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國籍」、「我們要生存」、「我們要工作」、「我不要當人球」,7月3日下午,四百多名泰緬華人聚集在立法院前,震天價響,發出他們壓抑多年來的內心怒吼。
留台泰緬華人,其身份多為當年國共內戰時,國民政府派遣至泰國、緬甸地區作戰祕密軍隊的後裔。隨著戰爭的結束,此支部隊被遺留在泰緬邊境,成為一支不被國民政府承認、亦不為泰緬政府接受的孤軍。1990年台灣年度最賣座的國片「異域」,即將此段歷史為背景拍攝而成。
緬華留台學生楊文傑表示,1948年緬甸政府自英國殖民地獨立時,曾特准當時所有居留緬甸超過八個月的人,成為緬甸國民。而楊文傑的爺爺則於1950年隨著軍隊來到緬甸。儘管戰後已經定居於緬甸長達數十年,緬甸政府僅僅發給楊文傑家人「難民證」(類似台灣的居留證,一年換證一次),並未享有工作選擇上、遷徙上、政治投票與政治參與上的完整公民權。因此,實質上,緬甸華人屬於無國籍人士,他們並非緬甸人。儘管他們在當地受華文教育,教唱中華民國國歌,並在政治上認同中華民國,然而中華民國卻並未將其視為國民。
沒有國籍的緬甸孤軍後裔,只得花上百萬緬幣(約新台幣三萬元,相當於一般緬甸人工作兩三年的全部薪水),購買假護照,以緬甸國民的假身份來台灣求學。辛苦地求學完成後,卻又得面臨居留證到期,是要回緬甸繼續當無國籍難民?還是要非法居留在台灣求生的選擇。
同為緬甸孤軍後裔的車先生表示,1999年台灣修《國籍法》時,曾經一次大赦當時所有非法居留的泰緬華人,但隨後狀況依舊。而每年來台的泰緬華人學生名額為250人,自1999年以來,初步估計應有約2000名非法居留的泰緬華人滯台。楊文傑表示,在台灣沒有合法身份的人,連全民健保都沒有,工作時候如果老闆不付薪水,也不敢報警或控告。車先生指出,最近緬甸風災災情慘重,但自己連去銀行開戶頭讓人捐款都沒辦法,「真的是只能說無奈。」車先生沈痛地說。
從立法院到行政院、接著聚集到自由廣場(前中正紀念堂),四百多名泰緬華人不停歇地唱著「亞細亞的孤兒」、「我們沒有家」、「梅花」、甚至「中華民國國歌」。儘管身份未必合法,但他們仍勇敢地站出來要求政府重視其迫切的困境。楊文傑說,「我們已經做好被警察抓走的心理準備了。」或許是同情他們的處境,警方亦少見地以相當和善寬容的態度對待這場未經申請的集會遊行(他們連申請集會遊行的身份都沒有)。
然而或許是因為這些人沒有投票權,這場四百人浩浩蕩蕩的抗議,官員與立委的善意少得可憐。除了國民黨籍立委林德福出面簡短致意外,並沒有任何立委聲援。而立法院長王金平亦以事務繁忙為由,以秘書代為收下陳情書。
發起此次抗議的「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籌備處」的執行長劉小華表示,下午經磋商過後,行政院方面表示有誠意解決,但無法做出任何保證。劉小華哽咽地說,「如果不能合法生存,我身後這四百個小孩,可能就是四百顆炸彈。」「政府寧願讓他們繼續非法居留,也不願意讓他們合法生存。」劉小華宣稱,今晚開始將於自由廣場禁言、絕食,直到政府拿出實際解決方案為止。現場多位群眾亦激動地表示將會隨同絕食,以生命抗議。
泰緬華人在台的處境,恐怕跟逃跑外勞相去不遠。身份的非法,使得個人被擠壓進社會的夾縫中艱難地求生。緬甸政府不認他們,心中魂牽夢繫的祖國亦不要他們。電影中的「異域」,主角在戰火交織,對中華民國政府萬念俱灰下,繼續留在泰緬邊境生存。真實世界的亞細亞孤兒,還在期待台灣政府能給他們一個家。
回應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雖然他們很可憐...
