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逸婷
文/徐沛然
在上週寫完〈施振榮「憑什麼」談社會企業? 揭開公益形象下失落的社會責任〉一文後,剛發表完的頭兩天,持續忐忑不安的心情,內心也上演著許多幕「小劇場」。
第一幕:希望不要寫錯!!
這篇報導處理的一部份素材,特別是產業界資訊那塊,是我個人,以及苦勞網過去比較少處理的領域。雖然盡量蒐集了資料,也重複校對數次,仍擔心有疏漏或錯誤之處,更擔心發生錯誤將會損及文章的可信度。(果然後來還是被網友抓到筆誤,也儘速更正了)同時,因為施振榮長期以來在台灣被視為「企業家的楷模」,不僅身為台灣品牌電腦龍頭雙A(最近好像沒這麼威了)之一的創辦人,平常更是樂於捐助各種公益活動。2011年,當時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推薦施振榮接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打的算盤也是希望能藉由他的人脈跟名望,媒合企業界跟藝文界的資源。
第二幕:不想鄉愿,但該怎麼談?
起初構思這篇文章的動機,只是先看到施振榮在各種活動上、媒體上談如何做公益,如何經營社會企業,如何解決社會問題;然而就我過去的認知,施振榮的企業或是他本人,都需要對一些實質發生的社會問題承擔相關責任。何以施可以選擇不去處理,或是忽視這些可能不太體面、或許有點尖銳的問題,繼續以慈善家的形象出現?
當然我們很容易選擇鄉愿的態度,例如「他也做了很多好事,贊助公益」或是「比他更惡劣,更值得批評的資方多的是」這類的想法。畢竟,慈善、做好事、幫助人,多溫暖多棒?但如果不把問題談清楚,那麼這種右手破壞,左手修復的公益慈善模式,大家不會看到「他們會盡量遮掩的」破壞的過程,只會注意到「他們會盡量強調的」修復的善行。問題發生的原因和過程,就會這樣被略過不談,那麼又怎麼能談「解決」或「改善」問題?對於極度惡劣的資方,我們自然該罵,但對於像施振榮這樣的「模範企業家」,我想也不應該迴避對他們的批評。只是,兩種的談法顯然不同。
第三幕:可以談了,但如何把問題談清楚?
然而,真的要開始下筆寫的時候,又面臨到另外的問題。雖然我對這些事情有自己的看法,但要讓讀者能夠理解「為何」我會有這樣的看法,需要非常多的資料和篇幅佐證。關於佐證,又分成三個層次,首先我得提出一定的證據告訴讀者,有些糟糕的事情確實發生了;第二個層次是,說服讀者,這件事情和宏碁有關;第三個層次是,說明為什麼施振榮需要承擔相關責任。如果沒有辦法將三個層次之間的關係清楚扣連,對讀者來說,我的批評可能就只是無的放矢、眼紅謾罵。
畢竟,宏碁把最勞力密集,最容易有環境、勞工、安全衛生問題的代工製造業分割出去了,這些「骯髒活」僅需由別人來做,自己則負責利潤最高,最光鮮亮麗的「品牌行銷」。蘋果、戴爾、惠普、華碩等知名品牌,大致都是這樣的操作。沒有這些代工製造業,又怎會有品牌3C產品可以賣?所以品牌商往往也被要求承擔連帶、或是更多的責任。
第四幕:概念上的資本家 VS. 現實中的施振榮
然而我也必須要面對,即便在概念上可以理解,資本家的獲利來自於成本和售價之落差。因此,很簡略地說,只要資方盡量把各種環境、人事、以及採購成本壓低,就會增加自己(嚴格來說是股東)的獲利。也可以推測,大部分的資本家都會選擇將各種成本轉嫁出去,或是盡量從勞工身上「cost down」,一個人當兩個用、責任制當常態、加班不給加班費等等。勞委會日前才公布資料指出,台灣過去一年有11%的勞工,加班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然而,仍然不能夠簡單地這樣推論,「資本家都很壞,施振榮是資本家,所以施振榮很壞」(雖然宏碁剛被北市勞工局公布違法不發加班費情節嚴重,施董阿 ~ 你看看你看看)。一方面我得明確指出,究竟哪些壞事有他的責任;另一方面,我也需要面對,施振榮是一個活生生,複雜的人,而非僅存在於概念上的資本家。
儘管我盡量從事實跟數據去立論,也沒有使用情緒性的攻擊字眼。但對特定支持施振榮、或者曾經受其幫助的讀者來說,我確實處理得不夠「公允」,沒有呈現太多他「好」的面向。如果我現在重新撰寫一遍,我可能會多談一些施振榮的公益行為。這並非單純的「平衡報導」或是討好讀者的考量。而是,該怎樣去談一個「好人」,談那些讓他得以有資源做「好事」的基礎,以及為什麼對於某些人(也許是霄裡溪流域的居民),他可能是「壞人」的原因。
這些部分如果能處理的更細緻一些,除了能開啟更多對話的機會,也能夠讓我們從單純評斷一個人的好或壞,進入到對整體制度或結構的認識與反思。當然,一篇文章能承載的東西有限,至少透過宏碁跟施振榮的案例,我們可以開啟後續的一些討論,這樣也很好。
第五幕:克服批評企業家的艱難
先前,彭淮南拜託郭台銘多創造就業機會,彷彿老闆願意雇用員工,老實給薪水,就是天大的恩惠。但事實上,老闆經營企業的目的是獲利,雇用員工只是他為了達到獲利不得不的方法,俗話說賠錢生意沒人做,難道郭台銘會願意為了「創造台灣的就業機會」,而不計虧損地在台投資設廠嗎?然而在這層期待下,企業家長期以來被視為「創造就業」、「貢獻GDP」,這是當前台灣社會不容易挑戰的普遍觀點,也是批評企業家的困難之一。
