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日誌(三)

2007/08/17
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聯會成員

中華電信工會聯誼會成立至今,一晃眼已經十天了,記得第一次聯誼會的成員一起在工會二樓小小會議室中開會時,主席羽凡問大家說:「大家對於勞動條件有什麼要提出來修正的嗎?」當時在座的怡君說:「其實工會訂什麼規定都好,因為我們一直以來都有遵守,只要執行時沒有差別待遇,其實真的就夠了。」當時對於聯誼還懵懂未知的我心中突然一陣心酸…。

前天下午,工會常務理事會由一般的半日會議改成了全日會議,還未開會、關於會中將處理我們會務人員的消息早已滿城風雨,彷彿就如一個公開的秘密。

開會當日,每個人不知是故作鎮靜還是真的沒事一樣,常務理事們簽到、聊天、喝水,理事長如常地宣布開會,很快地,例行性議程就進行到了一個段落,理事長接著請秘書長報告我們會務人員這次的爭議事件,由於在座的常務理事都接過文育的存證信函,所以大家似乎早已進入狀況,秘書長幾句便交代完了整個事件,反而是出席的每位常務理事接著都發表了極為生動長篇的言論,我本來以為在文育、王蓉和羽凡都發過存證信函給工會、整個事件又鬧得很大之後,工會幹部們應該會因為我們敗壞工會名聲而極度生氣吧,沒想到每一位發言的常務理事們都是持著正面支持的態度,更有一位常務理事說:「聯誼會這件事很好、正面,早就該成立了!」這時忐忑不安的我才漸漸放下了心中的大石。

常務理事一輪發言過後,會務人務這邊由羽凡回應一次之後,我們達成了讓會務人員先開會前會的共識,於是我們又回到二樓的會議室確認我們的訴求。

在只有我們會務人員的二樓會議室中,大家一改剛才的沈默凝重,熱烈地討論起訴求,本來極為文靜的美華、建平竟也慷慨激昂起來,這似乎感染了像我一樣不慣於發言的同事們,每個人竟有點爭先恐後地參與起討論了。近一個半小時過去,我們終於確認了九項訴求,這對於我們而言是難以想像的成果,大家開心的表情彷彿是這九項訴求已經獲得常務理事們的首肯般。

下午一點半,正式的協商終於開始,我們這邊由羽凡先宣讀並解釋了九項訴求後,開始了逐點協商,正當我的心緒被九點訴求翻來覆去的討論搞得頭昏之際,秘書長突然對王蓉大聲咆哮,我一抬頭就看見鐵青著臉的秘書長用手指頭指著王蓉以極為粗暴的聲音大喊:「妳剛說的事情可以舉證嗎!不能的話我要求妳道歉!」大家似乎被這個吼聲嚇到了,王蓉仍堅持繼續發言並舉證過去疑似約談的種種經驗,原來此時正在討論秘書長是否有分化約談會務人員的事情,這個問題在整個下午談論非常久,類似的問題糾結了許久,曾經我也被找去談話,要求對某些事情表態,話畢還被要求確認僅是談論工作問題,此時我已不清楚任何一位發言的人對於「約談」、「鼓勵」或「討論工作」的界限為何了,只是秘書長那嚇醒我的聲音與鐵青的臉色在我心中一再地浮現……

下午近五點,九點訴求終於一一談完,我的心情也愈來愈雀躍,除了撤換工會管理高層、給予聯誼會比照工會保護之制度兩項未獲正面接受之外,其它關於我們績效考核制度應該廢除、勞資重新協商勞動條件、理事長對於公開文育個人資料等事道歉,這些對於我們而言具有實質幫助的訴求都達成了,只要接下來與資方協商代表協商勞動條件順利,我們這次的爭議應該是很圓滿的落幕了!

