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2新聞你來搞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戒嚴幽靈二十年,集遊修法不能倒退! 建議標籤: 集遊法 修法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事件分類: 2009集會遊行法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相關文章 東亞人權代表團:為人權奮鬥不孤單 知識份子、組織與群眾──參與科地埃拉日的反思 一切都是房地產惹的禍 挺大埔 撐人權 官逼民反 藝文界出聲 凍薪 減薪 欠薪 轉讓 15年悲歌 華隆在台最後據點 頭份廠罷工 中科引水工程 圖利彰水會? 環保團體狀遞廉政署 桃園東門市場都更案 自救會將赴總統府抗議 《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都更‧哈瑪星 吉洋人工湖更名闖關環評 調豐濟枯?居民憂淹缺水通通來 美麗灣還沒停工? 刺桐族人批縣府「發文了事」 臉書討論 回應 Re: 政府端上集遊「管束暴民」法? 固定網址 由 ALLCOME 在 2009/06/11 12:07 發表 ALLCOME:現在是一群土匪與一流氓佔立法院與各大民意機關…… ALLCOME:這群土匪與流氓罵咱們抗暴的人是「暴民」又何彷? ALLCOME:等我們把這群四五年級的老雜種,用測謊器一一個測謊後, ALLCOME:就知道誰該處死,誰又該吐錢了!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回應 Re: 政府端上集遊「管束暴民」法? 固定網址 由 ALLCOME 在 2009/06/11 12:20 發表 祕魯開發亞馬遜 原民抗爭逾45死 〔編譯俞智敏/綜合六日外電報導〕反對祕魯政府在亞馬遜地區開發石油、天然氣及其他天然資源的原住民五日起與警方爆發流血衝突,至少造成四十五人死亡。這是祕魯總統賈西亞任內死傷最慘重的暴力衝突,也暴露出中央政府無力控制偏遠區域的窘態。 批評者指出,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佔全國半數人口的原住民根本未從經濟成長中獲利,祕魯目前的貧窮率仍近四十%。 原住民領袖及環保組織指控說,賈西亞總統去年為實施與美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違憲通過新法開放公有叢林地與水資源,以利石油開採、伐木、開礦及大規模農耕。 祕魯北部的亞馬遜地區原住民部族擔心,賈西亞總統鼓勵外國礦業及能源公司進入亞馬遜原始林開發天然資源的政策,將使原住民喪失對這些資源的掌控權,因此自四月起發動強力抗爭,希望迫使國會廢除鼓勵外商投資的相關法令。原住民更封鎖諸多道路、河道及國營石油公司輸油管線長達數週,導致都市的食物與燃料供應受到重大影響。 =========================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 (看看外國的原住民是如何反抗的,再看看台灣浩呆那種絕子絕孫都還麻木不仁的德性) ALLCOME:我一直在警告台灣的七八年級生,不要太相信你們身邊的四五年級生!看看上面的新聞! ALLCOME:大部份的四五年級生社會上已經佔到了有利的經濟位置,這群「四五年級王八賤種」不會在心理面贊成社會改革,與嚴懲貪污份子! ALLCOME:七八年級的你們想想看,如果「四五年級遠航老董」不靠著「立法院的四五年級老賊」交換掩護,他怎麼能夠在「交保後消失」在台灣社會呢? ALLCOME:在台灣社會還有多少個的「遠東老董」,就在你們身邊擔任中高層的管理職位? ALLCOME:這些人靠著拍馬屁當上主管,他們會贊成你們七八年級的改革社會?想想看以後社會改革成功,四五年級貪污被爆料…… ALLCOME:被爆料後,那這些四五年級的老雜種不都要把錢吐出來? ALLCOME:我要警告七八年級的年輕人,不要輕易相信四五年級的老畜牲!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回應 Re: 政府端上集遊「管束暴民」法? 