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輸送動脈聯合罷工投票
團結力量大 ─
大得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

2007/11/27

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台灣工友總聯盟‧蔣渭水

驊洲運輸、五崧捷運兩家產業工會的聯合罷工行動,終於在罷工發動前二十分鐘踩了煞車;但是兩家工會壓倒性的罷工投票比數(驊洲62:1,五崧104:1)在投票後、罷工前,仍然帶給資方(兩家公司與科學園區廠商公會)和官方(科管局和新竹市政府)很大的壓力;兩家工會在竹科65%市佔率的條件下,創下了解嚴後台灣二十年工運十分少見的「聯合罷工投票」。

雖然在10月21日的罷工投票過後,以官方主導進行了密集的因應動作;然而在罷工投票之前,官方和資方其實十分輕視工會實力,沒有當一回事。兩家工會各兩次的團體協約調解會中,即使中間隔了七七四十九天,資方仍然根本沒有出席;市政府雖然據說和資方做了溝通,但仍然沒有更積極的作為。直到罷工投票前夕,資方唯一的、但也是很大的動作,是五崧公司無預警解僱了六名會員 ─ 包含一名常務理事黃坤評、一名理事與一名監事。但是三名理監事為了抗爭在即,拒絕被解僱並在車場門口拉起布條。21日下午,兩家工會在同一家餐廳同時舉行了罷工投票並分別高票通過,但五崧工會幹部臨時將罷工日期從原共識22日(投票次日)延到29日上午7:30,而驊洲工會為求聯合、也配合延期。隨著媒體的報導,官方在投票兩天後開始邀集勞資雙方協商,但兩家工會未能要求「兩家工會、兩家公司共同協商」,也未爭取到工會祕書、會務顧問與上級工會參加談判。經過一星期的多次談判,驊洲工會與公司在27日傍晚達成協議;而談判一直沒有重大進展的五崧,則從罷工前一日(28日星期日)下午3:00開始,談到次日上午7:10、也就是罷工開始前二十分鐘,達成協議簽字。但是五崧工會未能爭取到三名理監事無條件復職。

團體協約

這次罷工投票與罷工準備的直接結果,就是兩家工會與兩家公司各自簽訂了團體協約。以當前的工運條件,要達成原先設定的「兩工會、兩企業集團、一份團體協約」當然是很困難的任務,不但官方和資方不願意,連工會幹部本身都很難理解何必如此 ─ 這種理解不但需要時間,而且恐怕需要超過二十年的時間;但至少本中心在和工會幹部的溝通下,初步做了嘗試,並且兩家工會還在會員大會上通過聲援被資方打壓的聯倉工會的決議案。以最後的結果來說,這份團體協約有幾個重點:一、資方承諾不任意變更薪資結構並且公平排班(不分何種薪資制度、不分會員非會員、不分公司車外包車);二、加班費的計算基礎,從原來的底薪或本俸,向全薪邁進了一步(驊洲一大步,五崧一小小步),但是還沒有符合勞基法,另外還爭取到小額(驊洲)與小小小小額(五崧)追償;三、運輸過程中意外發生的車損與貨損,勞方減少了負擔金額(驊洲)或至少是確立了負擔金額(五崧)上限與薪資扣款方式,不再像過去一樣漫無標準甚至增加;四、半年以來未獲資方承認協商地位的工會(特別是五崧)得到了承認;五、確立或爭取到理監事與會員的工會會務公假或會務代金,雖然五崧距工會法三十五條的時數還很遠;六、員工在不同公司間被調來調去的情況,資方承諾不會再發生,並書面承諾年資接續;七、以抽象(五崧)或具體(驊洲)的方式規範了外包問題;八、確定三節獎金的金額下限與相關福利;九、爭取到職工福利委員會的改選與工會或勞方席次;十、爭取到每年調薪並且幅度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驊洲)。

