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改革雷大雨小 貧富差距勢將擴大

2008/02/21

在總統大選舉行的前一個月,行政院終於端出租稅改革的全套方案,強調綜所營所稅的雙降方式,不但稅收損失只有二十億元,且可提升經濟成長率至少1.5個百分點,依照官方說法,「全民都能享受好處」。

姑且不論財政部委託學者進行的推估是否準確,光從此方案階梯式調降綜所稅率、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措施,導致大股東分配盈餘的動機消失,幾可推論國內貧富差距,勢將再進一步擴大。

目前我國前後20%家戶所得的差距倍數大約六倍,假設其他條件如社會福利、節稅管道皆不變,透過這次稅改方案,雖然各項扣除額略提高,但全國所得前20%約一百萬家戶能享受的降稅優惠,至少都在所得總額2%以上,相對於此,所得排名最後20%亦約一百萬家戶,原本就不用繳稅,最多也只不過享受到所得總額0.5%降稅優惠,此項事實擺在眼前,財政部還能說此項稅改方案「中低收入者的受惠最高」?

相對正確的分析,應該是此項稅改方案,雖然可能擴大貧富差距,但因為著名的「下滴效應」(trickle-down effect),本案實施之後,可能剌激經濟成長,全民多多少少可以「雨露均沾」,窮人同樣受益。

只是,此著名「理論」從1980年代被美國雷根政府大加引用後,除了長期替共和黨減稅方案背書之外,從部分數據可得知,此理論離實現,仍有大段距離。

美國目前的貧富差距逾十倍,數千萬中下階層的民眾連健康保險費都無力負擔,這些「事實」,恐怕都與美國部分政客以理論之名圖利少數富人之實的作法,脫離不了關係。

多年待在美國稅局服務且曾經任教台大經濟系,財長何志欽不會不知道前述歷史。一個合宜的提問是,台灣為了經濟發展,真要走無止盡降稅競爭一途同時犧牲部分社會公平價值?值得各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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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勞工退休津貼應比照榮軍眷18%終身俸+就養津貼
分類:新知運動創意

