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礦業法快兌現!環團要立院先修四大環境法案

2020/02/19
苦勞網記者

立法院本周五開議,環團今日(2/19)提出四大環境優先法案,分別是《溫室氣體管理法》、《能源管理法》、《環評法》和《礦業法》,呼籲新國會盡快修法,把「環境優先」納入考量,並在環境法案中加入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條款。

環團呼籲新國會盡快修正四大環境法案。(攝影:張智琦)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等環團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國會應該優先審議修正通過四大環境法案,特別是拖了很久沒修的《礦業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蔡英文總統過去多次承諾完成《礦業法》修法,選前環團也密集開記者會呼籲修法,但民進黨都沒兌現承諾,如今蔡政府高票連任,民進黨也國會過半,絕對有能力兌現承諾,「如果兌現不了,就是誠信出問題。」

她指出,過去草案經各界討論已有共識,儘管屆期不連續,但上會期的共識還是可以參考,包括廢除《礦業法》第31條駁回展限需補償、第47條先行使用土地等霸王條款;資訊公開;既有礦場應環評;使用土地應檢具礦場關閉計畫;保障原民權利等,以此盡速完成修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2020年是減碳關鍵年,世界各國要訂出新的減碳期程目標,台灣作為碳排相對多的國家,也應該跟上腳步。他表示,《溫室氣體管理法》應修正,希望成立行政院層級的氣候行動會報辦公室、完成碳定價與碳交易子法、以公民審議模式,結合產官學及第三部門,制定第二階段管制目標與減量計畫,以及強化私部門與金融業責任,鼓勵導入內部碳定價、循環經濟模式、組織零碳聯盟等等。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表示,《能源管理法》2018年就曾提出修正草案,修法同樣刻不容緩,她指出,近年台灣人均用電量高於日韓,但在減緩用電、提升用電效率方面遠遠不足,應該修法補足漏洞。另外,台商回流可能會增加用電,所以應該要有用電審查機制。修法訴求包括電力資訊公開、授權地方政府、揭露用電大戶以及台灣建築節電的管理等等。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則表示,《環評法》已經長達17年沒修,環保署之前提出過修正草案,但是卻喊卡。他認為,2018年「深澳電廠環差」及「大潭藻礁環現差」這兩案皆凸顯老舊環評退場的必要性,目前環保署雖以環評結論加入期限的做法代替,但限制的是將來的環評案,無法處理台灣老舊開發案的問題。他也認為,開發主管機關不應該只充當移送環評資料的「郵差」,應加強對於開發案件的把關責任。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則強調「社區知情權」,指出《空污法》和《毒管法》修正都分別納入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條款,如許可證、緊急應變計畫等環境資訊公開,這樣在發生像六輕氣爆和敬鵬大火等災害時,當地居民就知道如何應變,認為《礦業法》、《環評法》等法也應納入類似條款,讓利害關係人可以共同參與環境決策。

本屆國會中新任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都有環境運動背景,但目前只有時代力量提出將《礦業法》等環境法案列為優先法案。對此,蔡中岳表示,他們把時代力量當成最低標準,希望其他黨團也都能放進更多環境法案。對於洪申翰和陳椒華加入國會,他則說會抱持期待,也會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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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國會中新任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都有環境運動背景,但目前只有時代力量提出將《礦業法》等環境法案列為優先法案。對此,蔡中岳表示,他們把時代力量當成最低標準,希望其他黨團也都能放進更多環境法案。對於洪申翰和陳椒華加入國會,他則說會抱持期待,也會持續監督。
諷刺的是,2019年10月8日,針對外界質疑為何一邊一國行動黨提名的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都是挑戰民進黨新潮流系現任立法委員,一邊一國行動黨召集人楊其文說,民進黨已經失去自我制衡機制,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成為一言堂;一邊一國行動黨認為,民進黨的污名化及反民主化,新潮流系應負最大責任。

民進黨支持者,你們真的好棒!
選出這麼一個黨,放著環境永續法案的礦業法不去審,急忙的通過箝制台灣人民思想自由的反滲透法。
真的想說,你們的存在對台灣來說,真是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