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新奴工制度─高捷泰勞抗暴事件簿
(7) 結構:外勞政策是泰勞被奴役的壓迫根源

同樣的一場記者會,朋說起被不人道對待的經歷,沈重地說:「我已經四十歲了,不是小孩子!為什麼還這樣對待我們?」

他的眼淚在黝黑的、重勞動、長年曬太陽的臉上,慢慢流淌下來。他像個孩子用手背抹去眼淚,反問在場的記者:「台灣人都這麼可惡嗎?」

可惡的,只是高捷、華磐、有力人士嗎?是什麼結構讓外籍勞工無力反抗、束手就摛?是什麼制度讓少數台灣仲介、資方可以為所欲為、使人為奴?是什麼政策讓官方自縛手腳、漏洞百出?要回答這些問題,一定要回頭檢視台灣的外勞政策。

台灣自1992年立法開放引進外籍勞工,一開始是源由於營造業、製造業資方對「廉價勞動力」的需求,政府使用外籍勞力後備隊以滿足雇主壓低勞動成本的需求,從而延滯產業外移的腳步。1993年後,政府擴大開放外籍幫傭、看護工引進,將原應由國家以社會福利承擔的家庭照護,放手給低廉的外勞市場疏解沈重的社會需求,讓家有老、弱、殘、病的中下階層,得以用最低工資聘請全天候的照護者。

可以說,外籍勞工承擔了台灣最底層的工作,他們是生產者、勞動者、貢獻者,同時也是穩定社會的重大力量。但相對於他們的付出與辛勞,台灣的外勞政策卻剝奪他們轉換雇主、長期受聘、組織工會的權利,且任令私人仲介制度予取予求。勞委會的高捷泰勞人權調查報告在結論第五點指出:「外勞來台須負擔龐大的仲介費用,且在台期間不得任意轉換雇主及工作,工作年限亦受限制,以致於勞雇關係上,本處不平等之弱勢地位」,顯然官方也早知年限、轉換、及仲介,正是迫使外勞處於被壓迫的根源。可惜的是,報告僅只點到為止,以下行文又直接轉入:「勞委會應積極強化相關申訴管道,依法儘速核處申訴情事」,典型補破網的官僚心態,頭痛醫頭、敷衍了事,完全不敢對症下藥。

高捷泰勞抗暴事件,不過是暴露這一整套奴工制度的結構,而以下的相關法令、制度設計,正是製造泰勞被奴役情境的「客觀條件」:

一、 外勞不得轉換雇主 若我們說,資本主義的勞動力市場是自由買賣的,在勞資雙方條件懸殊的狀況下,能勉強取得整體勞動條件均衡的,恐怕只有受僱者以離職來淘汰不肖雇主,以缺工來促使工作環境的改善。但在台灣,外籍勞工一旦簽約來台,除非是受照顧者過世、原雇主放棄聘用、或關廠,否則不得轉換雇主。也就是說,再如何糟榚的勞動條件,只要雇主不是明顯違法,外勞若要中途解約,只有遣返一途。飄洋過海的一紙勞動契約,像賣身契一樣將外勞與特定雇主綁在一起,雇主要換個工人很容易,但工人要解約,可就是負債的深淵。高捷岡山宿舍的集中營式管理,若泰勞可以轉換工作,早就離職他就,不致逼到最後放火燒掉管理中心。

二、 外勞最多居留六年 就服法規定,外勞來台一次最長三年,累計不得超過六年。對這群來台貢獻心力的外籍勞動者,我們只使用他們有限的勞動力,不必關心勞動力的承載者的人身需求,每三年回去一次,除了再多支付一次仲介費外,看不出有何正面意義?居留年限的設定不但無關外勞總量控管,反而還增加企業人力培訓的成本、家庭類雇主的適應困難、仲介業者可藉此超收服務費用、屆期外勞以逃跑取得續留台灣的機會、勞委會年年耗費行政人力財力捉逃跑外勞……不當政策導致一連串骨排效應,年年自食惡果。而嚴格的居留年限更形成外勞行使社會權及政治權的緊箍咒,讓他們澈底淪為「用完就丟」的邊緣人。

三、外勞被私人仲介綁架 勞委會推動多時的「國對國直接聘僱」,得以免除高額仲介費,僅餘合理的代辦、代管費用,原本應是聘僱外勞的長久之計。但眾所週知,掌握外勞配額就是掌握仲介暴利,業主一旦被核准外勞配額,如何會拱手讓出名額由國家代理呢?國對國若不強制落實,根本只是空話。高捷案揭露了仲介市場背後龐大的利益糾葛,官方原本應趁此機會借力使力,強制公共工程實施國對國,逐步削除私人仲介的市場佔有率。可惜的是,陳菊主委只將泰勞事件當作離開勞委會的下台階,含淚請辭後,沈苛已久的仲介制度,積習依舊,成為外勞身上最沈重的枷鎖,也是台灣人權最恥辱的印記。

四、外勞不得自組工會 工會法中,明訂只有具「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才能擔任工會幹部,變相讓總數已達三十四萬的外籍勞工,不受工會法保障,也無法自組工會。高捷的勞動條件、管理規則、甚至是積欠一年的加班費,原本都可以經由工會與資方依法進行調解。但正因為外勞沒有工會組織,從而也喪失了最起碼的協商、及使用集體爭議行動的合法權利。如果經濟力處於絕對弱勢的勞方,沒有足夠的團結權,又那裡有能力對抗不合理的勞資關係呢?高捷泰勞忍無可忍的自力救濟,恰好凸出了台灣外勞政策有意弱化外勞的核心問題:他們沒有團結權、協商權、罷工權。也就是說,基本的勞動三權,外籍勞工一項也沒有!

上述的問題,十幾年來都沒有改變,從而也形成高捷泰勞拼命也抵抗不了的「結構暴力」。更不用說,還有佔外勞總數百分之四十五的看護工、幫傭,甚至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澈底成為法外孤兒。站在台灣工人的角度來看,若是有一群好控制的、便宜的、好用的外來奴工壂底,集體勞動條件只會全面沈淪,受害的同時也會是台灣的勞動階層,唯有盡量拉近本勞、外勞的勞動條件,才不致於形成勞勞對抗、資方得利。當高捷泰勞揭開台灣反奴工的序幕,同年12月11日,千餘名外籍勞工與本地勞動者就共同走上街頭,參與「反奴工制度大遊行」,支持抗暴有理,要求改變不當的外勞政策。

長期遭受奴役,若不是逃跑,就是暴動。檢視821泰勞抗暴行動,若不看見結構上的困境,只停留在管理缺失、官僚失職上打轉,則再多的懲處、起訴也無法解決整個奴工制度的壓迫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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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勞工卻有不同之對待,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實在需要好好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