但是台灣政府如果接受他們的話
將會有更多的難民湧入台灣
希望可以得到相同的待遇
我想政府應該發揮智慧的時候到了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幹掉中華民國政府吧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我想要親眼看到
邪惡中華民國政府
被中共消滅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台灣法治促進會新聞稿:馬總統不能把無辜的泰緬孤軍後裔作為違法者加以懲罰,應該除罪化或特赦!》 2008/07/16 18:37●台灣法治促進會新聞中心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及該會泰國分會會長陳鴻彰發表聲明指出:
日前將近四百名在台灣的泰緬孤軍後裔發動集體絕食抗議行動後,雖獲得內政部廖部長迅速回應,同意持假護照的泰緬僑生自首「偽造文書罪」後,再由移民署發給一年有效的臨時外僑登記證。馬政府雖然有誠意解決此事,值得肯定,但是台灣法治促進會認為馬政府依然作風官僚而且為德不卒。
因為這些泰緬學生是早年國民黨政府編制在「雲南反共志願軍」轄下第三軍、第五軍的國軍部隊之後裔。當時奉命駐紮在泰國邊境的唐窩、美斯樂等地,其時泰國邊境正受泰共騷擾,與我國軍反共立場一致故劃地接納我國軍部隊組成自治之難民村,並發給「難民字」以示區隔。嗣後曾對協助剿共有功我孤軍官兵及眷屬核給「公民字」(泰國身分證)。「隨身證」(中文譯為「中國國民黨軍人證」則發給未參加剿泰共之我部分官兵,此證雖未取得泰國公民身分,但可以自由遷徙或簽證出國。唯獨我國政府以「有安全顧慮」為由,拒絕簽證准其入境台灣。長期以來政府對忠貞孤軍眷屬及其後裔不仁不義在先,竟然迫使他們鋌而走險持用假護照或其他方式回到朝思暮想的祖國台灣,彼等是特殊時空背景下的受難者、是真正的中華民國子民,祇因為政府未善盡保護之責,使得他們成為亞細亞的孤兒,既不思為他們無辜而悲慘的境遇,從人權、人道出發,優先考量「除罪化」和「特赦」的人道處遇,反而要他們先認罪自首才能換取一年的臨時外僑居留證,真是情何以堪!
張學海認為,泰緬孤軍眷屬及後裔,不是「外僑」而是忠貞不二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應該勇於認錯,還給他們一個國籍,而不是一年短期的居留證,同時也應該徹底解決那些當年被國民黨政府遺棄沒有機會、沒有能力歸返台灣的孤軍眷屬及後裔的中華民國國籍問題。
張學海沈痛指出:「國民黨政府的錯,為什麼要無辜的人民承擔?」他們是忠貞孤軍的後裔,為什麼遺棄他們的政府反而要他們承受「偽造文書罪」的終身恥辱?國民黨政府重新執政後仍然不能抛開舊官僚的思維,竟對應該優予補償禮遇的受難中華民國人民,無情的羞辱,恐將成為國際人權的笑柄,和歷史的傷痛。
張學海認為,馬總統要成為歷史留名的人權總統,就應該公開承認政府的錯誤,不但要還給他們正義與清白,更應該對那些忠貞不二而因公殉職的遺族依法享有各種優惠。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馬政府想把台灣變難民營 很好
反正他賣台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簡化財力證明 現在還要放緬甸人入籍
以為自己是耶穌基督呀
把台灣人利益放到哪裡去了
最後 天祐台灣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訪客 (未註冊) 週一, 2008-07-21 23:23
馬政府想把台灣變難民營 很好
反正他賣台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簡化財力證明 現在還要放緬甸人入籍
以為自己是耶穌基督呀
把台灣人利益放到哪裡去了
最後 天祐台灣
看上文就知道上文者是沒良心
被綠營所喊愛台灣的口號騙了。
那個口號只是為了選舉和貪污,
這種被騙,真可悲,
那些孤軍不是為台灣的利益奮戰嗎,盡然能
說出為台灣的利益不要接受這些孤軍後裔。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ALLCOME:有個建議,即然台灣是個民主國家、也實施地方自治,那就讓找個縣市的市民自行串連,連署,並舉行該縣市內部的公投……
ALLCOME:那該縣市的市民,如果公投通過後,所有「泰緬華人」的活動、工作的範圍只能在該縣市內部,除非不可抗力之因素,不能到外市縣(五年內或十年內)
ALLCOME:不過這好像得修改很多的法律,例如公投法。
ALLCOME:我覺得很奇怪,他們的祖籍是中國,他們都不想回中國去?還是連中國政府都不願意發證件給他們嗎?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他們是反共的孤軍後裔,中國共產黨不會輕易的接受他們。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http://blog.udn.com/star99/1899929
看以上網頁之後發現民進黨把台灣在華僑界的優勢當作禮物送給中國大陸掉了,本來台灣外交就這麼慘,但台灣在華僑界一直都有優勢,本來華僑界只承認台灣,不承認中共,現在完全相反,華僑只承認中國,不承認台灣,民進黨八年政策完全把這些優勢送給大陸掉了。
真是悲哀
以前台灣國際上常被打壓,現在台灣在華僑界也被打壓。
民進黨說是愛台灣,現在台灣無路可走。
為了選舉犧牲了永久的利益,人民也被騙。
難怪國民黨不得不走統一的路。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發言的第一位
簡直是"趕羚羊"
我們祖輩打老共、暴屍荒野的時候,你不知道還在哪呢
講這種話!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http://blog.xuite.net/bestwill/thai/21775939
更新日期:"2009/01/09 04:09"
依協商共識
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入國的泰緬孤軍後裔,
滯留在台的圖博難民,都將可以獲得許可居留、定居.
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同意,將於本會期通過移民法第十六條修正案
移民法修正後,經一個月作業程序,
八百多位來自泰緬的國軍後裔與一百一十三位流亡藏人,
應可於二月十三日取得居留證,
未來可以在台灣合法打工,享有勞健保,三年後可以取得身份證。
他們還是需要自己找工作,所以,加油!!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後續請看
http://blog.xuite.net/bestwill/thai/21775939
Re: 「我們要生存!」 泰緬華人絕食求居留
滯留大陸國軍后裔為泰緬邊境國軍及其后裔祈禱。
因為國軍后裔關系,屢次被毒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