不過沒想到,第二天佩均將會議紀錄打好寄給理事長後,下午理事長在會議紀錄上批註了密密麻麻的修改文字,只見羽凡和王蓉自佩均手中拿起被修改會議紀錄,大聲地跟大家宣讀幾處不同之處,有好幾處重要的關鍵字被片面更動,他們並生氣的說:「這和昨天會議共識根本不符,怎麼可以片面修改勞資共識!」隨即調當日的錄音檔查證。我的心中頓時一陣心寒,原本以為一切風雨都過去了,但在羽凡和王蓉開始打開會議錄音檔、逐字對照會議結論時,向來在5樓辦公的理事長突然走進我們3樓辦公室、坐在請假的秘書長的位置上辦公,原本熱絡的氣氛頓時凝結,我在辦公室一角,看著成對角線的理事長和王蓉及羽凡,彷彿才剛落幕的勞資爭議又發生了……

會議紀錄與當日結論不符的事件,延燒到連駐會常務理事與常務監事都來和王蓉、羽凡一起聽錄音帶,再度寂靜的辦公室裡,只聽見羽凡對駐會常務理事與常務監事一再重覆:「聽這一段,理事長改的果然和錄音帶不同!」五點多,羽凡對大家宣讀了會議紀錄,大家全部確認後再次寄給理事長,我沒有想到,只是一個會議記錄給了我了山雨欲來的感覺,原來我們勞方要求照錄音帶確認會議紀錄也要需要被折騰一整個下午……

現在寫著日誌的我,不知道明天是不是又會再花一天去「確認」會議紀錄,我突然覺得,原來,我真的是勞工、一個從屬於雇主的勞工,即使我在一個「工會」工作,我仍然是一個受資方支配的勞工、一個連要求如實記錄會議結論都要經過抗爭才能達到要求的勞工……我們的位置真的是如此卑微啊。

回應

電信員工才剛被賀陳旦逼退蹂躪,現在還要遭受工會會務人員的凌遲工會的困境!
這就是台灣勞工將來要面對的局面嗎?
這什麼背後究竟是什麼陰謀啊?怎麼那~麼恐怖!

「實在看不下去 」提到:但是如果把內部批評搞成全面毀滅性的污衊與攻擊,.............

「我也看不下去」V.S.:如果是內部批評,為什麼搞到這個版面?究竟是誰先要毀滅性誰?誰先在污衊誰?誰先在攻擊誰?

「實在看不下去 」又提到:
或者躲在暗處把聯誼會和聲援者抓來當稻草人打個爽,或者堂而皇之的搞性別歧視,這實在令人不齒。
工運圈沒多大,相信這邊發言的,很多都是前輩,不需要搞得這麼噁心、這麼骯髒、這麼難看吧?

「我也看不下去」V.S.:
現在是怎樣?先打人的現在喊救命?自己也隱姓埋名!別人就噁心、骯髒?你就很光明?很乾淨?又很好看嗎?

有沒有搞錯啊?便宜得到了嗎?有看到電信工會公佈他們接受條件嗎?有看到張緒中對公佈陳文育的個人資料公開道歉嗎(理事會通過的九點訴求之一)?

只看到張緒中還想片面修改會議紀錄耶!為何這樣的人還不需要被檢討?為何這樣的人還可以被聲援力挺?焦點不是應該放在這裏嗎?

張大理事長、莊大秘書長,身為工會的「二長」,要留言、要罵就現身用真名,你們二個人現每天抱在一起討論用什麼新暱稱不是很累嗎,誰都看得出來這麼賣命留言的就是您們兩位了,拿出勇氣現身吧!

