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分期跳票
華隆退休員工北上陳情

2012/12/19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300名華隆頭份廠退休員工今天來到勞委會前,爭取資方積欠10年的退休金。(攝影:陳韋綸)

華隆頭份廠343名員工罷工百日爭得6成退休金,不過今天(12/19)卻另有300多名,在2003年前後退休的頭份廠員工來到勞委會,他們表示當初資方以經營狀況不佳為由,強制要求員工退休並簽定退休金分期支付的協議書,如今10年過去,卻還是沒領到,他們要求勞委會出面協調,要求資方還錢。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副處長王厚偉表示,將從華隆名下剩餘資產著手,找尋償還勞工債權的機會,不過,一個上午的協調,仍沒有具體的方案。

華隆頭份廠退休員工自救會成員約300多名,被積欠的資遣費共計約2.8億,依照年資不同,平均每人被積欠的金額,大約在40萬至100多萬元間。年資21年的鄧小姐表示,自救會成員大多是在2001年後,資方以經營狀況不佳為由被強制要求退休,資方要員工簽訂協議書,退休金以2年24期、退休後第3年開始支付。鄧小姐說,依照協議書,自己的退休金應從2006年就開始入帳,不過直到現在,6年的時間過去,卻「一毛也沒領到!」另一方面,也有個別員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只得到一紙債權憑證,退休金依然沒有著落。

鄧小姐解釋,當初華隆資方宣稱公司沒錢,員工體諒公司經營困難,才會簽訂協議書,然而期限到期資方卻未履行清償債務的責任,相反地卻把名下資產全部脫手,讓他們的退休金沒有著落,因此退休員工才決定出來抗爭。她表示《勞基法》明訂雇主應確實提撥勞工退休金至專戶,質疑勞委會是否盡到監督責任。勞動黨主席羅美文表示,退休金就是工資的延遲給付,現在薪資墊償基金累積金額上看百億,「放在那裡幹嘛?勞委會應該以墊償基金支付這群勞工的退休金。」

北上勞委會前,自救會已先向苗栗縣政府陳情,但日前苗栗縣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表示,由於勞工與資方已簽定協議,債權問題已經不屬於勞資爭議範圍,難以用行政處份迫使資方清償債務。自救會今日北上,希望勞委會身為勞動主管機關能居中協調。王厚偉則表示,雖然目前華隆管理階層已全數解任,「但不是沒有勞資關係,因為法人還在」,至於勞委會要如何處理?王厚偉說,目前華隆名下仍有一塊土地,「應該還有機會」。不過經過一個上午的協調會,退休員工的債權如何清償,目前仍未有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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