兩份「低於勞基法」的團體協約

簽下來的團體協約比起原來的工會版聯合草案,是否做了重大的讓步?是的。有沒有達到勞方原先設定的底線?很難說,因為根本沒有設定底線;底線只能在抗爭過程中,隨著勞資雙方實力對比的變化才能逐漸形成、並且也在變化當中。如果有人要問:那勞方到底最在乎什麼、什麼是絕對不能放棄的?其實,會員們、甚至理監事們,只要求過去兩年來一下片面變更薪資結構、變相減薪的事情不要再發生就好了;最多就是車禍意外時,不要叫司機賠太多錢或不要一個月扣太多錢。站在工運工作者的角度來看,這份團體協約當然不夠好,特別是加班費的計算基礎,仍然差了勞基法一大截。我們一般認為「團體協約當然要優於勞基法,否則就不用簽,簽了也無效,直接比照勞基法」,而這次抗爭的結果卻不是這樣,這顯然大有問題。不過,我們認為,勞基法是一回事,光講法,拿不到也白講,除非叫兩百多位司機都去打個三、五年的官司;能夠打個仗拿到一些,就比光講法卻拿不到要來得實在。

為什麼搞了這麼大的陣仗,給了資方這麼大的壓力,卻還爭取不到符合勞基法?首先是工會的幹部、會員自己都害怕真的罷工,希望談判成功,避免29日上午7:30的決戰──雖然兩家工會都有主戰派與主和派,但是這種害怕罷工的心理其實每個人都有;這是很正常的事,因為大家都沒有搞過罷工(五崧在半年前曾有一次五十多名司機的野貓罷工),加上教育和媒體宣傳、「罷工=沒薪水」、「罷工=沒工作」這種口語的影響,大家能夠決定硬著頭皮走上這一步、甚至差一點投票完第二天就罷工,已經是很大的進步。這種害怕罷工的心理,每一家公司的員工都有,就是這種心裡使得興達、耀文員工忍受公司的各種財務問題或管理惡政,直到欠薪才站出來;也是這種心理使得碧悠員工一直以「公司又還沒有欠薪水」來躲避抗爭、最後終於罷了也是罷了兩天就趕快結束。所以這不是兩家工會獨有的問題。但是其次,對這兩家工會來說與眾不同的情況就是,過去的勞動條件實在太差了,年終獎金從有到無好幾年,也好幾年沒有調薪,加班費的計算更遠遠低於勞基法、甚至根本沒有依實際加班時數計算。因為過去太差了,所以在罷工投票到罷工的一個星期當中的前兩天,兩邊的資方都一下做了一點讓步,工會就覺得達到目的了;所以在投票後七天的罷工準備期中,等於到了第二天就已經可以看出來:一定會談成,不會罷。舉例來說,驊洲工會的談判到了27日下午開始前,儘管還有好幾個重大歧見,但勞資政三方幾乎都已預見當天會結束,只是驊洲工會認識到:「今天我們這麼受重視,是因為我們和五崧工會聯合在一起(五崧規模遠大於驊洲);所以加減要等一下五崧。」;說實在,要不是本中心與竹縣產總的建議,工會早就全部讓讓掉了 ─ 以最後的重點為例:單一事故勞方賠償金額上限,是二十萬還是十萬,其實很少會員真的有心堅持;是本中心一直堅持建議「就算今天要談成,也不用四點就談成,拖到五點也無妨」,才得到資方把二十萬降到十六萬的機會。在這個多拖的一個小時中,一位會員當場私下對本中心講的話,其實反映了兩家工會大部份會員的心聲:「我們爭到的已經太多了,我們原先也沒想要這麼多,都是你們告訴我們法律有這些規定,我們也沒想到會爭得到這麼多。」

團結的力量,遠遠大過我們自己的想像

強調以工人、農民運動作為台灣人民抗日運動主力、有「台灣孫中山」之稱、創立了台灣第一個政黨「台灣民眾黨」與台灣第一個全島性總工會「台灣工友總聯盟」的蔣渭水很喜歡這樣告訴日本壓迫下的台灣人:「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就是因為我們過去太少團結了,所以對團結的力量不太熟悉,一旦團結起來,「我們也沒想到會爭得到這麼多」,這才知道:團結的力量,遠遠大過我們自己的想像。

