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揚獲特權核准開工 建管處將無「法」適從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3/07/16

【樂揚-文林苑開工大事記】 民國99年7月:尚未拆屋,放樣勘驗通過。 民國101年5月:樂揚建設列管事項未完成,放樣勘驗未通過。 民國102年7月:不符放樣勘驗標準事項仍未完成,放樣勘驗通過。

張金鶚副市長率眾「專家」 指鹿為馬

關於台北市政府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所宣稱之內容,我們在此必須指出各項謬誤與疑點,以正視聽。

張副市長指出,依據昨(15)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王家提出再審之訴,足證全案皆依法定程序核定實施。因而再度巧合地於昨日(15)逕行核准樂揚建設申報放樣勘驗。

為「環境品質」把關?抑或為市府「依法行政」找靠山?

早先,釋字709號大法官指出都更條例劃定階段條文違憲,張副市長與北市府官員們仍為「文林苑事業計畫」的「更新程序合法」獲最高行政法院背書而沾沾自喜。但是,我們必須強調:針對訴訟部分:從公聽會通知程序、更新單元劃定範圍到是否臨接建築線及消防通道等單一疑點提起再審之訴,挑戰已核定之行政處分,此係強拆前原本就在進行的訴訟,敗訴早已定讞,要憑藉任一新事證顛覆原判決本屬艱難情況,張副市長無須進行過度詮釋。

今年五月初,協商平台展開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進行中的代拆處分行政訴訟,經雙方協議後合意暫停。隨著協商平台宣告破局,將於今年八月二十日再度召開準備程序。換言之,張副市長逕向記者宣布訴訟皆已終結,樂揚可逕行開工,此言非真。

另,如果台北市政府真的依法行政,為何已被監察院提出糾正、被最高行政法院宣判敗訴定讞的老舊公寓四五層樓專案,卻不見北市府積極「依法行政」?仍逕行強推不可能實現的「免費舊屋換新厝」發財大夢?

回歸文林苑個案,已簽約戶之權益、與王家不同意參與都更之意願,應在變更設計過程中受到同等待遇保障。但是,從最初核定計劃直至協商平台破裂,卻只見北市府一再漠視王家意願、規劃爭議,貪圖最小行政成本,逕讓監督職責與專業沉淪,政商聯手坑殺王家!所謂公共利益,只見犧牲王家成全鄰人與建商的容積獎勵!而犧牲王家成就的「十五層大廈的唯一停車場出入口」,又如何容納上百機汽車進出2.5米道路?

種種因都更而製造的環境負擔、犧牲的民眾意願,不見市府把關,實難建立民眾對北市府的信心!

建照查驗,遇到樂揚會轉彎?

民國99年7月9日,當時樂揚建設初申請代為拆除不久,尚未拆屋清空工地、封閉工地現場,台北市政府建管處竟然放樣勘驗通過(如附圖一)。當時此一弊端,至今尚未究責。

民國101年3月28日,士林王家兩戶拆除後,引起軒然大波;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於民國101年5月29日再度正式行文樂揚建設,要求完成相關不符規定事項與列管項目之後(如附圖二),放樣勘驗才能放行。

接著,繼張副市長金鶚在樂揚股東會當天上午急忙召開協商平台記者會後,竟然於民國102年7月16日上午記者會逕行宣布樂揚放樣勘驗通過,可以局部開工。

2011年12月,昔日張金鶚副教授曾於內政部營建署召開之都市更新政策座談會中發言:「…坦白講我覺得現在都市更新最大的問題爭議,其實是大家都在做一個『真合建、假­權變』的事情。換句話說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在這麼不合理的情況下,使得我在審議過程中­,都只是在審這些「真合建、假權變」的案子。全部都不應該審。」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現今的張副市長打了昔日的張副教授一巴掌,以前說過的話,現在竟然可以做完全相反的事情,完全證明了什麼叫做『專業淪陷』,簡直是讓專業蒙羞!」

我們質疑:這究竟是什麼樣的一府兩制?除了樂揚建設以外,到底還有哪家建築公司,能享有這種得「府」獨厚的特權?此例一開,究竟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將來如何善盡建照把關之職責?

