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8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一讀逐條審查通過。這個名為「農村再生」的法案,卻完全看不出對於農村的「產業」策略,通篇只在處理土地問題,其目的只在將農村土地集中、釋出,進行「開發」,可以說是一部「土地開發法案」。尤其在地方政府主導下的「農村再生發展區計劃」裡,涉及農民土地所有權的部份,竟然只需要「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連公聽會都不需要辦,農民就有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面臨土地被強制徵收的命運,草案一旦通過,不僅將產生如外界擔憂,透過農村土地炒作,而進行選舉「綁樁」效應,更嚴重的問題是,農民失去土地,對農村、農業將發生不可逆的嚴重影響,因此該草案被批評為「滅農法案」。
草案涉及人民的財產權,農民卻連發表意見的空間都沒有,立委林淑芬認為,這已經構成違憲。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武雄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會議中表示,如果舉辦公聽會,「農村建設」不知會拖到什麼時候。此話一出,引起林淑芬不滿,她說,人民對自己的財產要如何處理不能有意見、法條沒有保障農民對政府處置私有土地的異議權,「這樣怎麼對?」
當天下午兩點,立委林淑芬與作家吳音寧、248農學市集負責人楊儒門等,召開記者會痛批「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根本就是「滅農法案」。
草案以不符台灣農業歷史發展現況的「集村」意識型態主導,處處呈現「以大併小」、「(地方)政府集權」的現象,一個「農村社區」只能有一個合法立案的團體擬定「再生計劃」;林淑芬質疑,極有可能造成農村內部的集權化,甚至引來黑道介入。在僅限推派單一代表的情況下,多數議決的結果只能圖利大地主,犧牲無辜小農的權益。
在主管機關指定的「農村再生計劃地區」選定之範圍內,只要有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人數超過五分之三,且土地面積超過三分之二」,區域內其它的私有土地,就只能選擇被徵收或價購,吳音寧表示,此條例讓主管機關毫無限制地將農地劃入「再生區」,無需徵詢所有權人的意見。一旦被圈進,都要被迫強制「徵收、重劃或協議價購」,就算該區有五分之二的人提出異議,卻僅供參考,毫無實質作用。
吳音寧說,在重劃區內,若被認定屬於「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主管機關得逕行修繕及美化,且所有權人必須自行負擔費用。如果無力繳納,將依法強制執行,查扣財產。吳音寧認為,這無疑是以「再生」之名,行欺農之實。並嚴重破壞農民的私有財產權。遙想起家鄉那些從事莊稼的老鄰居們,未來可能必須面對種種的不合理,吳音寧紅了眼眶。
「農村再生條例裡沒有任何一條有關振興農業的法條!」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此草案並非真正為農民著想,而是為了都市人方便炒作土地所設計。草案若通過,將導致「農村再生沒農民、農村再生沒農地、農村再生沒產權」的慘況。徐世榮質疑:「沒有農地哪有農民?沒有農民哪有農村?政府嘴裡的農村再生,到底為誰再生?」
這個條例,還設置了兩千億「農村再生基金」;台大生傳系博士候選人蔡培慧表示,目前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2%,政府卻將這兩千億投入土地開發,而非真正的農業發展。她不禁想問,草案這樣搞,農村對台灣的意義何在?楊儒門說,仍有許多像他這樣的年輕人願意回到農村,政府不該用這種方式限制小農的發展潛力。
行政院趁著立法院屆期交換之際,把原來已經在立法院裡的草案,硬是插進了極具爭議性的「農村土地活化章」,目前這個草案,由於內容爭議過大,應民進黨立委要求,二讀協商前將舉辦公聽會,如果沒有社會力量的介入,在這個會期通過,也有其可能性存在。
回應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消滅農地早已開始,這只是變本加厲而已。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民國 89 年 01 月 26 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11 日
這幾年參與依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的非都市計畫土地變更審查,在審查同意變更的土地面積和同意變更的土地所有人時,往往會發現有意開發土地的業者以數十名人頭購買一塊面積不怎麼大的農地(共同持分),設法擠過土地面積超過百分之五十以及土地所有人超過百分之五十的門檻,發起成立重劃會,然後硬生生地把好端端的農地變更為建地。不同意參與重劃的土地所有人的農地一樣會被納入重劃區,由農地變為建地。這些農地變建地的土地突兀地位於一大片農地之間。但是,終究一塊又一塊地變更,蠶食了台灣的優良農地。