反過來說,不團結的「無力」,也會讓我們吃到苦頭,甚至敗得肝膽俱裂、人如潮退馬如山崩。這次五崧簽下來的條款遠遠不如驊洲,和氣勢有很大的關係;而氣勢的關鍵在團結。驊洲每次談判時,都有很多會員在會場內旁聽或在會場外關心,雖然這些會員也被官方和資方比照祕書和上級工會「列席但不准發言」,但是一聲嘆息、一切肢體動作、休息時間離開會場時的起鬨,動不動就宣稱「罷!罷!」,給了談判代表很大的支持力量,也給官方和資方很大的壓力。但是會員人數幾達驊洲兩倍的五崧工會,在歷次談判動員的人數就達不到驊洲的一半。歷次談判都是在加班時間或假日,如果很多會員願意犧牲加班或放假時間出來旁聽,對談判代表的心理支持會非常大。即使旁聽會員不能進場,這種場外的支持還是會有很大的效果,因為:一、談判代表遇到困境時,可以出場徵求會員的意見;雖然場外會員形式上不能代表全體會員,但至少是最支持工會的會員、通常也是主戰派居多,這時只要一定的氣勢就可以提供談判代表很大的談判籌碼。二、談判是一種桌面上的抗爭(就像抗爭或罷工是一種街頭或布棚下的談判),抗爭的過程最容易凝聚會員的向心力;而只要一定數量的主戰派凝聚起來,就可以影響其他會員,改變主戰派和主和派的比例──當然,主戰派和主和派不是截然二分的,每個人心裡都有主戰和主和兩部份在掙扎;但是人數多而同心的時候,每個人心裡面主戰的部份會增強,沒有比這個更好的談判籌碼。(所謂的談判籌碼,經歷這一次工潮後,我們更深切體認到:罷工不但是工人最好的談判籌碼,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是唯一的籌碼)。

為什麼不夠團結?

然而,以「驊洲的會員比較團結,五崧比較不團結,所以驊洲的團體協約簽得比五崧好」這樣來解釋,不是我們要的答案。對工會幹部和工運工作者來說,要促使會員團結起來,本來就是工會最重要、最首要的工作;所以會員團結不團結不能只當成一個既成的事實來看待,而是必須檢討,幹部那裡做錯了或做得不夠。事實上,五崧工會的會員也是很團結的,也更有團結的條件,因為:第一、他們之中許多人親身經歷了或見識到了團結的威力,是曾經冒過風險、打過仗的,就是3月7、8日的野貓罷工行動;第二、比起驊洲工會,五崧工會幹部做了更多、更密集的勞教,從桃園、新竹、台中、雲林到新化、鳳山,三番兩次。直到罷工投票前夕,本中心在評估出席率與投票率時,本中心主任委員、兩工會祕書陳新源還表示「兩家應該差不多,因為五崧會員區域比較分散,但是理監事很認真;驊洲會員很集中,但是理監事看起來比較散」。五崧的會員不是不團結,那問題在那裡,只能從幹部去找。會員當然是應該要團結,但是會員團結必須要有方向、有中心,要有一個主導的力量給大家跟──就是一群意志堅定、方向清楚、願意「我衝,你們跟,我扛」的理監事。在這個方面,五崧工會原來既有的主戰派與主和派之爭、罷工與「罷工權」之爭在理監事會內部出現了重大的裂痕。(再說一次,其實很少人是完全的主戰派或主和派,大部份人都是兩部份在掙扎)。而且在主和派積極發言、積極主導的情況下,可以說佔少數的主和派竟然可以蓋過主戰派,甚至幾乎有「主戰/主和」=「被解僱理監事/尚在職理監事」的態勢,使得工會在投票後七日的罷工準備期中游移不定,幾乎完全放棄罷工準備,(連像驊洲那樣起鬨一下都沒有),也無法利用資方所承受的壓力,在談判桌上儘管常務理事徐弘縣連夜力撐16小時,最後仍兵敗如山倒。

反觀驊洲工會,原先還是比五崧工會更猶豫的,甚至到了第二次調解不成立之後,理監事內部仍然有堅持的反對意見,反對朝向罷工走下去。本中心認為,在一切的溝通、分析和建議都做過了以後,最後還是要由工會自己來下決定,因此當時甚至也刻意不參與理監事會的爭論,而去參加了「全體一致走向罷工」的五崧工會理監事聚餐。但是當驊洲工會最後仍舊下了作戰的決定以後,原來的主和派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不是靜靜地不說話、不扯後腿,就是反而比主戰派更堅決地執行工會決議、展現罷工決心,並且頂住了很大的壓力(常務理事黃兆廷的妻子也在驊洲工作並且是工會會員;黃在談判中期一度破裂時帶領會員起鬨就是要罷,結果據說是由資方發動的許多非會員女同事打電話給黃嫂施壓)。然而,從罷工投票前一晚派幹部南下陪南科、高雄會員跟車北上並且討論罷工日期開始,「全體一致走向罷工」的五崧工會理監事會還是暴露了這段時間來主戰與主和的裂痕,並且愈裂愈大。

