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律師台南公開行程提及南鐵東移迫遷案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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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針對陳光誠律師來台,於台南舉辦「不期待救世主,自由靠自己-公民力量對民主化的影響」座談中,提及台南鐵路東移迫遷案,賴清德與陳光誠律師發表的談話,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作出以下聲明:

在會後提問時間,觀眾提及「人權和公共利益真的能夠拿來比較嗎?」,賴清德強調台南鐵路地下化案是台南爭取了20年的重大工程。而陳光誠律師則回應,個人利益,才是公共利益的基礎。而美國、德國、日本政府在對待所謂「釘子戶」時的處理方式,可供南鐵東移案借鏡。

聽聞陳律師對迫遷的立場表態,自救會成員隨即拉開「市民被迫遷,市長談人權?」的布條,高喊「賴清德不配談人權」。而賴清德在中國維權律師的面前、一個討論人權的場合,對於自救會的訴求卻是選擇視若無睹,未作進一步回應。而南鐵的居民在爭議爆發後研讀法律,進行抗爭以自力救濟,社會上許多學者與律師都積極關注此事,正是公民力量的展現,賴清德不應以忽視反對者的方式打壓公民力量。

就歷史的脈絡而觀,台南鐵路地下化案自省政府時期開始擬定,民國84年完成綜合規劃報告,85年環評通過。當時鐵工局的作法是永久軌設於現有軌下方,甚至到96年的環差報告中仍然指明於鐵路東側施作臨時軌,永久軌於現有軌下方施作。不料98年鐵工局將整起案件送往行政院時,卻是以「東移迫遷版」的形式通過核定。而自救會要求在維護人權的條件下完成台南鐵路地下化,最大讓步是「以徵用代替徵收」。自救會訴求回歸到鐵工局規劃超過十年的未東移版本,毫無不合理之處。

在台灣的憲法母法中即揭示「財產所有權與居住自由」的保障,是不可侵犯的上位概念。即使以「公共利益」、「工程因素」加以粉飾,南鐵東移迫遷侵害人權的本質無可迴避。而市政府在整個協調的過程中,完全沒有扮演「提供公開討論平台」的責任。今年3月12日,市府片面宣布原封不動地採行東移版之後,就與自救會斷絕聯繫。市政府決議採行東移版的過程粗糙,事後對權益受損的主體南鐵居民置之不理,反而一再對外宣揚空有其名的安置方案。演講的會場與迫遷案發生地僅5分鐘車程,賴清德花2個小時的時間與中國維權律師見面,卻無意前去迫遷案現場視察甚至致意,種種作為都令自救會無法認同。

而南鐵東移案中的「公共性」一直遭到市政府的抹除。包含今年2/6工程論壇當天,市府以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方式,派駐50名黑衣刑警包圍論壇,把老居民阻隔於論壇外。甚至在今年6月初,大法官709釋憲案釋出後,台南市政府都發局依然拒絕為南鐵案舉辦「聽證會」。在去公共化的討論脈絡中,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案的正當性無法受到公民的檢視。「公共利益」唯聽當權者的詮釋,成為政治人物迫害人權以成就自我政績的途徑。很明顯地,若市府誠心溝通,決策過程嚴謹而公開,人權和公共利益從來就不是二元對立的價值。

我們感謝陳光誠律師在短暫而緊湊的來台行程中替台南鐵路東移迫遷案,甚至全台灣浮濫的土地徵收案件帶來珍貴而令人振奮的消息。同時呼籲賴清德市長勿一意孤行,重新檢討東移迫遷方案的合宜性,並與自救會居民真誠有效地溝通。事實上,地方政府掌有整起案件都市計畫審議的權力,程序也尚在進行中。市政府不應推諉塞責,將皮球踢給中央。對於權力結構與人數上處於弱勢的南鐵迫遷戶們,市政府也應承擔起維護其權益的責任。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訴求: 1.台南市政府與鐵工局應重視長久以來規劃未東移方案的歷史脈絡,重新評估路線東移的合宜性。 2.台南市政府立刻與自救會居民重啟溝通,勿以刻意忽視加深自救會居民的痛苦。 3.台南市都發局應立即舉辦聽證會,公開討論公共利益的內涵。並停止以加速都委會流程的手段,強推爭議重重的東移迫遷案。

針對提問人提及台南發生的鐵路東移迫遷案,陳光誠律師的回覆逐字稿如下:

我覺得,個人利益才是公共利益的基礎。那麼國家的存在,也是民眾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才不得不拿出一些錢來,建立這樣一個機構,讓他們來統一地為民眾服務。關於這個你舉的拆遷的例子,我想在國際上也的確有這麼幾個例子,在日本在美國或者在歐洲,都有所謂的這個幾個著名的釘子戶的案件,還有歐洲,如果沒記錯的話像是在德國,有一個磨坊的這個概念。你可以去查一下看一下,也許從中能看出來什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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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支持一國兩制欸

怎麼可以選擇性忽視 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鐵工局未東移方案=拆西側方案

自救會的心態 昭然若揭

請台南市政府及民進黨切勿侵害人權!
徐世榮(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2014/1/20記者會書面資料

