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定假日權益 不容勞委會一再片面剝奪
九五聯盟提醒勞工明日仍應放假若工作則應依法領取「兩倍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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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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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10月 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或許是個已逐漸被台灣民眾遺忘的日子,但事關勞工休假權益卻不能忘記。

今年8月底 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所提「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2 條修正草案,刪除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勞委會為配合內政部,一度傳出將片面刪減勞基法施行細則所明訂之勞工「法定假日」中「蔣公誕辰紀念日」,而後雖在媒體報導與勞工團體批評「變相減薪」下,以不及修改施行細則為由,表示今年10 月31 日仍為勞工法定假日,但卻再次凸顯「法定假日」一國兩制問題。

一假兩制 行之有年

現行公家機關以及各級學校根據內政部人事行政局,實施週休二日,並享有11 天國定假日。勞工則依據「勞基法施行細則」,一年享19 天國定假日,以及雙週最高84 工時。亦即根據法令勞工至少比公務機關多出8 天的法定假日。

然而這些假日卻在勞工主管機關有意「忽視」下,漸漸成為勞工「看得到、休不到」的假日。根據勞委會片面解釋:實施周休二日時,為避免休假過多,規定部分國定假日,如青年節、婦幼節、教師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等,周休二日勞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

勞委會解釋 變相剝奪勞工休假權利

九五聯盟批評:這樣作法實際上是片面拿勞工法定假日作為「週休二日制」犧牲品,企業自願實施週休二日制度應視為「福利」,而不應以勞工法定假日作為交換籌碼,再則,勞工於法定假日工作依法得領取兩倍工資,如今勞委會解釋卻白白讓全體勞工平白損失了這八天國定假日上班的兩倍薪資。日前勞委會自行調查台灣勞工工時高居世界第二,勞委會妄言台灣勞工休假過多顯然是「自打嘴巴」!

其次,勞委會指出,目前全國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人數是561 萬,其中224 萬實施周休二日,337 萬仍然非周休二日,因此非實施「非周休二日制」勞工在這些假日仍可以照舊放假。九五聯盟說明:這舉凸顯勞委會「何不食肉靡」心態,根據聯盟日前所做問卷調查,將近八成的勞工這八天法定假日仍舊必須工作,68% 的打工族,從未在國定假日領過兩倍薪資,勞委會的「口惠」根本不被多數企業所遵行。

九五聯盟嚴正呼籲:無論政府是否出於去中國化或是去蔣等等考量,皆不應損及勞工權益,聯盟要求依法維持一年19 天的勞工國定假日,若取消蔣公誕辰日放假,則必須改到諸如農曆新年初四等其餘日期作為國定假日,維護勞工權益。

國定假日兩倍薪資 必須監督落實

聯盟最後提醒所有勞工與打工族:根據勞基法明日「蔣公誕辰紀念日」仍屬勞工法定假日,選擇休假為勞工權利,如果有上班應該領兩倍薪資。聯盟更強烈要求勞委會明日應主動突擊進行勞動檢查,莫再成為縱容雇主剝奪勞工法定假日的共犯!

新聞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執行秘書 林柏儀(0982-1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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