固定網址 由 沒良心的國家 (未驗證) 在 2009/07/31 02:00 發表 財團勾結官員 隴斷國家資源 操控媒體 欺壓百姓 工人無其廠實在有夠慘 強破我們當兵一個月4000元打發我們保護財團官員財產 當我們工作要溫飽確不要我們 國家有什麼事比讓人民工作賺錢溫飽更重要 政府確一昧保護股票 保護財團 財團吵地皮炒的校喜嘻 工人無其廠實在有夠慘 一個有化工常識也會做水泥 做水泥工作確被財團隴斷社會良心在那 企業家泯著良知 只知以國家保衛自己財產 對無工作溫飽的人 不肯施捨 是時候了 要換起大眾良知良心 這個沒有人性的國家政府 連讓人民工作賺錢溫飽的能力都沒有 國家沒有正義 國家欠失業工人一個公道 回應 Re: 政府端上集遊「管束暴民」法? 固定網址 由 是他嗎? (未驗證) 在 2009/10/23 15:33 發表 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謝長廷的逆轉勝的廣告代言人 回應 緊急、偶發集會遊行改報備制 內政部6月審查 固定網址 由 呆丸哈哈哈 (未驗證) 在 2024/05/19 16:48 發表 緊急、偶發集會遊行改報備制 內政部6月審查 大法官認定許可制違憲 蔡英文曾為扁時代未修法道歉 執政8年沒修正 在野立委炮轟 2024-03-19 中國時報 崔慈悌 大法官2014年認定《集會遊行法》針對緊急性及偶發性的戶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違憲,蔡英文當民進黨主席時曾為此道歉,執政後卻一拖8年遲未修法,18日在內政委員會引發立委炮轟。內政部長林右昌鬆口,採自願報備式的修法草案,預計6月會送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和部務會議審查。 2008年野草莓學運認為,《集會遊行法》違憲,應該修改。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在「人權永久保固書」上親自簽名,針對扁執政時期未能致力推動《集會遊行法》修改,代表民進黨向大眾道歉;並允諾,未來無論在朝在野,將改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人權。 2014年大法官做成釋字第718號解釋,宣布《集會遊行法》中有關緊急性與偶發性的集會、遊行許可規定違憲,未來這2種集會遊行不得採事前許可。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詢問林右昌,「蔡總統承諾何時兌現?」林想請相關主管代答,遭黃國昌制止。黃並三度質問 「請教部長」,要求林親自回答。 林右昌表示,《集遊法》牽扯複雜問題。黃隨即痛批,「你們的政治承諾,卻跳票到2024年。究竟什麼時候要修正?」林右昌解釋,此案之前有送到立法院,但「屆期不續審」又退回來。 黃國昌質疑,「這是對「蔡英文跳票」的解釋嗎?」黃炮轟,民進黨執政8年,做了什麼改善?並詢問林右昌,「你以前當民進黨副祕書長時曾說過「現行《集遊法》有違憲之虞,應該予以廢除」,你記得嗎?」 林右昌澄清,之前相關會議其實有在進行,但因疫情「緩了一下」。黃再轟,「所以你推給疫情?」難道疫情期間內政委員會有停擺嗎?林右昌說明,目前採行自願報備制的《集遊法》修正草案依程序進行,預計今年6月會送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和部務會議審查。 黃繼續炮轟,「今天你說蔡英文跳票的理由是因為疫情,大家聽得下去聽不下去?」林右昌不悅地回應,「請委員不要貼標籤」。黃大聲嗆,「所以繼續拖、繼續混?」林則要求黃「講話可以小聲一點,我都聽得到」。 質詢時間結束時,召委高金素梅追問林右昌,《集遊法》是今年6月會提出送審嗎?林重申「是的」。 回應 「選前人權永久保固書、選後集遊惡法繼續用」是台灣價值嗎? 固定網址 由 呆丸哈哈哈 (未驗證) 在 2024/05/19 17:28 發表 「選前人權永久保固書、選後集遊惡法繼續用」是台灣價值嗎? 2018-01-29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新聞稿 針對時代力量日前於總統府前夜宿抗議蔡政府強闖《勞基法》的行動,中正一分局於上週寄發到案通知,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事由,傳喚徐永明、黃國昌、林昶佐三位委員於今(6)、明兩天分別到案說明。 對此,徐永明委員表示,民進黨在野時主張《集遊法》是惡法,如今卻要動用刑事追訴異議者,令人感傷。