主戰派與主和派,罷工與「罷工權」

平心而論,主戰派或主和派並沒有對錯之分(這是指真正的主戰派與主和派,不包括扯後腿搞破壞的人);五崧工會的問題也不能怪到主和派頭上(佔少數的主和派能夠拿到主導權,可見主和派遠比主戰派堅持、主戰派心中仍有很大比例的主和態度)。不論主戰派或主和派,不論會員或工會外的協助者,沒有人想要丟掉工作,沒有人想要把公司搞倒或讓公司賠錢、丟客戶(不要忘記,台灣二十年來倒掉的幾十萬家公司裡,還沒有一家是被工潮搞倒的,像王又曾這樣大老闆自己搞倒公司害慘員工的,倒比比皆是)。但是當員工心聲老闆不理,籌組工會橫遭打壓,工會成立不被理會,資方違法官方沒法,這種情況下,罷工已經是工人最溫和理性的抗爭方式了(難道要叫工人去破壞機器、燒掉廠房、把貨車開到山谷下、在飲食業產品裡動手腳嗎?)。如果資方只顧著賺錢而且要賺更多的錢,不怕被工人私底下咒罵(罵也罵不倒),不怕被政府開罰單(罰也罰很輕,不過通常是根本不罰),不怕上媒體(反正現在新聞這麼多,過兩三天大家也忘了),不怕客戶抱怨(客戶通常不會因為你公司苛待員工而停單,而會因為別家公司比較便宜或服務更好而停你的單,這時對員工減薪或加強處罰可能更受客戶歡迎),如果老闆沒有良心(五崧邱董倒是很有良心,捐救護車、啟智學校等不計其數,人稱「邱大善人」)、不愛面子、也不像馬英九般是個就怕被罵的模範生乖寶寶,工人還要憑什麼來和老闆談判呢?沒有,只有罷工。幾乎可以說,罷工不是工人最好的籌碼,而是唯一的籌碼。

隨著台鐵、電信以及許多銀行工會紛紛拉長罷工投票與實際罷工的時間間隔、甚至根本「有罷工投票、有罷工權,但罷工遙遙無期」,儘管這些工會各有各的特殊原因,但其他一些工會也開始想著「取得罷工權」這件事,認為取得罷工權就可以獲得很大的談判籌碼,資方就會妥協。五崧工會雖然因為剛成立,還來不及感受到幾年來「有投票不罷工」的時代潮流,但是幹部在進行勞教時,為了說服會員怕罷工的心理,乾脆就宣傳「我們只是要取得罷工權,不是要罷工」。我們要很沉痛地說:不會的,資方不會妥協的,資方不會因為我們取得罷工權就在談判上對我們做出重大讓步,除非我們是真的就是要準備罷工。罷工權能作為籌碼,就是因為工人要罷工;如果工人不罷工,這個罷工權也嚇不了人,好像張飛大鬧長板橋,嚇得了曹操一時,但自己害怕,拆了橋,反而被曹操看破腳手一樣。

