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不等價,台中市政府瀆職,勞工人權被官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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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工傷協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07年12月19日(三)上午10:00

地點:台中市政府前/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當場由受害人現身說法,敬邀攝影記者偕同採訪

人命不等價,台中市政府瀆職,勞工人權被官踩!

職災勞工吳儀寬,因雇主拒絕依法給職災補償,又違法在醫療期間將他解僱、退出勞健保,當他來到勞工局求助,先是被課員以調解無實益為由再三勸退,之後在協調、調解會中,勞工局一味要求他「來到這裡就不要再談勞基法」「講一個數字出來才能跟雇主橋」無視於雇主的法定責任,反而要求職災勞工退讓和解。

外勞阿軍遭遇職災手掌被壓斷,手術後整個手背腫成圓胖,還沒開始復健,就因為居留問題即將被遣返。雇主更以通報外勞逃跑為手段,試圖逃避勞基法補償責任,勞工局明知外勞已申請調解並住進收容中心,並非失聯,卻也沒有阻止雇主提出通報…

一年前,台中市市長夫人因交通事故傷重住院治療,獲得各界關注及龐大醫療團隊支援,細心照料之下傷勢復原情況良好,對此我們衷心祝福。而一年後,二位遭受職業災害的本地勞工及外籍勞工,卻因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瀆職,導致連基本人權都被剝奪!

同為受害者,不同的社會階層有不同的待遇;同樣為人,有些可以備受呵護,有些卻連基本權益都求助無門。我們就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對於職災勞工案件的處理態度做出最大的質疑,因公受傷的一群勞工,把人生的精華時段供獻給台灣社會,在發生事故後,卻被當成「不良」品、不好「用」便被棄之如敝屣。

職災勞工在徬徨無助的狀況下,只好求助於政府部門,卻遭勞工主管機關的承辦人員拒之門外!台中市勞工局不但不加以協助,反將勞工人權踩在腳底下,本勞如此,外勞更是,他們甚至連最基本的醫療權益都遭勞工局剝奪!

我們想問胡市長:這些因公受傷的勞工在遭受職業災害後,能不能有像市長夫人這般同等的對待?或者,人命根本就不「等價」!

「依法行政」只是行政機關的基本責任,勞工局知法不用,放任雇主逃避勞基法明文規定的職災補償、工作權保障等責任,結果是職災勞工個別承受沒錢醫療的痛苦、職災外勞被遣返母國、而職災勞工的一家妻小更因此陷入困境!對比市長夫人的待遇,職災勞工除了面對身心傷害、雇主無良,在行政機關遇到的二次傷害更是令人心寒!

胡市長身為市政團隊領導人,在此,我們要求市長將心比心,確實督促勞工局負起下列行政責任:

1. 外勞在職災醫療期間、勞資爭議期間,勞工局應主動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1條保障外勞的醫療與勞動權益並先予以收容庇護。

2. 全面檢討勞資爭議協調外包的制度。協調、調解會應守住勞基法底線,不是一味搓湯圓,要求職災勞工買斷和解。

新聞聯絡人: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李惠玲 0987-022-959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林幸儀 0921-639-571

活動日期: 
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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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008年8月9日,筆者登門拜訪位於桃園縣八德市一棟天主教幼稚園內的房屋,著名的人權鬥士阮文雄是一位和藹又幽默的越南籍天主教神父,筆者知道他的行動電話號碼,傳簡訊通知他想要拜訪的時間。於是筆者從台北縣新莊市的住家,騎腳踏車到樹林火車站,坐火車到內壢火車站下車,再走路遠行到達目的地,雙眼所看到的是小規模的幼稚園和教堂,阮文雄主持的人權團體「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就在此地,一位越南籍男性打開外門讓筆者進去,在教堂外等了片刻,阮文雄以驚訝的表情迎接了筆者。

由於是中午抵達,阮文雄問筆者是否吃了中飯,還請人端上水果讓筆者享用,他問筆者是否好吃,筆者點頭回應,彼此雙方於是毫無拘束的閒聊起來,他還請人遞給了其名片,內容簡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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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阮文雄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

地址:桃園縣八德市中華路116號

電話:03-217-0468

傳真:03-379-8171

網站:www.taiwanact.net

Email:nguyenvanhung202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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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阮文雄離去休息,筆者四處閒晃參觀了此「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的所在地,是非常小規模的幼稚園和教堂,讓筆者實在有些感嘆,阮文雄如此為越南人在台灣的人權那麼辛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