三名委員都確定不會到警局應訊,並呼籲民進黨下會期盡速處理擱置已經的《集遊法》修法;黃國昌委員則表示,2013年時自己參與總統府前同一地點的抗爭,當時就選擇不出席這種騷擾式的傳喚,檢方最後也不同意警方的濫權,予以不起訴處分,沒想到民進黨政府居然同樣啟用刑事追訴,他將一樣選擇不至警局應訊,若檢方真的認為有必要傳喚就傳喚。 徐永明委員說明,時代力量三名委員是在上週五(2/2)收到警方發出的通知。收到時並不感到驚訝,因為抗爭當時,警方就已經以不成比例的方式處理這次抗爭。他說,到案通知書上載明「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作為一名黨團總召,看到黨團成員紛紛面對這樣的刑事追訴,令人感傷。他也質問執政黨:中正一分局和北市警局這樣做,是想展現怎樣的秋後算帳?當時時代力量之所以發動抗爭,就是希望籲請蔡總統暫停《勞基法》的強硬闖關,事後回到立法院,也證實《勞基法》根本毫無協商空間。如今在野黨還要面對集體刑事追訴,「台灣的民主要如何走得下去?」。 徐永明委員同時回顧,2008年時,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曾在野草莓學運現場簽署「人權永久保固書」,為民進黨執政(2000-2008)時期未能致力推動《集會遊行法》修法,並導致侵害人權之事件(如樂生迫遷、新移民政策等)而道歉,並承諾未來「不論在朝在野」,將致力維護集會遊行自由;馬政府執政後,在野的民進黨團所提出的《集會遊行法》草案,也包括廢止禁制區、去刑罰化等條文,當時民進黨團的總召就是柯建銘,幹事長是賴清德。如今民進黨轉為「在朝」,在野黨團卻收到中正一分局的到案通知,令人相當感傷。 黃國昌委員則回顧,2008年野草莓運動爆發時,他仍在中研院任職,也擔任台灣法學會的秘書長。那是他走出中研院參與的第一場運動。當時看到蔡英文作為主席,願意為民進黨執政時未致力推動修法而道歉,相當感動。後來台灣法學會提出法律專業團體版的《集會遊行法》草案,也被民進黨團接受,提作黨團版。 他回顧,馬政府執政後一方面在推動兩公約施行法,一方面卻遲遲不肯修正《集遊法》,並用以打壓抗爭者。2013年時為了抗議馬政府濫權,他參與青年團體於總統府前的抗爭,之後收到生平第一張《集遊法》的到案通知書。當時他就公開說過,馬政府宣稱要推動兩公約內國法化,但國際人權專家早已指出《集遊法》內的條文違反兩公約,馬政府卻還要用《集遊法》來追訴抗爭者,根本自相矛盾。因此,當時他就表明不會接受警方傳喚,若檢方認為有必要,就請檢方直接傳喚。最後檢方傳喚他和魏揚、林飛帆等人出庭,做出不起訴處分。連當時的檢察官都認為,警方這樣濫行移送,是浪費司法資源,丟國家的臉。 黃國昌表示,他沒想到當時許多和他共同推動修改《集遊法》的朋友,如今已在朝為官,自己卻還收到這樣的通知書。他強調,不論當時作為一名公民,或如今帶有立委身分,他的行動準則都是一致:對於依據這種打壓人民集會遊行權的惡法所發出的騷擾式傳喚,他將不會出席,「若有檢察官認為這麼垃圾的事情還有浪費司法資源的必要的話,那就請檢察官傳喚吧」。 日前受時代力量委託,對警方高層提出告訴的丁穩勝律師也出席記者會。他提到,今天非常遺憾還要面對集遊惡法的追訴,藍綠兩黨過去在野時都將《集遊法》認定為惡法,但執政後都對還是持續使用,可見《集遊法》是統治者的利器。事實上,針對人民言行舉止的規範,《刑法》上已經有許多規定,在《集遊法》中許多不必要的刑罰規定,就是在打壓人民集會權利的行使;大法官718號解釋中也早已指出其中許多條文違憲。 丁穩勝律師指出,在時代力量於府前的抗爭結束後,律師團就已經針對中正一分局的高階主管及在場下命令的長官提起包括強制、毀損、妨害自由等罪的刑事告訴,希望透過這個行動告訴執政者:集遊法不是打壓人民意見的萬靈丹。最後他要呼籲,不管是哪一黨,集遊法是廢是修,都必須要有深刻討論、立即反應。不能讓它再持續存在。 徐永明委員最後強調,此次時代力量三名立委雖不赴警局應訊,也不害怕承擔可能的惡法惡果。他同時呼籲,民進黨應該在新的會期盡速修正《集遊法》。這個法早已送出委員會,卻遲遲未能進入二三讀程序,蘇嘉全院長應該盡速召集協商;賴清德在2008年時擔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當時曾簽署提案,支持進步的《集遊法》修法草案,他也必須說明,如今執政,立場又是什麼?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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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政府端上集遊「管束暴民」法?