台灣雖然宣稱已經解嚴,但許多侵害人權的法規其實並未更改。非常讓人遺憾地,宣稱要履行轉型正義的民進黨不僅沒有努力來改變這個戒嚴土地徵收體制,如今竟然也運用這個戒嚴體制來欺壓百姓,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土地徵收案就是最好的例子。賴清德市長作為一個民進黨籍的台南市長,他對於南鐵地下化的土地徵收壓霸作為,是否也顯示他對於這個戒嚴體制的遺忘?本人對於台南市政府及民進黨近日之作為深不以為然,僅從土地徵收角度提出二點提醒:
1、台南市政府應依法行政,嚴格遵守土地徵收必備要件,切莫著眼於龐大土地開發利益,反將政府公用土地保留,而來剝奪私有土地。按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442號判決:
土地徵收是對財產權具目的性之侵害,而非國家純粹取得財產權之工具,更非調整私益衝突之手段,而是為實現公益之最後不得已措施。因此,國家對興辦公共事業所需之土地,必須用盡所有法律之手段,均不可得,最後始得以徵收方式為之。…準此,需用土地機關倘有適當之公有土地足供所需興辦公共事業之需求時,需用土地機關自應優先利用其公有土地,不得任意讓公有土地閒置,再假借徵收手段,以取得公共事業所需之私有土地,否則即有違比例原則之要求,並與都市計畫法第42條之立法精神不符。
2、台南市政府習慣用優或劣來評斷自救會所提方案。這表示自救會所提方案依舊是可行替選方案,如此一來,政府依法就不能強行徵收。按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1067號判決:
土地徵收係國家因公共事業或其他由政府興辦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事業之需要,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強制取之謂。足見土地徵收,係國家為實現所欲興辦公共事業之公益的最後不得已措施,故其徵收,應確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之徵收要件及程序,並應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俾所欲實現之公益暨私益維護得以兼顧。
此外,99年度判字第1276號判決、99年度判字第355號判決等,皆有類似之法律見解,盼請台南市政府及民進黨能夠守法,確實依法行政,切勿侵害人權。

反鐵路東移自救 戳破提案謊言
2014-1-20 台灣立報【記者劉仲書 台北報導】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20日召開記者會,針對16日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擅自宣稱「台南鐵路地下化經監委調查、南市府逐一拜訪居民、無民眾反對」,提案與國民黨黨團協商通過仁德段預算案一事,表達強烈不滿。自救會認為此案爭議繁多,民眾反抗不斷,柯的提案理由與事實不符。

自救會執行長陳致曉指出,監察院調查只看行政部門的片面說詞來證明台南市政府無違法,完全失格,台南市政府也因民眾強烈反對,未能完成沿線居民拜訪的工作。此次預算案路段的仁德區居民一直持反對意見,甚至北上懇求民進黨黨團調查清楚。但民進黨中央無視民眾請求,不接觸,不溝通,顯見民進黨只顧自家人利益,根本不顧公義。

仁德區拆遷戶謝先生說,自己的房子當初買了之後還改修,花了上百萬,現在政府說只賠兩百萬,外面房價動輒上千萬,根本沒辦法再買房子。謝先生完全沒同意政府徵收,當初賴清德說會再去拜訪,結果根本沒來,他的太太因為不服氣而中風,自己只是臨時工,未來如何生存?他不是反對公共建設,只要賠償讓他們有飯吃就好。

同為拆遷戶的鄭先生也指出,大家都知道鐵路地下化對台南市有利,但市價補償是讓拆遷戶為公共利益犧牲,很多老居民都只有一間房子而已,徵收後難道要去睡馬路、睡鐵軌,再強制徵收,他們只好當釘子戶甚至搬去鐵軌住了。

學者:公聽、陳情全辦假的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說:「我已經下去台南很多趟了,工程技術論壇我提了一大堆問題,到都委會的陳情會我也提了一大堆問題,但台南市政府完全沒回答,公聽會、說明會、陳情會,全都辦假的!」徐世榮強調,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土地徵收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有公益性、有必要性、符合比例原則,必須是最後迫不得已的手段才行,才會進入到補償,台南市政府從法律規定直接進入補償。徐世榮說:「大埔的區段徵收還可以領到地,鐵路東移的一般徵收只能領錢走人!比大埔更慘!」

一同聲援的灣寶愛鄉自救會的洪箱說,地方發展不需要犧牲這些人,劉政鴻亂搞結果他沒罪,這些政府判斷錯誤,犧牲人民生命財產,應該抓去關才對,人民對政府太寬容,卻對自己太苛薄。「我不是說你們政府都不對,我覺得政府都很有智慧,只是你們中央應該要反省,為什麼這麼多徵收案有人去自殺?因為政府說要,他們束手無策。」

綠黨王鐘銘指出:「民進黨跟台南市政府宣稱沒有居民反對,這個問題我們在各地都不斷看到,像淡海也是,營建署調查有七成居民支持,可是到地方一走,真正支持的人並不到一成,為什麼他敢說謊?因為他們有管道宣傳、去立法院提案、告訴媒體這些謊言,去欺騙社會大眾以為反對的人只有少數、是少數人在鬧事。」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主張,本案應採取徵用取代徵收,讓居民可以在工程後原地重建家園,民進黨也應調查本案的土地徵收是否具備「合法性」、「不可取代性」、「公益性」、「適當性」、「合乎比例原則」,並督請賴清德舉辦聽證會,妥善解決案件爭議,民進黨也應表態反對浮濫的土地徵收政策,透過立法系統立即修法停止悲劇。

市府:未因徵收得利

台南市政府20日下午回應,會在照顧市民權益、減少拆遷戶衝擊之前提下,秉持依法行政,市府也自102年10月中旬開始,透過逐一家戶拜訪,告知補償措施及權益的保障極大化,推動專案照顧住宅方案解決住戶居住權益的問題。而徵收土地及原鐵軌騰空土地皆作為鐵路地下化及道路用地,未作為開發之用,絕無刻意保留公有土地卻徵用民地的情形,市府並未藉徵收取得任何土地利益。對於部分人士一再提出此類不實指控,市府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