這次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只是把農地變更搞得更強制化,而且把建設相關的項目擴大但卻要不同意參加的農民一起負擔,這只是更明目張膽為所欲為吧!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第 7 條 農村社區內私有土地符合第五條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得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後,優先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第 9 條 為促進土地利用,擴大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得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組成重劃會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有關之籌備作業、重劃會組織、重劃申辦程序、重劃業務、准駁條件、監督管理、獎勵、違反法令之處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獎勵事項如下:
一、給予低利之重劃貸款。
二、免收或減收地籍整理規費及換發權利書狀費用。
三、優先興建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
四、免徵或減徵地價稅與田賦。
五、其他有助於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推行事項。
重劃會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應經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合計超過二分之一,且其所有面積合計超過私有土地面積二分之一者之同意,就重劃區全部土地辦理重劃,並經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第 11 條 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其行政業務費及規劃設計費由政府負擔;工程費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分擔,其分擔之比例由行政院定之。
重劃區內規劃之道路、溝渠、電信電力地下化、下水道、廣場、活動中心、綠地及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認為為達現代化生活機能必要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未登記土地等四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拆遷補償費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
前二項土地所有權人之負擔,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按評定重劃後地價折價抵付。如無未建築土地者,改以現金繳納。
依前項規定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百分之三十五為限。但經重劃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過半數,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區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半數之同意者,不在此限。
重劃區內重劃前經編定為建築用地以外之土地,應提供負擔至少百分之四十土地,其超過依前項折價抵付共同負擔土地部分,準用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理。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這位朋友 說的沒錯
滅農條例早己開始
但是農地重劃 好歹在內政部手上 傳統地政官員 還顧慮著程序 將重劃之後的土地分配與轉換 老老實實的寫在條文中
再者,由於預算限制 ,粗估每年每個縣市最多二個重劃案
反觀 農村再生條例 (有人說該稱農村再見條例),在農委會手上,可是無端擴權,所有的細節,都以一句模糊的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帶過
加上 此條例基金規模將達2000億 對農村危害更甚已往啊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有關「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假如是政府主辦的,則由「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協助地方辦理,行政與規劃費用由政府負擔。辦理規劃的工程顧問公司經公開招標遴選。確實每個縣市一年約兩處。
但是根據第九條則是民間可以自辦。自辦時其規劃由重劃會自行付費由民間的工程顧問公司為之。自辦重劃的數量沒有限制。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三鶯部落的迫遷拆遷
看事情要看本質根源,不要總是被「得了便宜又愛賣乖(栽贓嫁禍反手倒打一耙)」的民進黨人(綠營猢猻社團)”利用”、牽著鼻子走!