ALLCOME:現在是一群土匪與一流氓佔立法院與各大民意機關……
ALLCOME:這群土匪與流氓罵咱們抗暴的人是「暴民」又何彷?
ALLCOME:等我們把這群四五年級的老雜種,用測謊器一一個測謊後,
ALLCOME:就知道誰該處死,誰又該吐錢了!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ALLCOME:版面上七八年級的,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老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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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政府端上集遊「管束暴民」法?
祕魯開發亞馬遜 原民抗爭逾45死
〔編譯俞智敏/綜合六日外電報導〕反對祕魯政府在亞馬遜地區開發石油、天然氣及其他天然資源的原住民五日起與警方爆發流血衝突,至少造成四十五人死亡。這是祕魯總統賈西亞任內死傷最慘重的暴力衝突,也暴露出中央政府無力控制偏遠區域的窘態。
批評者指出,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佔全國半數人口的原住民根本未從經濟成長中獲利,祕魯目前的貧窮率仍近四十%。
原住民領袖及環保組織指控說,賈西亞總統去年為實施與美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違憲通過新法開放公有叢林地與水資源,以利石油開採、伐木、開礦及大規模農耕。
祕魯北部的亞馬遜地區原住民部族擔心,賈西亞總統鼓勵外國礦業及能源公司進入亞馬遜原始林開發天然資源的政策,將使原住民喪失對這些資源的掌控權,因此自四月起發動強力抗爭,希望迫使國會廢除鼓勵外商投資的相關法令。原住民更封鎖諸多道路、河道及國營石油公司輸油管線長達數週,導致都市的食物與燃料供應受到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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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賈西亞總統的自由市場政策僅圖利都市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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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外國的原住民是如何反抗的,再看看台灣浩呆那種絕子絕孫都還麻木不仁的德性)
ALLCOME:我一直在警告台灣的七八年級生,不要太相信你們身邊的四五年級生!看看上面的新聞!
ALLCOME:大部份的四五年級生社會上已經佔到了有利的經濟位置,這群「四五年級王八賤種」不會在心理面贊成社會改革,與嚴懲貪污份子!
ALLCOME:七八年級的你們想想看,如果「四五年級遠航老董」不靠著「立法院的四五年級老賊」交換掩護,他怎麼能夠在「交保後消失」在台灣社會呢?
ALLCOME:在台灣社會還有多少個的「遠東老董」,就在你們身邊擔任中高層的管理職位?
ALLCOME:這些人靠著拍馬屁當上主管,他們會贊成你們七八年級的改革社會?想想看以後社會改革成功,四五年級貪污被爆料……
ALLCOME:被爆料後,那這些四五年級的老雜種不都要把錢吐出來?
