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颱風天19歲超商員工下班途中枉死!
九五聯盟上周赴勞委會抗議七日內再傳悲劇
要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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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30

一條青年打工族寶貴的生命就在勞工主管機關卸責與放任下枉死,我們無法形容我們此刻的憤怒與哀痛!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一星期前(23日)才再次為了「颱風假、一國兩制」對勞工所帶來的危險,前往勞委會抗議陳情。要求勞委會負起責任,發布「勞工颱風天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給薪休假」的行政命令;而非放任許多弱勢勞工颱風天還必須被迫冒生命危險上班工作。

過去太多的經驗告訴我們,勞委會長期以來推卸責任而將颱風假上班與否推給所謂「勞資協商」決定,在台灣工會組織率超低與勞資關係嚴重不平等的環境下,就是眼睜睜看著成千上萬的弱勢勞工/打工族(尤其是餐飲超商等服務業)在颱風天必須冒著風雨以及生命危險繼續工作。但遺憾的是,23日的抗議與陳情,勞委會再次草草重申必須考量所謂「公眾利益」,不方便介入勞資協商的一貫立場。

但,我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悲劇來得這麼快!不過短短七天時間,勞委會的卸責與顢頇,竟間接奪走了一條年輕寶貴的生命。

媒體報導,台中縣一名19歲的董姓同學,為了存大學學費,這個月月初開始在全家便利超商打工,但就在29日凌晨下班騎車返家的途中,被因強風所吹落的電纜線勾勒頸部而不幸死亡。根據氣象局資料,28日夜間至29日凌晨正值薔蜜颱風壟罩全台時刻,台中地區瞬間最大陣風甚至達到了11級風,但必須在超商工作的董同學,卻必須在此刻冒著狂風暴雨下班回家。

這其實也是颱風天台灣成千上萬打工族/勞工的命運,差別的只是,這一次死神找上了董同學,也奪走了一條年輕而寶貴性命…

事實上,過去一年多以來,聯盟接受打工族/勞工申訴經驗,發現每次颱風假期間,卻還是非常多的勞工仍然被迫要求上班!不論是賣場、便利店、連鎖速食店的員工們,在颱風天不但放不到「颱風假」,還被要求「一定要來上班」,甚至得要賣命「外送」,不然就可能被視為「曠職」。過去聯盟協助過的打工族就已經曾在颱風天期間騎車發生車禍而險象環生!九五聯盟已不只一次嚴肅地提醒勞委會,如果不想辦法改變這種一國兩制與放任所謂勞資協商的做法,恐怕遲早有一天台灣的勞工/打工族將因此而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們也在23日前往勞委會抗議的過程中再次警告勞委會,若因勞委會堅持卸責與放縱,造成勞工在颱風天必須工作而發生意外,勞委會必須為此負起完全的責任!

也因此,我們在此極度痛心與憤怒的譴責:勞委會欠董同學與成千上萬在颱風天仍然必須冒險上班的勞工朋友一個道歉!因為,這樣的悲劇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我們在此沉痛地強烈要求勞委會:

1.根據聯盟過去經驗,不少便利商店雇主根本違法未幫打工族投保勞健保。此次董同學遭遇完全是一起標準「工殤」,勞委會須立即查明董同學所工作的全家超商是否有依法為其投保勞保,倘若沒有須嚴厲進行開罰!

2.追究全家便利商店店長與雇主要求員工颱風天工作相關法律責任!

3.明定「颱風假」!勞工應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

4.最後,勞委會必須為這起悲劇負起完全政治責任,我們強烈要求主委王如玄下台以示負責!

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劉侑學(0910-87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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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台只是換人不換腦!......別人的死活他們怎麼會管呢?公務員總是鴕鳥心態又不是只有現在才有。不信你可以把颱風從以前到現在在總共有多少企業願意自己吸收損失的做個調查拿出來看。上面的調查或許會發現這個法規就算通過也不會有多少企業願意配合。

下台只是換人不換腦,就算法案通過又會有多少企業真的配合?。有誰能夠真的推動,真的為勞工著想更是微乎其微。有的只是公務員的鴕鳥心態。

那...要怎麼辦?
難道勞工只能自認倒楣嗎....
就我所知不少黑心的電子業
颱風假當天如果不去
還會被記曠職或扣薪

我覺得上面的大大,說的有道理

你就算法令通過了,有多少企業願意配合?

又有多少勞工敢真的配合?

颱風放不放假這個問題
主管機關雖然是有責任的

但若是企業不願意放
你勞工自己敢不上班嗎?

台灣的勞資其實是很不平等的
但是面對這些不平等
不是你光立ㄧ些法令,就能獲得解決

企業很有可能,沒有良心,不願意放假
但是勞工們,敢大聲直言,為自己的颱風假爭取的合理的對待嗎?
還是摸摸鼻子,發發牢騷,繼續去上班呢?