除非你生活在海灘或足夠富有,否則無論在哪里失業都是一件不幸的事情。它不僅會讓人自尊心受損,自信心大跌,加上失業津貼僅相當於職工原工資的一部分,失業人員還會因此無力還貸、支付帳單和生活費。
然而在一些國家,失業津貼卻比較高。在過去3年裡工作了52周的丹麥失業者能夠在接下來4年裡領取相當於其平均收入90%的津貼。在挪威和芬蘭,未就業的求職者幾乎同樣富裕。在挪威,失業者在失業後500天內可以領到相當於原工資87.6%的津貼,而在芬蘭,失業者則可以在失業後一年內領到相當於原工資85.1%的津貼。
圖片:全球失業津貼最高的地方
圖片:最適宜經商的國家
圖片:失業津貼最低的美國城市
圖片:全球最快樂的地方
圖片:正在面向全球招聘新員工的企業
在瑞典、以色列、日本和德國,失業人員可以申請領取相當於其原工資66%至90%的補貼。在美國的一些州,普通工薪階層的失業津貼僅為收入的27%。
評估方法
為了確定這份名單,我們對全球30個最大經濟體的失業制度進行了評估。我們考核了人均購買力平價,以確定哪些國家給予失業人口的津貼在收入中所佔比例最大。購買力平價基於一攬子商品的價格考慮了貨幣的相對價值,以此來衡量各國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它還考慮了物價和通貨膨脹,以根據購買力而不僅僅是匯率來反映當地貨幣的價值。
在將世界銀行 (World Bank) 確定的購買力平價人均水準轉換成當地貨幣之後,我們衡量了各國失業津貼在平均收入中所佔比例。失業津貼數額由英國勞動和養老金部 (Department for Work and Pensions) 或美國社會安全局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等國家機構以及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的資料提供。
我們考慮了因失業而產生的福利:澳大利亞等國的住房津貼和求職補助或者盧森堡公國等國的失業保險總值,在這些國家,津貼是按原工資的一定比例給予的。並未考慮醫療保險和衛生保健,因為在大多數國家,國有或私營醫療服務與失業無關。
為了保持一致,我們假定所調查的職工現年30歲,工作年限為5年,無子女,收入為平均水準,並一直在積極尋找一份高技能的工作。
失業人員的烏托邦
儘管日本和以色列都榜上有名,但其餘8個席位全部落入歐洲國家之手。
在這些國家,若能放低身段,找一份工作並非難事。舉例來說,在盧森堡公國,如果你是一位在過去一年裡工作過6個月的單身失業者,那麼你有權獲得相當於原工資80%的津貼,除非這筆津貼高於月最低工資的2.5倍。失業津貼以半年和一年為限逐漸減少,並由中央、當地和社區政府從年度預算費用中支出。
很多美國人都對歐洲的安全網表示懷疑,因為美國的失業人口一般只能獲得相當於其原工資50%以下的津貼,這就使得像丹麥那樣失業津貼高達原工資90%的情況看起來不可思議。
但是許多歐洲國家,尤其是北歐國家,都擁有自願的失業保險(雖然由政府資助)和較低的失業率。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稱,丹麥和挪威的失業率分別為3.1%和2.5%。當然,這兩個國家的經濟增速都不快。IMF 資料顯示,丹麥的經濟增速為1.1%,另一方面,即使由於石油業飛速發展,挪威的經濟增速只達到3.1%,失業率和失業津貼目前並不是該歐洲國家的主要問題。
義大利米蘭博科尼大學 (Universita Bocconi) 從事勞動市場表現研究的教授 Tito Boeri 表示「目前這並不是一個問題。」他指出,就經濟變革而言,人們失業時間的長短比失業制度的支出結構更加重要。他說:「那些能讓剛失業的人員感覺到壓力的政策是最有效的。」
大多數國家在失業人員失業6個月後開始逐步停止發放津貼,但在瑞士等一些國家,如果領取津貼的失業者在就業辦登記並且一直在努力找工作的話,那麼提供全額津貼的時間會長達260天。儘管由於涉及自願參與,歐洲有許多制度看似會受到市場的影響,但是政府稅收可以資助這些計畫,補足差額。舉例來說,在丹麥等國家,職工向失業基金支付的費用約為700美元/年,但所有職工都須向政府支付8%的稅用於社會保障計畫,其中包括失業津貼。
喬治-華盛頓大學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經濟學教授 Donald O. Parsons 表示:「失業保險基金可以支付約3%失業率時的失業者津貼,而高達3%的失業率在丹麥還是比較少見的。強制性勞動者供款也為政府提供了資金來支付失業率超過3%時的失業者津貼以及各項『休假計畫』。」
在美國,失業保險從雇主應納稅工資8%的聯邦稅和5.4%的州稅中支出;一些州的稅率甚至高達10%,阿拉斯加州、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也要求勞動者納稅。
哈佛大學住宅聯合研究中心表示,失業制度的成功與否與經濟滑坡緊密相關——尤其是當與住宅市場緊密相關,這是由於失業是房價下滑和按揭貸款不能履行的首要原因。失業對消費者開支的影響在發達經濟體中同樣顯著。
美國國會正在商討擴大失業津貼範圍,但是美國國會和歐元區立法者應該考慮一個問題:誰有資格獲得失業津貼。大多數失業保險計畫至少有30年的歷史,而如今全球勞動力狀況已經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但變化最顯著的是勞動保護法並不十分嚴格的美國。
克林頓政府時期勞工部長羅伯特-賴克 (Robert Reich) 表示:「現在就業任期已經大大縮短了,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成為兼職人員、合約勞動者或自由職業者。直到20世紀70年代時,大多數人在其職業生涯的絕大部分時間中都不會更換工作,他們會選擇一份全職工作。」
當然,創造工作機會是最佳的應對方法。根據 Boeri 的研究和經合組織 (OECD) 的報告,由於嚴格的勞動力市場監管導致員工流動率較低的國家通常擁有較高的福利,這些國家的勞動力通常是最難再就業的。
但是最終,對失業者最有利的還是那些擁有空缺職位的市場。
全球失業津貼最高的地方
1.丹麥 (Denmark)
丹麥人為失業基金支付的稅率取決於他們所選擇的失業保險計畫。自雇人士向 Labor Market Fund 支付相當於他們總收入8%的費用,與其他大多數基金要求的比例差不多。在過去3年裡工作了52周的丹麥失業者能夠在接下來4年裡領取相當於其平均收入90%的津貼。看圖片
2.挪威 (Norway)
對於那些供職於國有或私營企業的勞動者,挪威的失業保險是按照個人收入7.8%的標準徵收的;而對於自雇人士則為個人收入的10.7%。10.7%的稅率略好於必須支付相當於工資14.1%的雇主。社會保險體系在接下來一年裡每天向受益人支付相當於其年收入0.2%的津貼。看圖片
3.芬蘭 (Finland)
芬蘭根據失業者的原收入水準採取分級措施。中低收入水準失業者每天可領取23.50歐元外加相當於日工資45%的津貼。年均收入超過2228.65歐元的失業者則每天可領取57.19歐元,日工資超過103歐元的還可以每天領取相當於原工資20%的津貼。中等收入水準失業者則可以在失業後500天內領取相當於原工資85.1%的津貼。看圖片
4.盧森堡公國 (Luxembourg)
基於人均購買力平價,盧森堡公國是全球最富裕的國家。如果你是一位在過去一年裡工作過6個月的單身失業者,那麼你有權獲得相當於原工資80%的津貼,除非這筆津貼高於月最低工資的2.5倍。失業津貼以半年和一年為限逐漸減少,並由中央、當地和社區政府從年度預算費用中支出。看圖片
5.瑞典 (Sweden)
瑞典有個笑話:如果你合計所有的休假人員(病假或各種帶薪休假),那麼就沒有人在職工作了。但是,瑞典的失業制度不及其一些北歐鄰國慷慨,其失業率比大多數歐洲國家都要低。福利透過參與保險基金以及工資稅支付,不足的部分則由政府資助。瑞典的失業者可在接下來的300天裡領取相當於原收入80%的津貼。看圖片
企業因應:勞退新制,科技大老如何解套:

小周年近50歲,是竹北一家半導體設備廠的業務,已經在這家公司服務了7年。最近他感覺到公司的氣氛不大對勁。後來他聽會計股務小姐說,公司的經營原本就有大陸政策,現在為了勞退新制即將實施,老闆傷透腦筋。尤其公司裡面,年資7年以上的員工不少,空姐/蜜書分紅/配股不低,將來每個月提繳退休金的壓力實在太大,所以老闆計畫從一些老屁股開刀。五股搬運法,小周相當擔心自己也將是被開刀的一員。
老闆出招:
根據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雇主有下列事由,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透過英屬維吉尼亞群島移轉開曼銀行,五股搬運法,投資大陸設廠,免課遺產稅。
2.透過歐洲英國虛設"分公司VCI"利用3角貿易移轉訂單銷貨虛報逆價差套利,, 每年把應收帳款認列呆帳,製造台灣"總公司"帳面虧損。
3.總經理+監察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巨額管理責任險 .放幾把無名火燒新店廠房,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修改營運計劃書,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無塵室技術員工之必要。
5.修改內部管理規章與ISO程序書,要求RD工程師對於所擔任之研發工作, 撰寫一堆SOP放在RD File Server ,給大陸透過Cute FTP下載深次微米製程技術。
6.招開董事會,辦理員工現金增資認股, 印全額交割股票換員工積蓄, 並且每年減資40%公司盈餘, 轉投資香港X誠科技在海外掛牌上市,免課遺產稅。
7.在大陸黃江工業區興建火力發電廠與花園新城.享有水電半價與租稅減免等優惠.
8.總經理親屬+監察人透過企管顧問公司,擔任顧問無視於公司虧損,每年照常領取幾百萬董監酬庸.免課遺產稅。.
9.總經理親屬+監察人將大陸海外公司盈餘保留, 轉換成資本公積 在黃江轉投資裕X酒店+太X酒店, 或新加坡置產.
10.成立海外控股公司,以假外資名義持有台灣股份,並享有獎勵投資條例,與租稅減免多項優惠.免課遺產稅。
11.在歐洲捷克與匈牙利.成立板卡組裝工廠.進入歐洲共同市場.免課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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