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1
圖:調查顯示:港人愈來愈趨向遲婚
結婚是錯誤?離婚是醒悟?無論對錯,現代人對離離合合已愈來愈平常。政府統計處表示,一九八一至二○○六年期間,香港男女性均趨向遲婚,而離婚數目卻一直上升,二○○六年的數目比一九八一年升逾七倍。去年香港登記結婚數目為50,328宗,而離婚數目卻有17,424宗,新結婚/離婚比例高逾3:10。
本報記者 石璐杉
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時代進步令生活節奏愈來愈快,唯獨結婚的年齡越來越遲。政府統計處昨日出版的《香港統計月刊》指出,現今男女接受教育的時間增長,較遲才踏進社會工作,因而年紀較大才組織家庭。香港男性的初婚年齡中位數由一九八一年的二十七歲增加至二○○六年的三十一歲,而女性在同期則從二十四歲上升至二十八歲。結果顯示,香港男性和女性均趨向遲婚;而相比女性而言,男性更趨向較遲結婚。
男女性皆趨向遲婚
由於男女均趨向遲婚,二○○六年最普遍的初婚年齡組合,新郎與新娘均為二十五至二十九歲,佔第二位的是新郎為三十至三十四歲及新娘為二十五至二十九歲。而在一九八一年,新郎為二十五至二十九歲及新娘為二十至二十四歲的初婚年齡組合最為普遍,排第二位的組合則是雙方均為二十至二十四歲。
登記結婚的數字上,一九八一年的登記結婚數目為50,756宗,至二○○○年跌至谷底,僅為30,879宗,但近年已見回升。二○○六年登記結婚數目已增至50,328宗。而香港男性與內地女性結婚的宗數,由一九八六年的15,776宗增至去年的28,145宗,香港女性與內地男性結婚的宗數也升近9倍,至6,483宗。
內地配偶近年趨升
與此同時,離婚的數目則一直上升。一九八一年獲頒布離婚令的數目為2,060宗,二○○六年增至17,424宗,數目為一九八一年的八倍多。同期內,粗離婚率(即獲頒布離婚令的數目相對年中人口的比率)亦急速增加。二○○六年的粗離婚率是每千名人口有2.5人,而一九八一年僅為0.4人。
一九八一至二○○六年間,再婚數目亦明顯上升。二○○六年登記結婚數目中,33.6%為其中一方或雙方屬再婚,一九八一年的數字僅為4.3%。而在二○○六年,男性及女性的離婚/分居人口所佔的比例分別為2.8%及4.7%。離婚女性所佔的比例較男性高,顯示離婚男性再結婚的傾向較離婚女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