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棉被奇遇記」到「馬靴熱褲正妹超殺」
太陽花中的輿論懼性與身心對立

2014/04/07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研究生

責任主編:陳韋綸

近日輿論大肆撻伐彭華幹日前(4/7)在「新聞龍捲風」節目中,有關「馬靴熱褲正妹超殺」之言論。回到當日的言論脈絡:彭華幹在講正妹之前,先帶到一段影片,是白天議場外的馬路上,有一男一女蓋著棉被,男生在棉被外側面朝女生,手伸進去摸著女生。彭華幹說,這叫「棉被奇遇記」。

「棉被奇遇記」講的是社會運動參與者的性實踐,我不苛責彭與戴用「獵奇式」的口吻來品頭論足議場內外的性實踐者,因為「性」在台灣文化中仍被高度戒嚴、自我警總般地檢視、淨化、噤聲時,只要被發現是發生在公領域的性,甚至是私領域非常態的性(非異性戀、一對一、傳教士體位),就會被拿來大做文章,例如:私領域飯店內的多人性愛派對、公領域的捷運口交活動,都曾輕易的躍上媒體版面,媒體與閱聽人輕易地義正嚴詞,以「道德」之名大肆撻伐。只要我們認為私領域非常態的性、公領域的各種性皆是不好的,我們恐懼看到性、進而懼怕談論性,那麼任何發現「性」活動主體的媒體素材,都會一再輕易的被當成獵奇式炫耀(顯示發言者道德高位)的祭品。

如果今天你批判彭華幹的「棉被奇遇記」是小題大作,只把眾多真心認真關注服貿議題的參與者聚焦在極少數行為不檢點的人身上,那麼你的性意識形態仍然是戒嚴的。首先,媒體當然可以選擇性報導,那麼為什麼你不去批判部分媒體聚焦在少部分學生家長到立法院關心子女的安全、展現「親情」的一面?為什麼不批判部分媒體聚焦在議場內外的參與者很重視「環保」垃圾分類?這些都是偏離了對服貿議題本身的報導呀!其實我們只是選擇性聆聽自己立場的媒體聲音。其次,戒嚴的就是你覺得性是不宜的;性,只能是(只准是)私密的。

所以如果要反轉彭華幹的「棉被奇遇說」,應該是要能夠對「性」見怪不怪,例如,如果有一家媒體會報導「在立法院抗議的學生當中,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馬路邊吃便當」嗎?它可能會被觀眾嘲笑見怪不怪、層次很淺、這有什麼好報的?如果想要媒體不報,那就要能夠達到對「性」見怪不怪的境界,以及不把「性」視為「壞」的對象而劃清界線。這中間需要漫長的過渡期,這期間性實踐者要能接受媒體與輿論的獵奇及撻伐,以及被報導時能夠有自己的論述去應對輿論。

第二種路徑比較簡單(但不是我樂見的),就是組織決策者宣布性的戒嚴,例如:議場內外人人不得從事親密行為、睡覺時不得共被,「此為非常時期,我們應堅守自己反服貿的理念,切勿產生非分之想,應當穩定性情與軍心」。如此就不用擔心被媒體「抹黃」;若不慎有違反此規定者,則大肆撻伐、與之切割(就像那些不乖乖遵守議場內外垃圾分類者一樣)。我不樂見的原因是,為什麼「性」要被差別對待?同樣都是善用社運的零碎時間,為什麼可以在議場內外讀書(學校課程的書目,與服貿無關的書),卻不能在議場內外親密接觸?