勞工的意識低落,是企業剝削勞工最佳的時機
當勞工自己看重自己時
當勞工敢大聲要自己該所得時
願意為自己的福利去跟企業爭取
那時候公務機關的立法才真的能幫上忙,才真的有意義

不然,勞工就在自廢武功
立什麼法令,又幫的了誰呢?

那...要怎麼辦呢?
難道勞工的命真的不值錢
就我所知不少黑心的電子業
颱風假期間不但不能放
還規定如果沒有到班就算曠職或扣薪
唉...

九五聯盟凸顯問題的作法是沒錯的。

沒有工人的實質團結(例如,集體要求依照規定行事)去逼迫雇主守法導致「徒法無以自行」,是另一個工人組織層面的問題,不需要混為一談。

九五聯盟的議題操作,起碼可以刺激有看到這則訊息的勞工多想想,這個問題怎麼辦吧~~~當然,想想、不滿、要累積到可以行動的臨界點,是有相當的距離的。

可是,沒有人嘗試把問題點出來,可能就連“想想”的起點都不會發生吧。

另外,沒有人天生不值錢,也沒有人天生值錢,只是你有沒有能耐訴求自己的人權。勞工不是天生不值錢,是台灣的勞工沒有集體組織的實力讓自己的聲音被當一回事。別再瞎嘆氣了啦,已經氣若游絲,多嘆幾下真的會沒氣的。

我覺得第四個訴求很沒意義耶…勞委會主委下台能解決什麼事嗎?
而且王如玄已經算是很不錯的官了,如果她下台之後又換上另一個盧天麟那還得了…

有了法令總是跨出重要的一步,更進一步的監督,或要抗爭也更有正當性。
不然企業只要搬出「一切合法」,就是個很好用的擋箭牌。
雖然不是有武器就打得贏,但武器沒有人嫌多的吧。。。

[蘋果] 颱風勒頸女 店家未投保

【洪紹欽、王乙徹、陳嘉恩╱連線報導】在全家便利商店台中縣清水高美店打工的十九歲女學生董惠君,前天凌晨下班途中,騎機車慘遭有線電視纜線勒頸身亡,勞保局台中縣辦事處昨查出,該加盟店亨達行未為董女投保勞保,家屬仍可依《勞保條例》對店家求償,另罰業者兩倍加保金。

勞委會:無法指定

全家公關經理林翠娟說,加盟店違規未投保,不排除解約,會請律師保障董女權益。勞保局台中縣辦事處專員陳建榮說,董女下班途中事故死亡,原可申領四十九萬九千五百元,但她無機車駕照,不符職業災害,且投保未滿一年,只能申領十六萬六千五百元。

台中縣長黃仲生昨探視董母楊阿娥,她泣訴:「小孩養到十九歲,一個颱風就沒了性命,縣長要幫我們做主。」她也指控纜線在颱風前已被剪斷,未取下才在風中飄搖,西海岸有線電視董事長林敏榮允諾會負責,但強調垂落纜線應非該公司的。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劉侑學痛批,勞委會把颱風假上班與否推給勞資協商決定,但勞方都處於弱勢,「勞委會須為悲劇負政治責任,強烈要求主委王如玄下台!」

九五聯盟要求勞委會指定颱風假為《勞基法》法定假日。王如玄回應,現行法規無法指定,「據我所知,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勞工有颱風假,呼籲勞工在颱風假當天可拒上班,但颱風不可歸責於僱主,僱主可不給薪。」

[爽報] 女學生董惠君前天凌晨下班返家途中遭電纜勒頸身亡,勞保局昨查出,她打工的全家便利商店沒幫她投保,且以實習為由,只給她約47元時薪。勞保局指董女家屬仍可向店家求償,但因董女無照騎車,只能求償16萬6500元。因28、29日中縣放颱風假,勞工團體昨痛批勞委會應為此事負責,並要求颱風假訂為法定假日,但勞委會回應世界無此例。

叫人下台很容易啦,問題是誰上台?「九五」覺得適當的人選是誰?

如果提不出來,那這不等於是嘴砲?

還有,公共交通運輸事業的從業人員在「停班停課」的最後一天最忙,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那一天要趕回去,準備隔天上班上課;另外警察、消防隊、甚至台電、水公司、醫院颱風天要整天待命,「九五」有種就主張他們全部都放假,畢竟他們也是勞工啊,不是嗎?

九五說,勞工(是全稱喔)應該比照公務員停止上班,又說「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所以你們也同意在特殊例外清況下,勞工可以不放假?這是自打嘴巴嗎?如果不是,那麼有的人放,有的人不放的標準在哪裡?「九五」要不要講清楚一點?

還有,「若上班得領取法定加班費兩倍工資」裡頭這個「兩倍」是怎麼算出來的?還是你們只是隨便喊價,像在菜市場一樣?

在颱風天上班出事當然是悲劇,台灣勞工的處境確實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但這篇怎麼看怎麼像嘴砲文。

靠各位爭取替勞工權益?