樓上的【知識份子就是不一樣!】說:

「但是,我們只看到他們一再利用上班時間搞鬥爭和爭取自己的利益。」

你真的有看到喔
真利害
他們都是中午吃飯午休時間開會耶

麻煩資方代表別再匿名上來留言好嗎
要留言也請弄點沒破綻的
感謝您

這場爭議爆發到現在
大家都說張理事長都答應了訴求
也說會務人員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但是平心而論
有經驗的組織者都知道資方答應並不代表會實現
尤其從抗爭日誌的說明中可以看到
即便是白紙黑字的結論都可以被資方事後修改
所以張理事長的口頭答應就真的會完全兌現嗎?
說不令人懷疑是不太可能的...
因此在此留言說支持張緒中的人
第一要務不是先口水謾罵
而是要先打通電話關切張理事長加緊馬力去兌現他的支票
否則,張理事長跟檯面上亂開支票的政客有何兩樣呢?
相信這種政客嘴臉的張理事長想組黨參選,社運圈也不會有人挺他

我也認為台灣勞工真的非常可憐
電信員工不但要被公司逼退蹂躪,還要常常被理事長變賣勞動條件與福利
而這不只是台灣勞工將來面對的局面
也是他們過去不斷被出賣卻還要拱張緒中的數十載悲慘歲月
你覺得這張理事長背後是什麼陰謀或利益交換?
怎麼那~麼恐怖!!

Re:我也認為台灣勞工真的很可憐

閣下暱名指出:
「........過去不斷被出賣卻還要拱張緒中..........」
「....你覺得這張理事長背後是什麼陰謀或利益交換?....」

這樣的表達,真的很不好!
為什麼自己匿名,又要把對方指名道姓的公然詆誨?
勞工運動一定要這樣走才會叫正義?
這種「正義」還不讓人覺得恐怖害怕、灰心喪志嗎?

其實這些紛紛擾擾的論述,弱勢勞工根本看不懂,也不會想懂,因為這些勞勞相鬥已經使他們更害怕投入工會活動,也令一些已投入者更加灰心…………

真正的財團資本主何其多?可憐的勞工,真正能依靠的NPO又能有幾個呢?

「張緒中是我最喜歡、最上道的工會幹部,
自從結識了張緒中之後,我再也不需要什麼盧燕中、陳幸助什麼三流幹部來滲透
工會了,
張緒中一個人的能力抵過一票人,幫我實現我的想法不遺餘力,
所以我才會幫他寫士班的推薦函、每個月在我的辦公室和他約會,
他也才會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我當董事長,
所以請大家不要懷疑這個偉大理事長的作為,
他對付勞工的手法,我都自嘆不如啊,
改天還要再跟張兄交換意見,請大家在此筆下留情啊!」

小莊:

這三人有偉大到不容人家批評嗎?我瀏覽了一下近來的回應,只要任何人膽敢跟他們或你們有任何不同意見,馬上被污衊為「資方打手」、「資方抹黑」。請問這樣的回應健康嗎?大家不過想就事論事,你們這樣不由分說,只會區分敵我有什麼意思呢?
你問我為什麼知道他們利用上班時間搞自己的事?他們的抗爭日記不是已經自行暴露了嗎?還需要抓耙子來揭露嗎?
我並不想挺護張緒中,我對他的許多做為也很有意見,但是,這三人這樣搞難道就沒有問題也不能討論?我只是好心想提醒,竟然被說成資方代表,可見這事的發展已經誇張到無法理性討論的地步。看來你們比資方還會搞抹黑,也無法接受別人的建言,秉持這種心胸和見識,如何能為台灣工運開創新局面呢?!

敬回【知識份子就是不一樣!】兄:

我想尊下恐怕精神不濟
您的意見全然與我的論點迥異
誠心建議您先行小憩一下
再行回文

以下是我個人針對您的回文所做之陋見:
1.我沒有說他三人偉大。
2.我沒有說他們不能批評。
3.不同意見不代表就一定是資方。
4.您的抹黑伎倆恐未必健康。
5.「不由分說區別敵我」您更高招,我不得不服。
6.抗爭日誌並沒有暴露「上班稿自己的事」。
7.是你自己說自己是「抓耙子」喔,不要再嫁禍給我囉!大方承認是資方不就得了。
8.這事本來就誇張到無法理性討論,否則你回那種文做啥。
9.我沒有說不接受別人建言,但不接受你這種的賤言。
10.以您偉大的「心胸和見識」,我膽敢為工運界請命,煩請您開創個「台灣工運新局面」給我們瞧瞧,吾等定當叩首謝恩。

非常謝謝您

Re:小莊
閣下指出:「...這事本來就誇張到無法理性討論...」

怎麼會呢?