這種「罷工權」心態,也影響到工會對罷工日期的決定。在幾乎是激烈的辯論之後,兩家工會仍然無法對罷工日期達成共識 ─ 雖然大家至少口頭上都認為要一起罷。驊洲工會雖然有不同意見,但在討論過後一致地決定在22日,也就是罷工投票完第二天;五崧工會則22與25日兩天僵持不下,儘管22日的意見一度佔了上風,但最後仍在主和派的巧妙操作下,促使兩家工會延到29日。不管25還是29日,不希望22日就罷工的理由,其實就是不希望罷工發生,寄希望於罷工投票的票數本身就可以獲得資方的重大讓步,然後最好29日之前就談判結束、達成協議,就不用罷工了。希望不用罷工就可以解決事情,當然是個善良的好心,希望公司不會損失,員工也不用冒風險;可是罷工作為工人不得不採用的手段,就是要讓公司有所損失,而且這個損失愈大,罷工的威力就愈大,否則就不叫做罷工了。我們工人要認識到這一點,要有決心,而且要在認識上和宣傳上把公司損失的責任歸咎到資方身上(而且本來就在資方身上,因為罷工是工人唯一的籌碼,是其他溫良恭儉讓的方式都無效之後不得不採行的手段)。如果不能讓會員認同罷工,就不要搞罷工;但是絕對不能以「要罷工權,不要罷工」的說法「騙」會員來投票,因為:一、不要罷工的罷工投票,嚇不了人;二、假裝也假裝不來,因為工會的任何重大決定都要透過民主程序來討論、來做決定,而資方(和官方)自然有許多眼線在工會內部察探會員動向,評估真的要罷會有多少人。不想罷工而假裝要罷,就像張飛一樣,搞一片灰塵,再大吼一聲「我是燕人張翼德,誰敢來決一死戰?」就嚇得夏侯傑肝膽俱裂、墜馬倒地而死,可是資方不是只有夏侯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人物,對方還有張遼許褚等智將勇將,還有曹操,(邱董確實厲害,說他才比曹操,恐非溢美),還有勞工局、科管局、調查局和警察局。

罷工是工會的核武 ─ 必須一直有「就是要罷工」的態勢直到章蓋下去為止

驊洲工會,不管會員心裡多堅決還是多害怕,表現出來的一直都是談判不惜破裂、破裂就要罷工,所以比起五崧,很快地達成協議,解除了罷工危機。這就好像五十多年來一直處於「隨時會被美軍侵略」的北朝鮮,一直宣稱要發展核武、甚至已經有核武,朝美大戰就打不起來;跟北朝鮮相反的是伊拉克,一直說自己沒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 ─ 而且確實沒有,這大家都知道,因為已經被聯合國武檢了幾百次,實際上已經是全世界僅次於阿富汗的軍事弱國,結果美國打了並且佔領伊拉克,但是到今天還沒有打北朝鮮。工人談判唯一的籌碼就是罷工 ─ 即使沒有搞到罷工投票、沒有搞到調解,它還是作為一個潛在的籌碼,存在於勞資雙方的心裡;要資方讓步,就是要讓他想到並且讓他相信:「如果我不同意,你會怎麼樣」。一旦罷工的可能性消失,談判就寸土難進。這種情況到了五崧的最後一晚更明顯:當時許多會員一直在等工會的罷工動員令,一直在惴惴然,等不到理監事堅定的發動信號。這時雖然談判還沒有結果 ─ 而且大概可以預測半夜會達成協議,但是工會應該還是要當作「就是要罷工」一樣地進行各種相關的準備工作,從動員到搭棚到發新聞稿等等。直到印章蓋下去的那一秒鐘前(這不是誇張的說法,驊洲的最後一條最後一項就是在大家都已經達成協議、就等電腦列印出來蓋章時,資方臨時提出要加上去的,並且差點成功),工會都必須把「要罷也可以,不罷也可以」的這種決定權掌握在自己手上。寧願做了一切準備,最後罷工取消,都白做,南部北上的會員白跑一趟馬上轉回去;也不要什麼都不做,就等著談判結束,這樣就不用談判,而是投降。然而,五崧工會到了幾乎是罷工動員令必須發動的最後時刻 ─ 前一晚十點,理監事連這一點都擺不平,還有否定動員、否定對媒體散發簡訊的發言,搞到連許多會員都覺得應該是不罷了,最後談判就一敗塗地。五崧工會怕罷工的心態比驊洲更強,反而罷工危機一直無法解除,死纏爛打到罷工發動前二十分鐘才解除引信,可見:罷工是工會的核武,要避免被美國(核)侵略就要先有核武。充份堅決地準備罷工,並且就是要罷,才是避免罷工最好的方式。

16小時的談判,有十幾位會員守在會場外一整夜,並且在罷工開始前一小時抵達了罷工現場集結;還有好幾位會員不管對資方的讓步滿意不滿意,都徹夜旁聽,只為了想知道一個結果、並且想知道工會的最後決定然後配合,這其實是五崧工會最大的資產,是理監事最強大的後援軍與幫手;只要理監事會團結而堅定,這二十個會員可以對其他不在場的、主戰或主和的一百餘名會員發揮很大的作用。甚至在談判會場傳來蓋章簽字、罷工取消的消息後,這些在罷工現場的會員也立刻接受,表現出他們不管自己心裡想不想罷、就是要服從工會決議到最後一秒鐘 ─ 也許我已經滿意了,但是工會沒說取消,我就罷。