三鶯部落的迫遷拆遷乃是于民進黨蘇貞昌縣長(北縣走路工院長)主政時期”就早已安排敲定了的既定政策”(樂生拆建案也是於民進黨在中央和北縣地方俱同時掌政時即已既定了),蘇貞昌走路工院長是北縣地方地頭蛇「自由時報」林榮三的”麻吉、麻吉”buddy、buddy..,林榮三報閥的真實身分則是「聯邦銀行」、「聯邦建設」、聯G、聯Y(三重幫)金融營建財團的老闆。民進黨尤清(政商財團掛勾貪瀆黑名在外)和蘇貞昌壟斷主政北縣長達16年之期間,三重幫林榮三這些炒地皮本土金融營建暴發戶財團可說是撈得腸滿油肥、”賺翻了天”!像尤清主政時代,三重幫在汐止大興土木、大肆變更地目、大肆破壞山坡地水土大開發(綠營如綠黨諸啥撈子環保團體外圍利益共生猢猻們則是裝聾作啞、躲起來如龜孫),才因而造成了之後基隆河的季節性氾濫、逢暴雨則大淹水之水患問題,由於包括聯邦三重幫這些本土炒地皮財團在汐止地區肆無忌憚的濫墾濫伐濫建,原本沒有水患的基隆河泥沙淤積,一逢暴雨就暴漲蔚為水患,汐止也年年成了水鄉澤國,爾後,中央和北縣市地方政府每年並得提撥耗費巨額的公帑來整治基隆河水患,來為這些遭炒地皮本土金融營建財團隨地拉屎所造成的遺禍收拾擦屁股!(基隆河淹水水患于多年前還曾經造成了北市捷運的淹水,然後一群「得便宜還賣乖」的綠猢猻們就藉機大肆批馬、打馬)
蘇光頭”落跑”去擔任走路工院長之時和老麻吉林榮三更是打得火熱(像陳水扁和金控財團辜仲諒般彼此利益共生相互政商需要),為了幫忙林榮三在新莊副都心區當時的禁建區卻非法偷建起來、而後長期遭套牢的聯邦大樓等大塊片開發案儘速”解套”,對外鼓吹高喊著要把行政院的五大部會遷移到新莊副都心去,為林榮三和建商炒作房地產(蘇光頭走路工院長當時配合為建商炒作房地產的政策還有其它不少,包括最為驚人卻被刻意漠視掩蓋的、要求銀行放寬貸款比例上限、擬提撥上兆元以上供貸款額度好為營建商房地產市場解套,以繼續哄抬維持高房價)。
三鶯部落的迫遷拆遷問題如果現今依然是由民進黨人在主政的情況的話,則肯定是不會突然被炒作成為什麼驚天問題的,因為民進黨那些外圍利益共生社運團體(為特定政治服務的人權叫獸)對此就不會有興趣了;其”理”其”因”正如同像是「集會遊行法」在民進黨執政之時,民進黨那些外圍利益共生社運團體和綠色人權叫獸們全然”掩兵息鼓”,對當時也沒什麼人在乎或聽說過的「集會遊行法(惡法?)」根本就毫不關心、也沒有興趣,對於像是想要集會的反貪腐紅衫民眾在南部”綠色戒嚴鐵幕縣市”被非法地下電台暴民追打、被丟擲石塊、被地方民代率眾恫嚇禁止集會卻根本也都沒有興趣、而在一旁落井下石幸災樂禍看樂子一般!
切記!三鶯部落拆建是於民進黨蘇貞昌縣長(北縣走路工院長)時”就已安排敲定了的既定政策”!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對
所以拆三鶯都是民進黨的錯
我們要打倒民進黨!!
叫蘇貞昌下台!!
怎麼可以放任民進黨亂拆三鶯呢!!
國民黨要趕快保存三鶯部落
不能讓民進黨亂搞!!!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我覺得這個計畫很好,至於是不是滅農,等計畫實施以後就可見真章,誠如農委會的解釋
1)推動農村再生,係以實際照顧4000個農漁村,嘉惠60萬戶農漁民為目標。
(2)因此,農村再生條例秉持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突破窒息性的農村發展瓶頸,照顧留在農村社區的弱勢農民,還給農村一個尊榮,並引導外出的子弟回鄉團聚,是對諸多農村發展困境所提出之創新性法案。
(3)在執行規定上,設計促進農村活化再生的機制,解決現有農村土地限制困境,由地方提出自己社區之發展目標與建設標的,排除僅就農村硬體加以改善建設,加強農村環境維護與文化保存等規定,作全面性之整體規劃,且改進農村社區土地管制,以因應農村社區發展之需求。
(4)「農村再生條例」被指為滅農條例,農委會不能接受。但對各界對條文提出之建設性建議,本會除加強說明及溝通外,也將虛心檢討強化相關執行規定。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問題不是滅農不滅農的問題
如果今天農民失去了自己能耕種的農地
等同失去了生活的工具
在公聽會裡也有學者說了
如果這案子進行下去
未來會有多少農民願意種植基本作物
到最後的結果就成為有錢沒得買糧?