到這這個版面來探討不就是要表彰「正義」嗎?

只要在法、理、情下的「程序正義」軌道上來探討是非,就會有理性的空間!

「程序正義」固然還難叛斷人的「正義」!

但「程序不正義」更難讓人信服人的「正義」!

為方便遲到,爭取以「分」為請假單位,「程序正義」嗎?
不先透過體制陳情,直接訴諸媒體,「程序正義」嗎?
背叛重用肯定自己的人,「程序正義」嗎?
張理事長已經為自己的管理態度公開道歉,還有外人發動連署,「程序正義」嗎?

「正義」是勞工運動的「核心價值」!
處事「程序不正義」,何敢侈言「正義」?

這不是很清處嗎?怎會沒有有理性的空間呢?

大家都是「自家人」,彼此切磋就不能點到為止?一定要用這種「程序不正義」的方式,來加深所有勞工NPO的裂痕,才能開創「台灣工運新局面」嗎?

真正可惡的財團資本主何其多啊?「台灣工運新局面」那裏是「自家人」鬥「自家人」開創出來的呢?

邪惡教教宗《張理事長》的行為實在令人作嘔
唯有勇敢向邪惡的政權說「不」
才能免於成為失去良知的行屍走肉
拒聽來自地獄的魔音
抵制邪惡政權的入侵
一起打破來自邪惡教宗的魔咒吧!

RE: What?!

這幾日來看了您的發言,幾經思量後,決定留言和您理性地討論討論。若有我愚昧不明之處,敢請賜教。

觀察您連日來的發言,您個人的立場(如果我理解有誤,請指正)似乎認為這三位朋友的抗爭「始終」都是針對了工作環境的管理制度,亦即,您個人覺得她們單純為了自己的遲到找理由,抱持著一種自我中心的心態進入職場,完全是對自己的「不道德行為:即上班遲到」進行一種「不道德的抗爭:直接訴諸媒體,且忘恩負義地背叛伙伴」。對您來說,這三位朋友似乎就像是要不到糖吃而當眾哇哇大哭的小孩,甚至更糟,因為他們可能要的還不是糖,而是嗎啡。

然而,我確有完全不同的想法。我個人認為:
一、這三位朋友的這個抗爭並不是針對「工作環境的管理制度」;而是針對「工會幹部複制資方思維的諸種手段」,管理制度僅只是其中可被突顯的一環。
二、他們並非背叛恩人,並非背叛他們與工會幹部之間的「伙伴關係」;而是挑戰始終都存在著他們與工會之間的「勞顧關係」,藉此讓社會大眾反思「若工會幹部成為資本主時,工會可能產生的問題」。

首先,我想先指出您的論述之中所隱含的矛盾,即「張理事長與這三位朋友仍事實上是伙伴關係(因為張理事長是如何的惜才愛才,又如何器重三位等)」這一命題,與「這三位朋友對辦公室管理制度進行申訴」這一命題。因為,事實上,即便有可能在勞顧雙方之間存在著可能的情誼,然而在勞顧之間仍然不可能對等,不可能平行。既非平行,就不可能因此而成為「伙伴關係」,而毋寧就仍是「勞顧關係」,否則他們不會因為您所解讀的不道德行為「遲到」而受管理制度的裁罰,而他們正被您解讀為「對這些制度進行抗爭」(您的論述矛盾正在於此)。試想,您會對您的「伙伴」制定這種規定嗎?也不會有任何的考核制度吧?當然,對於理想中的工會運作模式,我們的確可以想像有伙伴關係的可能,但現階段恐怕仍只是理想。既便顧主是如何賞識此勞方,如何對之大力提攜,勞工就是勞工,他們的角色不會因為任何一點顧主的態度而有所改變。