ALLCOME:我要警告七八年級的年輕人,不要輕易相信四五年級的老畜牲!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ALLCOME:有必要的時候,殺光這群老雜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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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勾結官員 隴斷國家資源 操控媒體 欺壓百姓 工人無其廠實在有夠慘 強破我們當兵一個月4000元打發我們保護財團官員財產 當我們工作要溫飽確不要我們 國家有什麼事比讓人民工作賺錢溫飽更重要 政府確一昧保護股票 保護財團 財團吵地皮炒的校喜嘻 工人無其廠實在有夠慘 一個有化工常識也會做水泥 做水泥工作確被財團隴斷社會良心在那 企業家泯著良知 只知以國家保衛自己財產 對無工作溫飽的人 不肯施捨 是時候了 要換起大眾良知良心 這個沒有人性的國家政府 連讓人民工作賺錢溫飽的能力都沒有 國家沒有正義 國家欠失業工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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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謝長廷的逆轉勝的廣告代言人
緊急、偶發集會遊行改報備制 內政部6月審查
緊急、偶發集會遊行改報備制 內政部6月審查
大法官認定許可制違憲 蔡英文曾為扁時代未修法道歉 執政8年沒修正 在野立委炮轟
2024-03-19 中國時報 崔慈悌
大法官2014年認定《集會遊行法》針對緊急性及偶發性的戶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違憲,蔡英文當民進黨主席時曾為此道歉,執政後卻一拖8年遲未修法,18日在內政委員會引發立委炮轟。內政部長林右昌鬆口,採自願報備式的修法草案,預計6月會送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和部務會議審查。
2008年野草莓學運認為,《集會遊行法》違憲,應該修改。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在「人權永久保固書」上親自簽名,針對扁執政時期未能致力推動《集會遊行法》修改,代表民進黨向大眾道歉;並允諾,未來無論在朝在野,將改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人權。
2014年大法官做成釋字第718號解釋,宣布《集會遊行法》中有關緊急性與偶發性的集會、遊行許可規定違憲,未來這2種集會遊行不得採事前許可。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詢問林右昌,「蔡總統承諾何時兌現?」林想請相關主管代答,遭黃國昌制止。黃並三度質問 「請教部長」,要求林親自回答。
林右昌表示,《集遊法》牽扯複雜問題。黃隨即痛批,「你們的政治承諾,卻跳票到2024年。究竟什麼時候要修正?」林右昌解釋,此案之前有送到立法院,但「屆期不續審」又退回來。
黃國昌質疑,「這是對「蔡英文跳票」的解釋嗎?」黃炮轟,民進黨執政8年,做了什麼改善?並詢問林右昌,「你以前當民進黨副祕書長時曾說過「現行《集遊法》有違憲之虞,應該予以廢除」,你記得嗎?」
林右昌澄清,之前相關會議其實有在進行,但因疫情「緩了一下」。黃再轟,「所以你推給疫情?」難道疫情期間內政委員會有停擺嗎?林右昌說明,目前採行自願報備制的《集遊法》修正草案依程序進行,預計今年6月會送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和部務會議審查。
黃繼續炮轟,「今天你說蔡英文跳票的理由是因為疫情,大家聽得下去聽不下去?」林右昌不悅地回應,「請委員不要貼標籤」。黃大聲嗆,「所以繼續拖、繼續混?」林則要求黃「講話可以小聲一點,我都聽得到」。
質詢時間結束時,召委高金素梅追問林右昌,《集遊法》是今年6月會提出送審嗎?林重申「是的」。
「選前人權永久保固書、選後集遊惡法繼續用」是台灣價值嗎?
「選前人權永久保固書、選後集遊惡法繼續用」是台灣價值嗎?