再者,北市府動用龐大行政資源,最終若幫樂揚打贏了官司,到底有什麼好得意的?種種因都更而製造的環境負擔、犧牲的民眾意願,不見市府把關,實難建立民眾對北市府的信心!

主題: 

臉書討論

回應

停車站借問酒家何處有

1
整篇文章不知所云,官司輸昏頭,語無倫次了?
2
都更盟所謂,「北市府動用龐大行政資源,最終若幫樂揚打贏了官司」,依據何在?
3
北市府一路挨王家告,一路證明並無違法失職。請問有哪一件訴訟,原告是市府、被告是王家,而可據以指摘市府,「動用行政資源幫樂陽打官司」?
4
據聞,都更盟成員多係國立大學研究生,堪稱知識份子中之翹楚。今日觀之,爾等如此顛倒黑白、攀誣構陷,與市井無賴何異?所謂「聯盟」,建議乾脆改「連矇」算了。

這大概又是台大城鄉所陳博士班學生大作
小組包含 貴所所長,只敢批評台北市政府
一個字都不敢批評貴所所長
呵呵 ,還真是尊師重道的學生

沒有終審、司法院釋憲之前,「局部開工」可是高難度、高風險的,張副市長除了耍猴子外,還能玩出什麼新把戲?

比較有趣的是
台北市政府 不同意 組合屋的動工
但801 王家駿/王國雄的空地 是不是同意樂揚動工

如果樂揚挖801 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有跳上怪手的戲碼
這次如果有動工許可,不知道 警察還會不會在旁邊裝傻
不架離阻止施工的正義之士
不過正義之士好像也遠離組合屋了
第一戰將 潘*佑 忙著新竹
陳博士 這次 不知道 自己敢不敢跳上挖土機 拆圍籬
呵~

呵呵。樂揚也不是傻子,他還聽得懂「局部」的意思。

呵呵
台北市政府 怎麼跟樂揚指點
我是不知道

不過已最近台北市政府的動作,
故意把 王家再審不過的官司透露
故意一天之內 就給樂揚部份動工
(同意動工一天就可決定,呵呵例行的事件
光跑公文蓋章一天的時間都不可能
這種麻煩的事件,怎麼可能一天會決定)

呵呵 反正wait and see
台北市政府實際給樂揚的指示
能不能動801
下禮拜就知道了
呵呵

所以,能夠獲得特權開工,就是樂揚勾結建管處的貪官污吏的搭檔演出。到底樂揚送了什麼果汁,市府就能一天跑完公文行程?這簡直和洪仲丘案一個模樣。希望被樓上稱為「正義人士」的那些人,能夠阻擋及揭發北市府官商勾結的惡勢力。

樓樓上的看起來是看不懂中文吧?

前三行不就把箇中玄機寫清楚了嗎?

"民國99年7月:尚未拆屋,放樣勘驗通過。
民國101年5月:樂揚建設列管事項未完成,放樣勘驗未通過。
民國102年7月:不符放樣勘驗標準事項仍未完成,放樣勘驗通過。"

還沒拆屋,樂揚的放樣勘驗就通過
到底是提了多少COCO送北市府?當初怎麼可能通過?
放眼建築業界,這種待遇規格,的確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好康啊:)
怎麼沒看到台北市議會有哪個議員放著這種大條的不查?

北市消防局沒有實地勘驗就蓋章,就像軍醫院一樣,上面交代就依樣畫葫蘆,原來是樂揚送了可可,所以也難怪會呵呵不停。

台北市政府挾行政權解釋司法,就可以無堅不摧?

建管處和戒護士一樣不需要適法,只要聽上級命令就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