站在一個行銷人的角度
還是覺得必須回歸根本
讓農民專精在自己的專業上
並且配合地方政府對於種植農產品的優惠措施與對外行銷
增加農民的產值才是真正的根本
讓專業回到專業可發展的地方 而不是迫使專業轉為不專業
(看看日本綜藝節目介紹當地產業應該都能知道大概吧?)
想想長年務農的農民失去自己的舞台....實在可悲
Re: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
你看那些起草或決定農村再生條例的人, 有沒有是小農出身的 ? 不知民間疾苦者如何能決定小農或農村風貌的命運?
他們只是土地投機者的打手, 藉活化農村之名, 進行土地炒地之實, 重點還是拿大家的繳稅錢來開發, 圖利土地開發公司!
我看政府已與共產黨沒兩樣 !!上行下效, 這個國家是怎麼了?
難道沒有大人了嗎? 民怨是會累積的!! 大地也會反撲!!
很生氣的人!!
勝選看實力 扁獨厚蘇貞昌
勝選看實力 扁獨厚蘇貞昌
2007/3/29 新台灣新聞週刊第575期 陳宗逸
在「實力就是一切」、政治生命意義在於「勝選」的扁式思維下,阿扁認定蘇貞昌在自由時報的力挺之下,擁有最雄厚的輿論實力,所以「不計前嫌護蘇到底」。
由總統府主導的「政黨認同、低度排藍」總統初選民調版本,準備在民進黨中執會闖關,這份被政壇視為「為蘇量身訂做」的民調版本,可能最終將成為府主導「蘇謝配」的最後底線,阿扁是否真的跳出來「為蘇貞昌護航」?「蘇謝配」是否已經成為阿扁的「最後心證」?未來一周發展將是重要關鍵。
阿扁對蘇貞昌時間長達一年半的「三階段逼宮」忍人所不能忍,最後甚至以「護蘇打游」的戲碼來結束這場歷史懸案。阿扁究竟為什麼「這麼護蘇」,目前外界有許多的猜測,包括勝選機率、蘇新集團政治挾持,甚至與風水師預言都有關係,整個內幕外人無法窺見其中奧秘。但是在「逼宮說」熱烈延燒的當下,行政院疑似幫自由時報集團關係企業護航,取得日資台視股權的新聞爆發,蘇新集團與自由時報間的關係,儼然讓人聯想到扁蘇互動的絃外之音。
長期觀察自由時報與蘇貞昌的密切互動,政壇人士對於蘇貞昌和報老闆林榮三的「三重幫」集團之間的關係,非常的感興趣,也有人長期在追蹤蘇貞昌當年任台北縣長,與「三重幫」的緊密互動,是否也是目前政治發展的成因。自由時報在台灣日報、自立晚報相繼息燈之後,成為台灣派大眾平面媒體最後一個碉堡。自由時報的企業體質雄厚,也成功挺過來自統派三報的夾殺。自由時報在本土意識言論市場是第一品牌。蘇貞昌挾著與自由時報的密切關係,也成為他競爭民進黨內總統初選穩操勝算的關鍵。
熟稔阿扁思維的相關人士認為,阿扁是個選舉家,對於政治惡鬥的冷暖知之甚詳,阿扁的政治生命意義在於「勝選」,其餘一切的政治恩怨與道義都沒有「勝選」來得重要。即使蘇新集團一年多來的極盡凌遲,阿扁依舊堅持相信自己的「心證」,認定蘇貞昌在自由時報的力挺之下擁有最雄厚的輿論實力。阿扁對於民意的掌握非常有心得,「不計前嫌護蘇到底」也是「扁式思考」的結果。
相關人士認為,「即使阿扁再對蘇貞昌有所不滿,也只能隱而未發,就如同當年二度挑選呂秀蓮搭檔的情境一樣。更何況,蘇貞昌握有蘇新系立委高達三十席次以上的政治實力,在關鍵時刻可以讓扁政府難堪,這是阿扁不得不面對的困境。」至於在蘇新集團逼宮過程力挺本土政權到底的葉菊蘭、游錫堃努力到最後卻被「放鴿子」,其實也只是阿扁一貫「實力就是一切」的思維所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