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幻象

2013/06/29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逸婷 「平等」本身是一個沒有方向性規定的辭彙,對於平等的追求往往無法保證改革是趨向進步或者相反。我們可以觀察到一種對稱的美學、輕鬆仰賴直覺便能提出的平等口號,正在許多領域中蔓延,取代並排擠了更深刻的分析與視野。 在如今幾乎已被證實為鬧劇一場的所謂勞保危機當中,這股對稱美學作用在勞工對軍公教的妒恨心態上,更多大眾在過去一年裡投入並關注了這項公共政策,卻沒能將政策方向推往更好的社會保障制度,遺留下來的結果最終只是將新進軍公教人員的社會保障改惡;在過去有關通姦除罪的討論中,追求平等的動力在部分婦團內部醞釀,發展出既然女人通姦會被嚴懲所以男人也該被嚴懲的聲浪,結果是造成不分性別的所有人都被剝奪情慾發展的空間;性工作的問題約莫如是,對《社維法》只罰娼(女)不罰嫖(男)的批判,表面平等的呼聲遮蔽了對整體社會管制緊縮的檢討,最終只取得娼嫖皆罰的「成果」。 這樣子的對稱美學以及相應的平等口號,在各個領域中都無法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見樹不見林的毛病。26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婚姻保護法(DOMA)及加州Prop.8違憲失效的裁決,似乎已經跨海引發台灣同性戀社群廣泛地表以興奮之情,四處瀰漫著「何時能輪到台灣」的期待情感,然而,真要進一步評估,恐怕同時得要思考究竟如何能避免上述的對稱美學及平等口號,再度以諸如「異性戀能結婚、同性戀也要」的形式,在運動中起到主導作用。 婚姻平等運動作為嗎啡 今年(2013)4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上述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我們曾刊登Scot Nakagawa的〈同性婚姻是公民權,但不能作為挑戰結構的戰略〉,他從婚姻作為一種基督宗教的價值觀與原型出發,認為同性婚姻的開放根本無助於挑戰此一原型的結構及其衍生的各種繁雜效應,而只是孤立出特定身分,將它從歧視、壓迫的清單上劃掉(而非挑戰這清單本身)。因此,單偶同性戀未來更要像是「正常的人」了,他們循規蹈矩、建立家庭、傳宗接代(領養)、乖乖繳稅,藉此才能交換得與單偶異性戀共享婚姻及其帶來的特權。
「我們」不應遭受歧視,因為「我們」和「你們」都是一樣的,而同那些和偏見與歧視聯繫在一起的「他們」是不一樣的。
Scot在文中用上面這句話,標定了美國部分同性戀運動與移民運動的論述策略,它們不再根本地挑戰社會階層劃分,而只是希望躋身上層、共享資源,成為那個「我們」的一部分,而不再是(被歧視的)「他們」。 這種狀況在台灣並不陌生,同性戀社群中主張乾淨化、正常化的聲浪從未間斷,每逢同志遊行前後,總有各式以同性戀角色位置出發,要求遊行不要出現性工作者、伴裝者的主張,甚至像同志諮詢熱線等主要的同志團體也經常遭受「太過招搖(如打扮太妖嬌、赤身或者標語太露骨等)」的批評──「我們」和「他們」是不一樣的──這些希望社群乾淨、正常、主流化的社群聲音,往往也正是同性婚姻最穩固堅定的群眾基礎。 對稱美學的主要特色在於避談深層結構因素,而平等則經常成了緩解壓迫及剝削的嗎啡。勞工的日子事實上還是一樣苦,然而一旦軍公教給拉了下來,好像就能感到舒服些;同性戀如若異性戀般被允許通過婚姻組成家庭,後續效應除Scot所指出的,強化鞏固既有婚應體制的特權與不公,加深對被婚姻排除在外、不(能)婚的各種人等的壓迫外;作為嗎啡,它恐怕更是再度轉移了人們對於社會保障制度闕如的注意力。 婚姻及家庭價值,向來是整體性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絆腳石,台灣從戰後至今的殘補式(residual)社福性質,大抵立基於仰賴家庭的各種龐大功能,1992年,時任行政院長郝柏村就直接在施政報告上提到「我們的社會福利制度,必須建立在國民勤儉與家庭的孝道之上,使社會福利勿影響勤儉與孝道的傳統美德」,正是在這樣的「國情」之下,社會福利必須讓道給家庭價值、傳統美德,各種幼兒、年老、臥病、殘疾的照護需求,持續由家庭(特別是其中的女人)取代國家擔負起責任,社福只保持最低限度對於失能者的保障,並以不取代家庭功能為前提。施寄青在郝柏村發表上述談話的隔年出版了《婚姻終結者》一書,當中便曾指出婚姻家庭對社會保障制度的阻礙,並諷刺道「傳統婚姻制度的作用除了傳宗接代以外,更是一種變相的社會保險制度」。 婚姻家庭與社福的互斥,並不僅只及於台灣本地,在美國的運動討論當中同樣浮上檯面,作者Anders於DOMA與Prop.8裁決出爐的當天,在一篇題為〈Why I Oppose Marriage Equality〉的文章中寫道:
The marriage equality movement, like th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itself, is a major distraction from the fact that our government refuses to sustain social services and public benefits in the first place...
婚姻平等運動就像是婚姻制度本身那樣,轉移了我們對於政府拒絕承擔社會福利及公共資源縮減等焦點的關注;婚姻與家庭不僅是嗎啡,也是改革的阻力。現在,離婚率高升、衛道者不時高喊「家庭倫常」崩解,顯示不少異性戀藥癮退了的跡象,開始讓結構有著部分鬆動的可能,這時候,同性戀──一群過去不被允許施打嗎啡的族群──卻急著排起了「追求平等」扎針注射的隊伍,這便是如今我們所見到的的景況。 解放或者幻象
(圖片來源:Jinzi Huang
前陣子,一張圖片在網路上流傳並獲得許多網友共鳴,內容是強調婚姻中的女人是如何以低廉的價格從事各項清潔打掃、生孩子帶孩子等家務勞動,並告誡男人因此該要珍惜其婚配女性。對於這張圖片,有些人從性別的角度予以批判,意思是說,家務勞動不能只由女人來做而也該由男人來做,圖片因此是維持了父權的觀點。但我卻認為,這張圖片意外地呈現了當前資本主義體制底下婚姻家庭所扮演的重要功能,重點應該是,家務勞動何以如此廉價呢? 我們不妨這樣理解,當前資本主義體制的維持,本是透過資本家持續剝削受僱勞工的勞動剩餘,而僅僅負擔勞工的「最低生活所需」,但這個「最低生活所需」之計算,卻不曾計入合理的家務勞動力的支出,換言之,被嚴重低估的廉價(無償)家務勞動力,其實被當成是體制鞏固的前提:資本家每僱請一名(男)工人,預設的就是會有另一個(女)人無償幫他打理家務、維持勞工自身與新生的勞動力再生產。因此,資本家除剝削所聘僱勞工個人的勞動力外,也還剝削其配偶的家務勞動力。
在布爾喬亞成員眼中,妻子只不過是種生產工具罷了。 ──《共產黨宣言》
國家法律所保障的制度性的婚姻,以及單偶浪漫愛的穩固意識型態,確保了大批這樣子(自願)投入無償家務勞動的(女)人,進入家庭支撐起體制的維持。從這裡我們便也不難理解,為何許多企業都願意給予已婚者相對於未婚者更好的待遇(或更好晉升的潛在邏輯),這種對於已婚者的佳惠,有些人覺得是體貼(因為已婚者確實可能有較高的生活必須);有些人批評為歧視(對單身者不利),但背後真正反映的,其實是資本家清楚知道工人進入婚姻有助於使他成為一個「更好利用的工人」,所以才會提供種種誘因。 更根本地來看,當代婚姻家庭向來都是資本主義存續的一個環節,扮演著財產積累與繼承的單位:
...現代的家庭,布爾喬亞的家庭奠基於何種基礎呢?是建立在資本、建立在私人所得上的。此類家庭唯有在布爾喬亞中才得以充分發展而存在... ──《共產黨宣言》
這也解釋了同性戀因為無法透過婚姻組成家庭(無法繼承財產)之不平等的來源。婚姻家庭與私有財產制的內在聯繫,註定了對公共性的追求必須要同時解構婚姻家庭。 然而,如果說部分傳統左派認為情感、意識型態與社會制度是被經濟結構所決定,因此革命的路徑必須是改變經濟結構、破除私有財產制之後,才可能帶來上層社會制度的動搖;與之相反地,當代更多酷兒的日常抗爭,其實正是要凸顯情感以及意識型態,與經濟結構之間事實上是相互決定的過程。換言之,不是在經濟領域中鬥倒了私有財產制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家庭就會自然變革;因為後者正是前者之所以穩固的決定因素──那些被轉譯為浪漫與感動,兩人廝守終身、白頭偕老、長輩為後代留下田地祖產等等,經年累月為自然化的濃厚情感,往往是最厲害且難以抗拒的意識型態武器。當婚姻家庭同時濃縮了性/別與階級的宰制關係,這樣子的一種雙重性質本身也就是性/別解放與階級解放運動相互接合(articulate)的物質基礎,也正因為如此,酷兒的不婚、拒婚,總是具有高度政治性與批判蘊含的。 或許對於婚姻平等論者而言,開放同性婚姻,在既有的男─女單偶婚姻家庭外,多開放男─男、女─女的婚姻家庭,即便只是意味著整體無償家務勞動力的擴充,國家鞏固婚姻合法性的前提不變,單偶浪漫愛的意義與價值也不被挑戰,只要是促成了同性戀與異性戀的相對平等,那都算得上是一了心願。 然而,平等論者又經常要以這樣子的對稱美學進一步混淆人們的雙眼,他們會說,婚姻或許無法解決同性戀的所有問題,但至少可以解決一部分,所以同性婚姻與性/別的根本解放其實是在同一條道路上的不同階段。因此我必須要說,不是的,這兩者事實上不只是不同階段,而更是位於不同道路與不同方向上。我試著提醒的是,單單只從表面上平等的角度出發,拒絕放眼更廣闊的整體社會結構問題,永遠可能讓貌似推動改革的努力變質為替保守派敲下叩門磚,令自己沈醉在注射嗎啡後的幻象當中。
責任主編: 