既是如此,把三人的行徑解讀為「背叛」,個人以為極為不妥。任何一個勞工就算是為自己的工作權益進行抗爭(更何況三人的行徑還未必是如此),都不應被解讀為對顧主的「背叛」。因為「顧用」既不應也不能被解讀為「恩惠」!在勞工的抗爭運動之中,抱有如此思維的多半都是資本主,因為其思維正是將勞方視為其恩惠行為下的受助者,他提供了工作機會,他讓這些人得以生存,若不是他的賞職,這些人怎麼會有今日成就。但這正是所有勞工運動要去加以挑戰的,也是「尊嚴」二字的真正意涵!如今您竟然也持有這樣的想法,恕我冒昧地指出,這就是不正確的資方思維!

而這也正是這三人要挑戰的!我個人猜想這也正是這三人之所以訴諸媒體的真正原因,企圖突顯「工會幹部複制資方思維」的問題,因為當工會變成另一個資方時,對於勞工運動本身而言,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而這可能也是台灣勞工運動的真正問題:許多工會幹部(我希望我的觀察是錯的,如有得罪,請指正!)在此思維之下只為了自身利益考量,而並未能真正由工會所具有的力量幫助該工會中所有的勞工。許多抗爭運動之中,工會的妥協正顯示了這個可能(我沒有直接參與,拿不出證据,所以用「可能」二字)。我猜想這三人正是要藉此突顯這樣的問題:作為指標性的電信工會,只要有一點點可能的這種傾向,就應提出,訴諸檢討。

套用您的話,並對之改寫:工會內部若無法行正義,何敢侈言工會所展開的勞工運動的正義呢?我基本上認為,這三位朋友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正就是在參與運動,從他們所身處的「不合理的勞動環境」(我的確認為考核制度是不合理的;我的確認為遲到一分鐘要人請假一小時是更為不合理的,既便遲到不算是個好行為;我的確認為對勞工進行私下約談分化是不合理的;我的確認為明明不能領加班費卻對外放話說有發--可能是某些人有領吧--是不合理的;我的確認為認意公佈個人資料是不合理的資方手段,因為勞方沒什麼能力去公佈更多資方的醜態......)之中開始。沒有人喜歡被檢討,沒有人喜歡被批判,但是,這卻是使之更為進步的唯一可能,就這一點,張理事長只要有一點小錯,就應該提出檢討,因為我們希望電信工會更好,不是嗎?

能不能敦請所有參與討論的朋友,對於事件中的兩造提出觀點與批評?

不要只限於單獨批評期中的一方或是僅為某一方喉舌?

不論是從意識型態上的分析到行動過程的討論

可以嗎?

至於如果僅限於政治正確的立場表態,那我想也開展不了什麼好的正面有意義的討論了

關於會務人員從遲到扣錢衍生的自身工作尊嚴意識

我有一點想法

作為進步工人,受雇者,在這個過程中是否已經分析該產業工會在整個
產業當中的意涵與性質,與其服務對象的關係,工作時間(上下班的時間)
規定的意涵等等。

別再說什麼遲到只是道德問題。

作為進步工人,在勞動紀律上的自我要求,也是展現進步隊伍的一種基本的
要求吧!這一點在追尋尊嚴的過程當中,應當不能被忽略。如果這是一個講
民主、講草根的(詳見聯誼會的訴求文章)工會,那至少工作協商當中,工
人對於工作時間、工作內容也該有一定自主的高度以及實踐的力度吧?不應
該淪為資方片面公佈勞動記錄就可以駁倒的。