2018-01-29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新聞稿
針對時代力量日前於總統府前夜宿抗議蔡政府強闖《勞基法》的行動,中正一分局於上週寄發到案通知,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事由,傳喚徐永明、黃國昌、林昶佐三位委員於今(6)、明兩天分別到案說明。
對此,徐永明委員表示,民進黨在野時主張《集遊法》是惡法,如今卻要動用刑事追訴異議者,令人感傷。三名委員都確定不會到警局應訊,並呼籲民進黨下會期盡速處理擱置已經的《集遊法》修法;黃國昌委員則表示,2013年時自己參與總統府前同一地點的抗爭,當時就選擇不出席這種騷擾式的傳喚,檢方最後也不同意警方的濫權,予以不起訴處分,沒想到民進黨政府居然同樣啟用刑事追訴,他將一樣選擇不至警局應訊,若檢方真的認為有必要傳喚就傳喚。
徐永明委員說明,時代力量三名委員是在上週五(2/2)收到警方發出的通知。收到時並不感到驚訝,因為抗爭當時,警方就已經以不成比例的方式處理這次抗爭。他說,到案通知書上載明「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作為一名黨團總召,看到黨團成員紛紛面對這樣的刑事追訴,令人感傷。他也質問執政黨:中正一分局和北市警局這樣做,是想展現怎樣的秋後算帳?當時時代力量之所以發動抗爭,就是希望籲請蔡總統暫停《勞基法》的強硬闖關,事後回到立法院,也證實《勞基法》根本毫無協商空間。如今在野黨還要面對集體刑事追訴,「台灣的民主要如何走得下去?」。
徐永明委員同時回顧,2008年時,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曾在野草莓學運現場簽署「人權永久保固書」,為民進黨執政(2000-2008)時期未能致力推動《集會遊行法》修法,並導致侵害人權之事件(如樂生迫遷、新移民政策等)而道歉,並承諾未來「不論在朝在野」,將致力維護集會遊行自由;馬政府執政後,在野的民進黨團所提出的《集會遊行法》草案,也包括廢止禁制區、去刑罰化等條文,當時民進黨團的總召就是柯建銘,幹事長是賴清德。如今民進黨轉為「在朝」,在野黨團卻收到中正一分局的到案通知,令人相當感傷。
黃國昌委員則回顧,2008年野草莓運動爆發時,他仍在中研院任職,也擔任台灣法學會的秘書長。那是他走出中研院參與的第一場運動。當時看到蔡英文作為主席,願意為民進黨執政時未致力推動修法而道歉,相當感動。後來台灣法學會提出法律專業團體版的《集會遊行法》草案,也被民進黨團接受,提作黨團版。
他回顧,馬政府執政後一方面在推動兩公約施行法,一方面卻遲遲不肯修正《集遊法》,並用以打壓抗爭者。2013年時為了抗議馬政府濫權,他參與青年團體於總統府前的抗爭,之後收到生平第一張《集遊法》的到案通知書。當時他就公開說過,馬政府宣稱要推動兩公約內國法化,但國際人權專家早已指出《集遊法》內的條文違反兩公約,馬政府卻還要用《集遊法》來追訴抗爭者,根本自相矛盾。因此,當時他就表明不會接受警方傳喚,若檢方認為有必要,就請檢方直接傳喚。最後檢方傳喚他和魏揚、林飛帆等人出庭,做出不起訴處分。連當時的檢察官都認為,警方這樣濫行移送,是浪費司法資源,丟國家的臉。
黃國昌表示,他沒想到當時許多和他共同推動修改《集遊法》的朋友,如今已在朝為官,自己卻還收到這樣的通知書。他強調,不論當時作為一名公民,或如今帶有立委身分,他的行動準則都是一致:對於依據這種打壓人民集會遊行權的惡法所發出的騷擾式傳喚,他將不會出席,「若有檢察官認為這麼垃圾的事情還有浪費司法資源的必要的話,那就請檢察官傳喚吧」。
日前受時代力量委託,對警方高層提出告訴的丁穩勝律師也出席記者會。他提到,今天非常遺憾還要面對集遊惡法的追訴,藍綠兩黨過去在野時都將《集遊法》認定為惡法,但執政後都對還是持續使用,可見《集遊法》是統治者的利器。事實上,針對人民言行舉止的規範,《刑法》上已經有許多規定,在《集遊法》中許多不必要的刑罰規定,就是在打壓人民集會權利的行使;大法官718號解釋中也早已指出其中許多條文違憲。
丁穩勝律師指出,在時代力量於府前的抗爭結束後,律師團就已經針對中正一分局的高階主管及在場下命令的長官提起包括強制、毀損、妨害自由等罪的刑事告訴,希望透過這個行動告訴執政者:集遊法不是打壓人民意見的萬靈丹。最後他要呼籲,不管是哪一黨,集遊法是廢是修,都必須要有深刻討論、立即反應。不能讓它再持續存在。
徐永明委員最後強調,此次時代力量三名立委雖不赴警局應訊,也不害怕承擔可能的惡法惡果。他同時呼籲,民進黨應該在新的會期盡速修正《集遊法》。這個法早已送出委員會,卻遲遲未能進入二三讀程序,蘇嘉全院長應該盡速召集協商;賴清德在2008年時擔任民進黨團幹事長,當時曾簽署提案,支持進步的《集遊法》修法草案,他也必須說明,如今執政,立場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