回應

"在布爾喬亞成員眼中,妻子只不過是種生產工具罷了。 "

這個是沒錯的. 不過

"卻急著排起了「追求平等」扎針注射的隊伍,這便是如今我們所見到的的景況。"

這裡卻急著成為工具. (擺脫了婚姻,就不要權利的平等.)

超酷! 這是甚麼制度?

"「我們」和「他們」是不一樣的──這些希望社群乾淨、正常、主流化的社群聲音,往往也正是同性婚姻最穩固堅定的群眾基礎。"

一面製造幻象,實則破壞具體.我們和他們 這種分野,也不會比平等更不具幻象.進一步說,同性戀幹嘛結婚? 是為了逃避平等嗎?

"我試著提醒的是,單單只從表面上平等的角度出發,拒絕放眼更廣闊的整體社會結構問題,永遠可能讓貌似推動改革的努力變質為替保守派敲下叩門磚,令自己沈醉在注射嗎啡後的幻象當中。"

放棄自己的武器,就是為保守派敲下叩門磚.(保守主義甚麼時候講過實質平等,這我是不知道的)

"我們可以觀察到一種對稱的美學、輕鬆仰賴直覺便能提出的平等口號,正在許多領域中蔓延,取代並排擠了更深刻的分析與視野。"

沒有這麼容易啦! 現在根本沒人提甚麼美學意義上的"平等",進一步說,美學是甚麼,根本也無關緊要. 那甚麼是表面上的平等? 這可以探究!