「棉被奇遇記」產生的效應會是:學運參與者會自我警總、小心提防而避免與他人合意的親密接觸,這樣損失的是集體也個別的當事人身體與情慾實踐。以及加深「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的「懼性」意識形態,看到有人在做親密行為,可能會被列為糾察重點,避免其成為學運的老鼠屎。

正如前面所述,在現今社會文化脈絡下,我不苛責彭與戴獵奇式的「棉被奇遇記」敘事。如果可以,我希冀對抗「棉被奇遇記」的敘事方式會是:更多的「棉被奇遇記」在議場內外遍地開花!表述:對,就像我們犧牲了跟家人或朋友團聚的時間待在這裡、就像我們犧牲了可以在好的圖書館閱讀的環境待在這裡、就像我們犧牲了可以躺在乾淨的床睡覺而棲在這裡,「我們同樣也犧牲了可以在舒服的環境做愛而改在這裡!」,為的是什麼?不就是作為民主最後力挽狂瀾「先立法、再審查」的代價啊!

接著,彭華幹帶出「超殺正妹」的照片。

主流輿論說,彭華幹的言論是物化女體、公然意淫女體、歧視女性。物化我想是有的,但我覺得更精確應該說是「身體化」女性;如果說男性掌握的是知識與論述的決策暨發言的位置,例如:以陳為廷、林飛帆、魏揚為首的運動焦點,不見知識與論述的焦點放在女性身上,那這就不是彭華幹個人的問題,而是既有社會脈絡讓我們只看見男性的知識、女性的身體。女性的能力要能見報,往往前面都會被加「美女」兩字,例如:美女主播、美女列車長、美女機師,彷彿女性的身體(長相與身材)焦點重要於她的能力。所以,如果彭華幹只論正妹的身體,而不想討論為何她會來參與反服貿,那麼彭華幹就是(只)身體化女性,而不願知識化女性。但我不認為孰優孰劣,如果批評彭只會身體化女性,那麼是否指出:知識的位階是優於身體的?如此不僅「身」、「心」二元,且「心」優於「身」,也不是我買單的意識形態。針對主流輿論批評彭「物化」女性,我想說「身體化」不是「物化」,「身體」不該被視為「物」,也不該被視為次等於「心」與「知識」的。

第二個輿論是,彭華幹公然意淫女體,觀看當天的節目內容,彭說:「你看那個襯衫已經開到這邊來了,哇!超殺、好殺!」並對螢幕裡的照片做出開扣子、摸胸口的動作,他確實公然意淫女體。但我在我國現行法中找不到「公然意淫」的法律,如果用「公然誹謗」,表示「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那麼表示我們認為女性襯衫很開、穿熱褲、馬靴等,是不好的事?足以毀損名譽?所以女性應該自重?或者穿很辣可以,但不能談論很辣這件事?我想應該不是吧,所以「公然誹謗」應不成立。

那麼來檢視《性騷擾防治法》,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如果當事人「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我認為當事人可以用第二項來進行司法途徑對彭華幹提告,但這就跟彭華幹的「公然意淫」無直接關係。意淫沒有錯,意淫是人之常情,意淫不等於性騷擾,舉個例來說,如果今天在公車上我被附近的菜(對我來說看起來很性感的人)明示或暗示的意淫,我可能會小鹿亂撞!但如果對方不是我的菜,我會覺得生心反感,於是我可能會向對方表明不舒服的感受,若對方的行為仍不停止,那麼我就可以把對方打入「性騷擾」的官司之中。所以個人之間的公然意淫本身沒有對錯(也有可能產生驚天動地的性情故事),而是被意淫者有否被「性騷擾」的感覺,不管有或無,請尊重當事人的聲音,而非輿論逕自對「公然意淫」公審。

不過,「公然意淫」可以放在一個很重要的性別脈絡來看,是怎樣的性別權力關係能夠讓彭華幹「輕而易舉」的談論女體?傳統女性主義會說,這顯示了在生理性別上,男(上階)、女(下階)權力不對等,因此要撻伐男性公然的對女性的挑逗、意淫;她們把攻擊對象放在男性身上,認為男性要噤聲、自制,但對於如何改變男女權力關係卻不願找出具體的解決方式。