遲到扣錢雖然做為資方管理的手段,但是就進步工人遲到這點而言,只能說
連自身紀律活對工作尊重都被自己踐踏的狀況下,今天提出要求工作尊嚴,
我很難接受。

所謂進步工會,不應該只是內部的民主跟尊嚴吧?
兩造的行徑我只讀到相互踐踏,以及隊伍的沈淪。

2007.08.23
要畢業先上床 狼師性侵還嘴硬
【中時電子報李永盛/台北報導】

台北縣某私立大學研究所一名已婚助理教授,任職三年期間,涉嫌每年利用教授權勢,以順利畢業、推薦出國深造等條件為要脅,性侵害四名女學生。性侵害的地點則包括學校研究室、賓館或MTV包廂,導致女學生身心遭受重創。台北地檢署認定該名教授有辱師箴,以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等罪嫌將他起訴,並具體求處五年有期徒刑。
這名已婚的助理教授,於民國九十三年起至九十六年間止,涉嫌每年都對年輕貌美的女學生性侵害。他以阻擋學生論文過關為手段,或是揚言為女學生寫推薦信出國深造等理由,要脅他所指導的女碩士生或研究助理,為他口交、性交,或撫摸女學生的胸部及下體。

性侵害的地點,則包括學校研究室、賓館、租屋處等地點,該名教授還曾經兩度帶女學生到台北市萬華區某家MTV包廂,在昏暗的燈光下,親吻及猥褻女學生。

總計該名教授任職該私立大學三年期間,已涉嫌性侵害四名女學生。其中第一名遭性侵的女學生,高分畢業後,目前正準備出國唸書,不願追究。第二位遭性侵的被害女學生,在遭性侵後已經辦理休學,生活歸於平淡,也不願將事情鬧大。

第三名被性侵的女助理,擔心未來的學業、婚姻受到影響,也隱忍沒有提出告訴。直到第四名遭性侵的女學生,事後向學校申訴,全案才因此爆發。

這名助理教授到案後否認犯案,他表示,他跟多名女學生談戀愛,確實不當。但學生爭風吃醋,才會提出訴訟,他並沒有性侵學生。

但檢察官未採信他的辯詞,反而認定他連續三年都性侵害女學生, 「有辱師箴、毀杏壇清譽」,因此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強制猥褻罪等罪嫌將他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處五年有期徒刑。

Re:Why Not?

閣下文章有點長,也有點深奧,不過在下仍用心歸納成以下五大項,並試著一一解答如下:

一、閣下提到:
『…您個人的立場…似乎認為這三位朋友的抗爭「始終」都是針對了工作環境的管理制度,…….』

在下Ans:
三位會務人員從「自主工會竟淪為勞動人權墳場?」開始,過程中,訴求不斷累加,如今加上閣下猜想的「企圖突顯『工會幹部複制資方思維』」,未來還會有什麼訴求,恕在下不敢推測!在下也沒有閣下所說「抗爭『始終』都是針對了工作環境的管理制度」的立場!

二、閣下提到:
『…勞顧之間仍然不可能對等,不可能平行。既非平行,就不可能因此而成為「伙伴關係」,而毋寧就仍是「勞顧關係」…』

在下Ans:
父子或母女之間地位一樣不對等,有人都可以情同兄弟或姐相處,何以「勞僱關係」不能情同「伙伴」?
『情義』在,此種「伙伴關係」便在,『無情無義』當然什麼都不是,即便是父子關係,也有為謀財產照殺不誤,便又如何?

三、閣下提到:『…把三人的行徑解讀為「背叛」,個人以為極為不妥…。』

在下Ans:
對自己有「知遇之恩」之人,眼看即將發生的事不設法避免也罷!「迴避」應也不難吧!再不然,導向常務理事會;理、監事會;甚至代表大會陳情,也都在情、理之內,三人如此直接訴諸媒體的行徑,除「背叛」二字以外,還有什麼詞句可以形容呢?