另一方面,若將文章重點放在環保署、勞委會、行政院等政府單位,抨擊單位首長如何怠忽職守、為廠商護航等,可能也不會感受到那麼大的壓力;對讀者來說,爭議性也更低些。會有這樣的差別或許在於,我們習慣將政府作為視為「公領域」,而將企業作為視為「私領域」,這造成了另一個批評企業家的困難。
公領域的事務,身為公民都有表達意見跟參與程序的正當性。但除了股東、員工或是企業行為的直接受害人之外,一般人對於「私領域」的企業似乎缺乏發言或干涉的正當性。這個時候,企業社會責任(CSR)成為一個有用的武器(雖然CSR也常常被當做擦脂抹粉的工具,或自我標榜的說法)。企業的各種作為或不作為,在CSR的論述當中,不再被視為純內部事務,而被放在對整體社會、利害相關人的影響中檢視,並要求企業承擔責任。透過這種檢視,一定程度也將企業這個「私領域」,打開一些公共介入的空間。
第六幕:關於「好報導」,以及生產的條件
在〈施振榮「憑什麼」談社會企業?〉一文下面,一些網友留言表示「這才是新聞報導!」或是「要像這篇才有程度」這類的讚美與鼓勵,身為作者,我一方面感受到被肯定的喜悅,另一方面內心其實又有些糾結。(這人怎麼這麼彆扭阿 ...)文章中我大量引用的資料,其實建立在勞工團體以及環保團體努力調查的工作成果上。雖然在議題揭露這個層次,我們是同一陣線的伙伴,但總隱約思考自己是不是「收割」了他們的成果,因而感到有些汗顏。(雖然我也是花了很多心力收割啦 ...)
此外,對於「商業媒體」的記者來說,我也覺得這樣的比較或評論並不公平。就像同事開玩笑的說法:「人家是一天寫三篇,你是三天寫一篇」(實際上的比例可能更懸殊)。姑且先不論問題意識和價值立場,商業媒體的工作者,在高度壓縮的工作條件、上級的指示命令、以及媒體集團自身利益考量下,生產深度的報導或評論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他們往往也得被迫衝「業績」跟達成「額度」,甚至是在種種考量下,沒法有說真話的選項。當我們認真地思考生產文章這件事情,我們會發現,它的確是需要各種「條件」和「成本」來支持的一種勞動。
落幕:支持苦勞網 生產好文章
寫這篇文章,那麼一長串的「自我揭露」的描述,以及夾纏的思考過程。除了想補充自己對於〈施振榮「憑什麼」談社會企業?〉一文的思考脈絡外;同時也想要向讀者們說明,苦勞網是一個認真,而且重視「如何把事情談清楚」的媒體。我們的評論、或者是報導生產,背後都帶著我們特定的問題意識,以及如何扮演好「運動的媒體,媒體的運動」這個角色的自我期許。
如前所述,生產報導、評論做為一種勞動,需要相應的「條件」與「成本」。苦勞網在過去16年來的積累,提供了豐厚的運動論述土壤,團隊內部有相對平等的編採討論過程與運作模式,讓工作者擁有高度的自主空間。此外,在資源不多的狀況下,至少維持固定的薪資讓工作者能夠生存。然而,這些組織所能提供的條件都並非穩固不變。
苦勞網目前95%以上的資金來自於小額捐款,這是我們能夠不受既有各種政經勢力干預,維持獨立運作的重要基礎。然而,自2012年起,苦勞網開始發給記者薪資之後,財務壓力就大幅增加。以今年來說至10月底為止,總收支是「負27.6萬元」。即便如此,最近開始討論明年度與工作內容相關的各預算項目時,團隊仍然提出相當多的工作想像。
我們不希望打出「救救苦勞網」這樣的悲情牌,這實在不是苦勞網的風格(當然我不知道真的虧到快收掉的時候會不會這麼做啦)。我們希望透過努力工作,做好應該做的事情;透過定期的小額捐款作為主要的財務基礎,而維繫這個基礎本身,就是運動的過程。
當大家逐漸認知到苦勞網的意義與重要性,並且願意以捐款實際支持的時候,就是苦勞網具體實踐「運動的媒體,媒體的運動」這個運動路徑的時刻。
⊕10月◆收入208,168 ◆支出210,372 ◆餘絀-2,204 報表製作:姜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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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霄裡溪案 指標案例
1.我幫霄裡溪是95-98年.......迄今
2.環保團體是後來才進來
3.對霄裡溪改善的貢獻 我想 1.政治人物 縣長 地方縣議員.鎮民代表.里長....
2.愛鄉協會.城鄉新風貌 3.環保署
4.若要說水質改善 主要掌握 仍要回歸華映友達二廠 製程廢水零排放工程改善 他們才是主角
5.後續還有第二階段需改善----環保團體可知情?
我想作者本文 目的也在督促業者 做好改善 還我清淨霄裡溪 切勿失焦
當業者已經朝著改善目標前進 個人認為 是否回顧以外 向前看比較重要
我想 他們也想做好 我認為施董也是
Re: 【2013.10捐款徵信】苦勞網記者的內心小劇場
繼續寫那麼爛的報導,乾脆捐錢給上下游比較實在,開發不出新的議題,平日的活動報導也寫不好,像在交代流水帳似的,寫的一點感情都沒有。另,將捐款者的個資直接暴露,難道不會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嗎?這些捐款者真的都希望名字這樣被公布在上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