但怎樣的社會文化不容許、不鼓勵(甚至撻伐)女性公然地談論男體?正是漠視女性情慾的性意識形態。在我看來,彭華幹真實的表露出他靈魂的豪不遮掩、口水直流、口體一致(打破傳統鄉民口嫌體正直的假面具),他享受身為男性的情慾自由(但此自由也不是無限上綱,承上段所言,依臺灣現行法若當事人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是可以訴諸法律途徑的);彭華幹真真實實的展現出他的性靈魂,因為他的婪意太過於寫實,我個人也不得不替他捏一把冷汗。我期待女性主義者以及撻伐彭華幹的眾網友,能夠進一步省思,我們是否只因為彭華幹的言行太過具體且毫不遮掩並揭露了(異性戀)男性的情慾,而撻伐之;卻同時繼續再製男上女下的性別權力位階、漠視女性的情慾與言論自由?是要一個處處充滿糾察隊說「猴~你有情慾展露!」把(異性戀)男性拉回噤聲的性位置;還是一個能讓男、女持平地都能自在情慾展露的環境?

第三種輿論,也是婦女新知基金會於6日公開聲明的:彭華幹「歧視女性」。我不確定歧視要怎麼操作,通常歧視是用負面的詞彙,但「正妹、超正、超殺」是負面詞彙嗎?再者,如果今天是女主持人(例如小S)在節目上說一個男生「超帥、超殺、棉褲球衣穿得超性感」,會被說是「歧視男性」嗎?回到我個人的立場,彭華幹確實「身體化」了女性,但「身體化」絕非物化,也並非歧視;如果要成立彭華幹的言論是對女性的物化與歧視,那麼就必須成立身體是劣於心智的、身體是次等的。

言而總之,彭華幹只(願)看見女性的「身體」,而不願看見女性身體以外的東西,眼光較為狹隘而稍嫌可惜,但不表示身體以外的東西(例如心智)重要於身體,或者:「身體(無論男體或女體)」本身能否作為參與社會運動的手段與目的?另外,本文也點出彭華幹豪不遮掩、口水直流、口體一致的情慾展示,並反思我們是要走向男女性道德淨化的社會,還是女性也能暢談情慾的社會?

無論彭華幹及戴立綱「春城無處不飛花,處處花開、戀情滿滿」、「怪不得反服貿那麼多人去」、「這次正妹比以前還多」來形容立院內外學生的言論,是基於反諷還是有情調的描述,不可諱言的是,他們講出了學生社會運動的性與身體。我們可以選擇繼續撻伐彭與戴性化與身體化的言論,然後繼續把性與身體放在劣於心智與知識的位置。或者抓住機會、好好反轉既有的身心對立,就像彭華幹、戴立綱或者郭委員說的:「這次出來很多小清新,像我們過去都只是政治運動」、「我們確實在進化,連人種(身體)都在進化」、「革命也要有浪漫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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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想針對「身體化」而不是「物化」的部分提問。
不知道作者會怎麼看待關廠工人事件中,勞委會主委潘世偉「善意提醒」絕食抗爭的參與者「不該讓自己的身體成為工具」,而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提出的反駁是「人人的身體都該成為抗爭工具」?我認為將自己的身體工具化使用,也有自主能動性,如果就這麼用「身體化」來撇清身體與「物化」之間的關係,或許就看不到這層能動性。

講白話,就是有種人會覺得:「老娘就是爽把自己的身體物化給人意淫,但那又怎樣?」的意思

謝謝你指出的點!重看拙作,我確實避開「物化」本身,而沒有正面與「物化」究竟是什麼、或能夠是什麼來對話。但你指出的關廠工人「以身體做為抗爭的工具」本身,就可以點出「身體」也可以被視為「物」的動能。