「背叛」用詞雖重,但三位年紀尚輕,思慮總有不週之處,故在下的期勉和告誡是多於責備。
見不平挺身而出固然不錯,但總要先站穩「道義」和「程序」的腳步再來爭「正義」。
「道義」和「正義」不僅是為人處事的道理,更是勞工運動的核心價值所在。

四、閣下提到:『…我個人猜想這也正是這三人之所以訴諸媒體的真正原因,企圖突顯「工會幹部複制資方思維」的問題,……我猜想這三人正是要藉此突顯這樣的問題:作為指標性的電信工會,只要有一點點可能的這種傾向,就應提出,訴諸檢討。…』

在下Ans:
所謂「程序」優於「實質」,電信工會內部有許多正義的管道不用,直接以訴諸媒體,此為「程序的不正義」。「程序不完備」任你有再好的「實質」理由,即使是公正的法官面前也會先駁回再說。
至於閣下所謂「工會幹部複制資方思維」的論述,恕在下學淺難懂,說來慚愧!在下活到人稱可以「知天命」的歲數了,迄今尚無法從言行去推斷一個人的思維!
不過,這個世界本就不完美!既然不完美就有該檢討之處!張理事長被檢討管理態度不佳,他已然公開道歉!

五、閣下提到:
『…工會內部若無法行正義,何敢侈言工會所展開的勞工運動的正義呢?…。』

在下Ans:
閣下三位朋友放著工會內部常務理事會或理、監事會,甚至代表大會等,許多可以行使正義的管道不用,就直接訴諸媒體,閣下是從何得知電信工會內部無法行正義呢?

我是外人
有註冊.有信箱.我不是打手.真的是路人

電信工會我只去過一次
確實那邊的工作條件,電信工會的兄弟姊妹們可以很自豪的說
真是天下第一等

福在福中不知福啊.也沒說錯

但跟這次爭議本身沒有任何關係

休再提.實在是浪費眼力

嗯.其實會務人員與工會管理階層到底怎麼個爭議法
抱歉我仍舊是搞不太清楚
而我寧願對人性悲觀點
在那麼挾怨裹怒的回應文裡
有多少是揣測?是汙衊?哪邊是事實?
我沒那個敏感度.也不想去判斷了
例如:
回文得很多人認為這事情為那三個大姊搏名聲
確實是會為他們搏個名聲
會務人員聯誼會確實在工人(工會?呵)運動上
是第一起(?)
眾所皆知的事情被揣測成他們行動的全然目的
只是人身攻擊.

而且行動的原因本就非常複雜.
揣測汙衊推論認定可以很簡單的去讓自己比較心安
(那乾脆像張緒中先生一樣走到三樓辦公室去想要談清楚想法不是很好?
...難道只是去泡茶?
不過會務人員也是要有勇氣.至少事情的爆發是有勇氣的
但不必那麼對立雙方結個屎面...人不是天生下來就要跟人對幹的(這只是一種手段罷了.不是一種僵化的態度).衝撞的是體制.不是人.就算太機車的人(天啊~那個竟然跟小小郭站在一起拍廣告)也是一樣)

我先承認.我心中有個資方也有個勞方
不論是看到會務人員爭議
還是看到之前的電信工會的罷工
我心中的資方或勞方
常常跟著新聞與苦勞網上的資訊相互對話著
當然也會跟著攻訐、汙衊、鼓勵等文字擺盪了
寫文的.還是在裡面開會的.還是張緒中先生
心中也不是有個資方跟勞方?
你們所面臨的問題其實也是相同的
怎樣算是工人(會務人員不算?)
工人該怎樣是有尊嚴(會務人員勞動契約怎樣訂定?)
要怎麼對待工人當中的工人?
我自己也因為這個事件在想著...謝謝各位賜教

既然電信工會都在爭取工人的尊嚴
我期待電信工會的處理方式
是很"工人"的
(發錢給為工人做工的人.一定要"主客易位"
用資方的管理思維去和那些人相處對待嗎)
(工人就沒有自己對待工人的方式跟態度嗎?)