謝謝你們的雞婆,我還不如靠自己。

我倒覺得應該問的問題是 為什麼公務人員要放假?

如果勞委會明定颱風天是假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那麼,所有的勞工當天都沒有出勤義務。但是,如果颱風當天雇主要開業,且有勞工有意願加班出勤(當然,現實中也很可能是雇主威脅、強制其出勤),那麼,按照勞動基準法39條,當然工資就是要給予2倍。透過工資加給的強制規定,也才能約束雇主不隨意開業,發颱風財。我要說的是,「明定颱風假」與「2倍工資」是沒有矛盾的訴求,請明察。

至於,王如玄究竟該不該為這件勞工枉死的事情負責呢?上週才有諸多工運團體前往抗議,勞委會的回應卻是,這件事還是適合讓勞工自由協商。隔週就有人成了「自由協商」下的祭品。如果這不算政策殺人,該負起責任,那什麼算呢?

如果非颱風天的打工族
為了47塊的時薪無照駕駛喪命
他就活該?

自己的生命要別人負責
這個觀點會不會太不健康了些??

颱風放假的標準和颱風加班的薪資
這個議題對勞工很有益

但是硬要跟這個新聞事件扯在一起
只讓人覺得你們別有不明企圖

我個人不贊同這樣不健康的出發點
也污化了這麼一個好議題!

如果非颱風天的打工族
為了47塊的時薪無照駕駛喪命
他就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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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不知道這種標準,能不套用到那些被政府用「金融重建基金」送錢的企業?

ALLCOME:再看看現在的美國用納稅錢救「精英桶出來的大黑洞」,那些不原本就是活該該到閉的嗎?

ALLCOME:憑什用納稅錢出來救企業? 而一個工讀生只為時薪47塊,還被第四台的訊號線給「斷喉」?

ALLCOME:追究起來,四、五年級經營企業,造成別人生命財產的損失,這群四、五年級生通通不用負責任!

ALLCOME:但是「四、五年級狗企業」一但虧損,就要求「四、五年級狗政客」拿「國家公民的錢」來塡補黑洞!

ALLCOME:我問一下版上的七、八年級的同學!

ALLCOME: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四、五年級的狗雜碎?
ALLCOME: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四、五年級的狗雜碎?
ALLCOME:你們想不想殺光這群四、五年級的狗雜碎?

颱風勒頸女店家未投保
壹蘋果網絡 - 2008年9月30日
【洪紹欽、王乙徹、陳嘉恩╱連線報導】在全家便利商店台中縣清水高美店打工的十九歲女學生董惠君,前天凌晨下班途中,騎機車慘遭有線電視纜線勒頸身亡,勞保局台中縣辦事處昨查出,

該加盟店亨達行未為董女投保勞保,
該加盟店亨達行未為董女投保勞保,
該加盟店亨達行未為董女投保勞保,

家屬仍可依《勞保條例》對店家求償,另罰業者兩倍加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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薔蜜大破壞 斷落電纜勒頸1死
【聯合晚報╱記者許俊傑/台中縣報導】

2008.09.29 03:05 pm

新店市新坡一街往長春路方向,路面土石嚴重流失。
王忠明/攝影

薔蜜颱風侵襲台灣,在台中縣造成一名女騎士被掉落的有線電視台電纜線勾勒頸部死亡的意外,死者是19歲的董惠君,她在今天凌晨騎摩托車經過清水鎮護岸路 130巷25之1號前,遭掉落的有線電視台電纜線勒住頸部,造成人車摔倒後,無力解開纏在脖子上的電線,又因颱風天無人及時發現救援,結果活活被勒住窒息致死,警方正進一步調查事發原因與責任歸屬。

據瞭解,

肇事的電線是屬台中縣西海岸有線電視所有,
肇事的電線是屬台中縣西海岸有線電視所有,
肇事的電線是屬台中縣西海岸有線電視所有,

該公司上午表示,發生這種意外令人遺憾,如果該公司經調查有責任,願意負起賠償責任。

ALLCOME:網友們還記不記得,上次有個機車騎士,因為騎車放開雙手,可被媒體追到醫院裏面,去逼問「為什麼騎車要放雙手?」還連續播報將近一個禮拜!

ALLCOME:為什麼「企業殺人」,可以如此逍遙自在?不用被媒體記者追問?我要問一下狗記者們,你們上班都是開車的嗎?狗記者們,你們自己成為財閥的幫兇,你們也將會有所報應的!

ALLCOME:為什麼企業連續違法不幫勞工保險,而勞委;會卻視而不見?不會主動追訴?操你媽委勞會個B !

ALLCOME:勞委會的員工,颱風天要上班嗎?請問勞委會裏面的員工薪資福利,每年要花納稅人多少錢?

ALLCOME:版上的七、八年級生,你們到底想不想殺光這群四、五年級的狗雜種?

不佩合就一個禮拜停業吧 看他們怕不怕

要求有屁用
直接殺進勞動部把那些蠢官員的頭砍下來還有用多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