我會再思考身體化還是物化之間的區分,作為之後培力與寫作上的養分,謝謝。

二樓「老娘就是爽把自己的身體物化給人意淫,但那又怎樣?」的意思

確實這種立場與主體應該被看見、發展出強而有力的一套論述來對抗「恐性」及認為「不能、也不可能自主物化」的人。

阿~~~~二樓跟little是同一個! XDDD

您好,我是對於女性主義很有興趣的學生。對於您的文章有些地方不是很明白想請教。

"撻伐彭與戴性化與身體化的言論,然後繼續把性與身體放在劣於心智與知識的位置。或者抓住機會、好好反轉既有的身心對立"

想請問作者您的具體解決方法是甚麼??先撇開當事人確實不舒服,難道不去撻伐反而要讚頌他們善用了情欲自由嗎? 難道這個社會是一夕之間呼籲情慾自由就能改變的嗎? 事實上應該不難看出在主持人的腦海裡,對於性與身體是比較劣等化的,因此才會拿出來大鞭特鞭,我覺得您把主持人想得太純潔了(純潔是指純粹發揮情慾自由)

很同意您說情欲自由不能無限上綱,但非常想知道您認為可以擴張到甚麼程度?是到了人們可以公然在公共場所做愛嗎? 那會不會有點過於理想脫離了社會脈絡呢? 請問妨害風化這件事情在您的理想世界中是否根本不存在?

才疏學淺,還請多指教~

這三小@@

謝謝 訪客 (未註冊) 週二, 2014-04-08 18:57 這位朋友的留言。

  不用稱「您」啦!我們都是一起在女性主義中馳騁的,用「你」就可以,平輩化也方便彼此切磋。然後因為我現在正在收看「LIVE!直播!大腸花垃圾話論壇! 全民來開幹!」的直播,所以回應可能會比較口語、不學術。

  可以撻伐彭與戴啊!你可以對你看不爽的事情撻伐之!聆聽你內心的感受!我只是提出一個反思是在撻伐之餘還有什麼可以思考的。

  然後你有看出我把彭與戴「太純潔了」,確實是我的操作,因為這樣寫文章比較簡單(比較好講清楚我想講的軸線)。但要怎麼對付他們?我選擇當他們視「性與身體是比較劣等」時,不如把他們射出的箭拿起來,重新造一支箭射出去,不只射回給彭與戴,更射出去給輿論,藉此帶出懼性與身心對立的討論。

  你提到的第二個疑問是,我支不支持公共場所做愛?只聽結論的話,我支持。但這很難開口解釋(特別是以一個乖乖牌學生、也是乖乖坐在教室、衣著整潔學女性主義的學生說出這樣的話),我也在練習要怎麼平穩的跟對方解釋公共性的價值,我先節錄我上學期的期末報告給你看,之後若我有更確實的論述,再回應給你。謝謝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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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公共性新聞事件的當事人,他們遭受了如上述的意識形態壓迫。人們預設了公共空間的去性化成為意識形態,當有人挑戰此界線時,則被冠上道德淪喪、(期待當事人)成為污名者、強制進入社福體系「治療」。但人們甚少反思過這樣的論述是如何行塑而成,甚至你我都有可能會受害於此意識形態之中。因此,打破既有的(性保護主義、淨化的性)意識形態是重要的,並且應重視「色情」的價值,才能開拓更平實的視野面對多元性/別:

我們這個反慾反性的文化最嚴重的後果就是扭曲人格,培養出無數怯懦但是又自命道德清高的人。話句話說,我並不同意保守人士所言,色情會敗壞靈魂,放縱肉慾;相反的,我想說,對色情的堅壁清野,從來無法養成開闊的心胸、平實自在的態度。恰恰只有色情才提供了機會,讓我們學習認識情慾的多元、尊重情慾的差異,也因而學習平實的對待他人的情慾表現,更學習平實的處理自己情慾的需求。(何春蕤,2008: 319)