"正是在這樣的「國情」之下,社會福利必須讓道給家庭價值、傳統美德,各種幼兒、年老、臥病、殘疾的照護需求"

基本上...假設要讓別人的家庭很不美滿. 當然很難有甚麼幼兒 年老 臥病 殘疾 的照顧,為什麼? 因為人的同理心,是從人幼兒時受虐或受照顧的經驗中學習的.

婚姻滿是痛苦,這關乎社會互動和自制. 正因如此,要建立制度,則必須談平等, 就像本文說:"資本家每僱請一名(男)工人,預設的就是會有另一個(女)人無償幫他打理家務、維持勞工自身與新生的勞動力再生產。"
這時候,拒絕資本家式的婚姻是一種辦法
拒絕婚姻是一種辦法
拒絕生育 是一種辦法
各自追求自己的事業,是一種辦法

"從這裡我們便也不難理解,為何許多企業都願意給予已婚者相對於未婚者更好的待遇(或更好晉升的潛在邏輯),這種對於已婚者的佳惠,有些人覺得是體貼(因為已婚者確實可能有較高的生活必須);有些人批評為歧視(對單身者不利),但背後真正反映的,其實是資本家清楚知道工人進入婚姻有助於使他成為一個「更好利用的工人」,所以才會提供種種誘因。"

鬥爭,也要人口. 這是現實問題. 而少了人口,資本家就引進外勞,外勞又被國家控制得更牢固. 相反,要是控制得不牢,就會排擠本地勞工就業機會

委內瑞拉法律明定家務是有償勞動,受勞動法律保障
政府比照非家務勞動者,提供家務工/家庭主婦工資與退休年金,
一人自僱(freelancers)亦享有退休年金,受勞動法律保障
委內瑞拉政府以法律明文保障排除變相社會保險

對於「同志婚姻」的爭取,社群內部的爭論也不是新鮮話題了。提醒必須注意「社會結構」的問題當然是用心良苦。但我認為,把想要結婚的同志講成「一群過去不被允許施打嗎啡的族群──卻急著排起了「追求平等」扎針注射的隊伍」實在有點過頭了。在我們這個連(同志婚姻法)一讀都過關不了、沒有釋憲機會的台灣,我認為應該要更廣泛地觀察、正視同志對於婚姻的期盼。為什麼同志也想要結婚?同志結婚會想要跟異性戀的結婚一樣嗎?(那種制式的流水席、一堆不認識的親戚出席的老套婚禮?)如果同志對婚姻的想像有其「酷兒」式的特色,或想要藉由同志婚姻來突顯與異性戀婚姻的不同──那麼就不能以一種簡易的「平等」論述將同志婚姻等同於現有的異性戀婚姻。一個最顯而易見的不同,就是同志婚姻哪來「傳宗接代」之意義?也沒有直系血親的財產繼承,光是兩個同性別的人所組成的「家庭」就已經大大地破壞了歷史以來的婚姻與家庭制度,這樣,還算是持續地鞏固家庭婚姻的意義嗎?文章在提醒的同時,也要避免自己掉進對於「平等」齊頭式觀察的陷阱。更客觀地看到想要結婚、以及不婚的同志情感,才能繼續於路途上看見社會結構問題,並往平等的目標前進。

顥中的談法我有些不是很同意。當然我完全同意gay identidy 透過全球資本主義化的方式席捲所有非西方國家造成的同運中產階級化、單一面貌化、主流化的前提。但是我這兩年在思考的東西,希望有興趣的大家可以討論一下。 我的兩個提問:

