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指定 不能政治化

2007/11/09

漢寶德

 傳聞若干時日的中正紀念堂可能指定為國定古蹟的消息,果然正式發布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中正紀念堂是否應該撤銷,完全是政治課題。政府主張把它改為台灣民主紀念館,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在民主社會是很自然的事,應該由人民來公決。如果做成公投的議題,比起入聯、返聯要有意義得多了。否則也應該使它成為這次大選的重要議題,讓國民在為立委與總統投票時,考慮候選人在這方面的主張。這是間接的「去中國化」的公民投票。

 可是把這座建築物用指定古蹟的方式來爭取改變使用權,使文化資產保存這個文化工作的範疇,如何再嚴肅的推動下去?近百年來,世界各先進國家的文化界努力奮鬥的目的,就是要使文化與政治脫鉤。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使當政者有此誠意尚免不了不經意的影響,如有意利用文化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就更可怕了。

 中共在國共之爭中的勝利,就是利用文化的無形力量做先鋒達成的,因此也促成國民政府來台時對文化界壓制的政策。這些往事,中年以上的人應該仍有記憶,而且是很可怕的記憶。我們好不容易脫離了鬥爭工具式的文化,做些認真的文化工作,幫助國民精神生活水準的提升,拜託在位的大人先生們,為文化工作者留一條路走下去吧。

 故事的開始是政府揚言要拆除圍牆,改堂為館。中正公園及迴廊已經是市民活動的場域,而且是國家財產,這樣的大動作就應訴諸市民公決。這樣不理性的政策宣示,使市政府做出不合理的對抗行為,宣布中正公園全區,包括其中的建物,為暫定古蹟。對市政府而言這是有效而且合法的保護手段,可是對於古蹟維護工作者,這已經把文化法規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了,在內心裏是很難贊同的。所以在審查小組開會時,大家都不贊成改變現狀,但也不覺得具備指定為古蹟的條件。有人主張登錄為文化景觀,是勉強可以同意的。

 政府顯然很著急,擔心一旦明年大選失敗,這著棋就白下了,才想出利用指定古蹟的方式,擺脫市政府的管轄。政府原不同意市府暫定古蹟的宣布,忽然改變立場,積極辦理國定古蹟審查,就可知道其用意並非珍惜中正紀念堂,而是利用法律漏洞,爭取管轄權。文資法中雖有市定、國定古蹟之分,並沒有分別兩級政府的權責,是很奇怪的現象,也沒有規定審議委員的法定地位,使委員會極易成為政府的手套。所以政府若決心要使某建築被指定為古蹟是不難達成的。

 使我感到不安的是,政府這樣做,破壞了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獨立性,為了達到換牌、去蔣的目的,就不能不進一步的破壞文資法的保存精神。除非中正紀念堂的條例被廢止,指定為古蹟不能改變其名稱,也不能以再利用為名,改動其建築。政府若要強行變更,必然引起政治上的抗爭。我們已經是被人稱羨的民主國家了,值得為一個政治的符號搞得中央與地方不和,紛爭不休嗎?

 最受傷害的當然是古蹟保存了。古蹟的維護,各國都很重視準則。那些條件是被指定為古蹟所必備,為古蹟界最慎重的。這幾年來,古蹟指定漸受政治的影響,已經很使人耽心了,怎禁得起強力的傷害?在維護上,一座古蹟必須要保存其歷史的原貌,所以越是想改變的,越不適合指定為古蹟。如果指定的目的是改變,要這部文資法做甚麼?

 老實說,當今的古蹟指定過程有很多值得討論之處,近日文建會尚支助大學辦理國際研討會來討論保存準則的課題,怎能再把它用來達成政治目的呢?難道政治性指定可以例外嗎?

 (作者為世界宗教博物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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