  此外,Laura Kipnis也提及了「色情」的意義,它透過一次次不斷的犯戒,去挑戰與揭露我們既有文化的界線、衝撞人們的情感認知、挑起內心的慾望與外界文化規範的矛盾衝突:

色情犯戒的各種寓言以最深刻的方式,不但揭露我們文化的邊際所在,也揭露所有不可言說、但相當無情的文化規範如何複雜地牽動我們的身份認同。同時,色情所激起的憤怒也顯示,這些不可言說的規範深刻地牽動著我們內心處處可見的羞恥與慾望。其實,色情最終的慾望正是挑起我們內心最深層的困窘,嘲弄我們日常在性慾望的混亂狀態與社會責任的束縛之間不斷焦慮進行的心理平衡遊戲。(Laura Kipnis, 1991,轉引自鄭亘良譯;甯應斌等編,2008: 59)

色情天性就是犯戒的,而且會動搖社會...色情的階級努力的方向是向社會下層流動...它把長期受到壓抑、我們寧可丟進無意識的垃圾堆裡的東西挖出來。(74)

  「公共性」正是色情展現方式的一種,而且我認為它比個人閱讀或製作色情出版品更有政治意義,因為它直搗既有規範的界線,在公開場合與不特定群眾直接產生互動。累積「公共性」的語言是重要的,對有意識的實踐者而言,在行動前更能熟練的產生論述基礎;對無政治企圖的公共性當事人而言,也能夠在成為新聞事件後,有人能替當事人發出政治語言,將以往的污名反轉為公共性的顛覆主流意識形態之積極意涵。

  有關「直搗既有規範的界線」的行動,可以參考「酷兒理論」之基本內涵。凡是欲打破既有體制,或是在認同政治中被忽略的差異主體的聲音,需要培力及發聲時,透過一連串挑戰既有規範的行為與論述,及為酷兒行動。如甯應斌所言:

酷兒路線就是要支持一切能促進現有秩序變化、給予人們異質身體體驗機會的社會趨勢與社會運動,這就是酷兒連線政治的緣由。酷兒與眾多社會運動的連線,不只是弱勢相挺,而是在改變現有秩序的同時,打破原來被隔離的藩籬,讓異質經驗能出櫃流通,因而給予個人改變自我情感結構的機會。(甯應斌,2012: 321)

  何春蕤、甯應斌、LauraKipnis等學者已經替色情的重要發聲,而「公共性」正是色情的行動之一,並做為多元性/別的子分類一種、以打破公共空間既有規範為身體政治。唯上述學者與既有文獻較多著墨在「色情出版品」的討論上,但我想透過「高捷口交活動」此類公共性事件初探既有秩序的正典性壓迫,更朝「公共性政治」的論述邁進。

回應 訪客 (未註冊) 週二, 2014-04-08 19:02

你應該說:「幹」這三小

會比較親民。

好喇,到底文章具體的哪裡讓你有三小的感覺?可以說出來聽聽啊!

只會死讀書。女性主義被你讀成這副德性。誰不讀,只會讀Laura Kipnis這種象牙塔到極點的中產階級學院笨蛋寫的文章。你去跟台灣職場裡經常被上司性騷擾的女人們說她們只要反轉自己的思考方式就可以反轉異性戀父權社會裡性別權力關係好了。死讀書脫離社會現實到了令人驚駭的地步,只會在象牙塔裡幻想自己很激進。這就是苦勞網性別論述的層次。

關於性騷擾這件事,並不是全部的女生都討厭被性騷擾,這是很主觀的東西,有的女生覺得被性騷擾能代表她很有魅力,有的女生被性騷會像你一樣覺得不被尊重,不能說現在大部份人覺得被性騷是侮辱就要全部的女生都要被迫接受這種觀念,打壓少數弱勢的心聲。
我想作者的原意,是建議大家藉這機會反思人權普世價值包括sex這塊。

拒絕打手槍、抹黃的太陽花好公民
2014/06/18 苦勞評論 陳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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