1. 同志運動要對抗的到底是什麼?是性傾向的歧視?或者是對抗父權資本主義?這兩者對應的運動策略有很大的差別。

2. 基督教的家庭制度從政治經濟學看來,是要被拆解的。但如果不從政治經濟學接入呢?如果從心理學、人類學看家庭制度呢?談到更多的是家庭對個人、部落甚至族群的影響,似乎也不能下出「婚姻及家庭價值,向來是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絆腳石」這種結論。

我覺得上述兩個提問需要先被釐清。因為任何的運動目標,都會牽涉想翻轉的價值是什麼,也會牽涉到我們用什麼角度去分析。

另外我還有一個對苦勞網的小抱怨

我覺得一個媒體有自己的立場和價值非常重要,尤其是苦勞網這個大家那麼仰賴的新聞媒體。但是最近苦勞網對於同志運動的婚姻路線處理,個人覺得有點太over了。理由如下:
1. 異性戀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當然是很多左派份子想要批判和打破的制度。但是性別的場域無所不在,革命應該是要遍地開花,怎專挑同志運動打呢?
舉例而言:

(1) 新移民女性也是透過父權婚姻爭取自己或原生家庭的最大利益,苦勞網怎麼不在她們極力爭取婚姻中應得權利時,跳出來說「爭取移民的公民權是鞏固異性戀父權資本主義,而且讓國家逃脫應該付的社會照顧責任,不應該把爭取移民人權當作移民女性的核心運動目標」?

(2) 目前烽火四起的反迫遷、反徵收運動,不管論述層次多高,實踐行為大多停留在保留自己的家園而已,甚至連反核運動都喊出「我要孩子不要核子」的典型異性戀家庭論述。苦勞網怎麼不在他們極力爭取自治權、土地權、居住權的時候,跳出來說「這些運動都是在保衛公民的私有財產,鞏固異性戀家庭的存在,任何運動都不應該把爭取家庭權當作核心運動目標」?

我相信苦勞網的編輯群對婚姻、家庭有很清楚的意識形態,就像對資本主義一樣。但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意識到?資本主義有多難對抗,父權家庭制度就有多難對抗。(如果說大家並不認為兩種的抵抗難度一樣高的話,那我只能很任性地覺得不認同我這種說法的人非常階級教條)如果對抗異性戀婚姻制度就像對抗新自由主義一樣困難,又怎能認為這兩種怪獸是要某個單一運動去殺死的呢?

在此建請苦勞網:全面性檢討社運中的異性戀家庭論述,不要選擇性地只針對同志運動開砲,實在太差別待遇了~~~別的運動至少都是從「家被拆毀」開始,而且被鼓勵重建家園(不管那個家園父不父權),同志運動連從「家的成立」開始(而且不是父權家庭)都要被批判,是有些標準不一......

平等來自於

願意放棄自以為應得的享受

請多研讀同性婚姻或同性戀關係的實證研究:
http://lescholar.pixnet.net/blog/post/150620876
男同性戀婚姻中有很大的比率是開放式關係。
研究也發現,同性關係中的家務勞動分工較異性戀平均。
爭取同性伴侶收養小孩的論述中,也挑戰了"孩子需要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的正當性。

同性婚姻真的只是同性戀向異性戀家庭制度靠攏、沒有挑戰異性戀家庭的某些內容嗎? 婚姻制度中的那些壓迫真的是婚姻必然的結果嗎,還是是異性戀關係所獨有的?
爭取同性婚姻的運動真的忽略了社會結構嗎? 還是作者想像中的同婚運動如此?

我可以理解這篇文章中提到的理由拿來反對國家對已婚者的優待、一般人對家庭的某些父權的想像,甚至是拿來反對任何婚姻或家庭制度。但我實在看不出同性婚姻跟這有什麼特別的關連。同性婚姻造成的壓迫特別厲害? 還是作者認為同性戀是上帝的選民,應該肩負起抵制婚姻制度的偉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