要怎麼一同打拼的不僅僅是某些人在犧牲
整個社會

目前就我看到的
會務人員聯誼會成立

那與工會與會務人員的勞動契約要不要再協商過?
假若事情的爆點就是
工人蠻個人的工作違紀
工會蠻個人的處理方式

那乾脆趁機會協商清楚不是挺好?

另外工會必須要珍視的是
也只有在電信工會能夠生出會務人員聯誼會

張理事長您難道不覺得自豪嗎?

至少
你們能夠談
也試著問自己要怎麼對待
工人底下的工人

而這也是我見到此次爭議
看到的工會必須檢視的問題
工會怎麼對待工人
是當作"自己的工人"
還是你們也視他們為電信工會相挺的弟兄姊妹般
工會相挺的工人般
在一定的地位上平等.支持(?)

給what先生大哥大姐

您提到
「父子或母女之間地位一樣不對等,有人都可以情同兄弟或姐相處,何以「勞僱關係」不能情同「伙伴」」
難道真的「愛到卡慘死」?
不對等是現狀.可被容忍或接受也不見得是個人選擇也有眾多社會期待與倫理道德限制著
不對等的現狀是社會全面的接受
我不能接受這句話的原因是因為
我發現
在不對等的關係下許多人多少都會壓抑著、自我侷限著
或是他們真的情同兄弟或姊妹
是因為他們的地位可以不同於以往
有些對等了
或是
互有妥協
但也是因為這不對等的關係出現我們才要妥協
就跟勞資一樣
不對等是永遠的
妥協可以變成永遠
但是壓抑與自我侷限
卻也是不對等的由工人去擔負大部分

這一點也不公平
要改變這種現實
才是工人運動(難道不是?)

所以我才會想
工人要怎麼對待工人?
在台灣這種
說的好聽也做得出來的"勞資共榮"下
卻搞不懂、認不清、不願意承認工人犧牲比較多的社會當中
想這個問題
很有趣
多謝賜教了

Re:What !?

就您的發言,回應一下兩點淺見,請賜教。

一、有關前述提過雇傭關係難以形成夥伴關係部分:
個人認為what大哥/大姐舉家庭為例,實有其不當之處,雇主(理事長?)與勞工(會務人員)間存在的關係,是絕對迥異於家庭關係的,家人之間屬於無償付出,而雇傭關係則是存在著根深蒂固的權力位階,你不會因為跟父親鬧脾氣就會沒飯吃,但是你會因為老闆的不順心而喪失工作,所以我認為把兩者拿來做比較,是有一點勉強。

二、您認為「程序」優於「實質」,要先站穩程序、道義才能談到正義。
個人一直認為,所謂程序正義其實是夢想,對工人而言發生爭議時,真正能解決問題的絕對不是法律訴訟這一塊,當工人被惡意解雇時,走完完整的程序其碼要兩年,叫一個工人如何去負擔這期間的家計等開支?這種遲來的程序正義是正義嗎?我很懷疑。再者,我認同why not的論點,「知恩圖報」竟可作為要求勞方不得爭取既有權益的理由嗎?換個角度來看,依種種前述留言的內容,中華電信的董事長不也對張理事長相當知遇,也替他寫博士班的推薦函,所以難道工會就不可以罷工了嗎。

回應樓上四點:
一、在下的發言有好幾篇,內中有各位想要的部份回答,煩請自行搜尋或先至本人部落格(<a href="http://blog.xuite.net/khjbsret/what">
http://blog.xuite.net/khjbsret/what</a>)閱覽第一篇文章。

二、情、理上的「程序正義」不會是夢想,是輕易可行的,電信工會所發動的每場抗爭,從來都是在資方的蠻橫不予協商的「程序正義」上站穩腳步才發動的。

三、在下從未以「知恩圖報」為理由,主張三位不得爭取既有權益。

四、本版所有對張理長的種種暱名指控,事關個人聲譽,且都未經證實,恕在下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