僅有支出、沒有收入的公益,

簡易的說明如網址
<慈濟內湖園區改善案願景說明與澄清疑慮>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oDcSZuszJw

您說的真好真好!!

如果環境能經由此開發而改善其現狀,也未嘗不可啊?這不是非置對方於死地的事吧?而是一個是否能共生存的決定.暫不論慈濟是非,但大家也看到其溝通誠意,苦苦相逼,為抗議而抗議,並不能解決爭議.個人覺得,找到一個折衷方案,雙方均可接受,好山好水要大家一起保護,一起共享.

重點應該是「保護區不能任意變更」這點吧?!

如果善經濟這點可以說得通,以後是不是任何開發只要說自己是「善經濟」、可提高國家GDP這樣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能夠變更保護區用途呢?

為什麼這些說詞聽起來就像是當年台塑王永慶保證六輕絕對比自家廚房還乾淨一樣詭異?

說真的,志工大樓難道非得蓋這裡不可?慈濟在台北有這麼多土地,為什麼不去找一個不是保護區的地方蓋?難道蓋在別的地方就不能創造善經濟?不能行善了嗎?

我真的覺得台北市政府不要再龜縮了,不要讓這件事成為慈濟和反對人士之間的紛爭,請台北市政府站出來,主持公開的說明會,網路上或是雙方自辦的說明會,都只是各說各話,請台北市政府負起政府的責任,出來解決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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