被解僱的工會幹部

也因為理監事內部強烈不和、以及罷工的可能性消失造成沒有談判籌碼,常務理事徐弘縣在力戰資方、官方與工會主和派16小時之後,實在無力在談判桌上爭取到黃坤評等三名理監事無條件復職。儘管資方所開出的復職條件其實不能成立,但是三名理監事在對工會理監事會的強烈失望、對資方的極度不滿下,連「有名無實」的復職條件也不願接受,終於造成了三名理監事無法恢復工作權的結果。徐弘縣也因為團體協約條款談得不好、無法爭取三位無條件復職,當場表示要辭去常務理事(但勞工局說不准;真正原因大概是怕團體協約和協議書只剩一個常理蓋章),並隨即請求資遣獲准。隨著其他常理與理監事也陸續請辭或離職,五崧工會到現在只剩下兩位理事和一位監事,並且預定追認團體協約並補選理監事的第一屆第二次臨時會員大會還因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

五崧工會從成立以來,包含先後兩位理事在內,已經被資遣了三、四批會員。然而,對會員們來說,這卻並不全然是壞事 ─ 許多會員感覺,以前公司要裁員,就是以減薪、離職等方式逼人走路,過去幾乎從未有過「資遣費」這回事;自從工會成立以後,離職還可以拿一筆錢,很多人真的覺得不是壞事,以致於工會在南部要找理監事遞補人選時,會有人開玩笑說:誰想被資遣,就趕快去當理監事。在這種氣氛下,黃坤評、黃桂德、李思品三位理監事本來也可以很高興地被資遣。可是當這件事發生在罷工投票前兩天,如果傳出「理監事拿錢走人」,等於提前宣佈抗爭瓦解;所以三位堅持復職、拉白布條抗爭,可以說完全是為了全體會員。尤其黃坤評身為常務理事,一向是主戰最力、最具頭腦與宣傳說服能力的一位幹部,資方挑他來資遣,站在資方的立場,也可以說是「挑得很準」。

本來資方在投票前兩天這個大動作,是一大失策;因為無預警裁員和失業,讓媒體有文章可做,結果大幅增加了罷工事件在媒體上曝光的機會,而且很多是站在同情勞方的立場。解僱工會幹部,也讓會員更覺得同仇敵愾;不論工會內還是其他公司的許多司機,在經過車場前的抗爭點時,都會招手、按喇叭、送飲料檳榔。這個抗爭點也成了準備罷工期間勞方的重要連絡站與工作站。隨著邱董在媒體上指稱這些被解僱的人「最愛說話、做事最少、最後一名 ─ 該死」,這種失言反而讓工會有機會更團結、並且爭取到外界更多同情。被解僱的會員中,有人是因為母喪,過去一兩個月才會排最後;而黃桂德本人更曾經有一晚腎結石血尿,因為公司排不出車,第二天一早硬是忍著劇痛載貨去台中來回才就醫,結果請了好幾天病假就排到最後一名。

這個本來應該要讓工會形勢更有利、是資方一大失策的事件,很快地被轉化為對資方有利,就是理監事內部有人認為他們確實沒努力跑車、而且工會不應該為了三個人而犧牲一百多名會員的權益。所謂「為了三個人犧牲一百多個人」,也許一般會員難免這樣想,但理監事正是應該努力去和會員溝通,強調「帶頭的被砍,以後沒人敢帶頭,工會就完蛋」;如果理監事內部反而出現要把三個人和一百多人對立起來的聲音,主戰派和主和派一下子變成資遣和在職的分別,這樣,資方蠻橫的無預警裁員與打壓工會,就會轉變為非常成功的分化手段。

資方承受的壓力

隨著資方初步讓步、勞資進入談判,罷工的可能性消失,這在兩家工會只是程度不同的問題,照說這樣應該資方不用再理我們了;在驊洲方面,如果勞資關係沒有改善,工人不滿的怒火隨時可以復燃,讓罷工再度成真;但在五崧方面,特別是到了最後兩天,工會的動員狀況很差的時候,為什麼資方還要繼續談判呢?當時資方已經調度好了車輛,包括外包車和主管也下來開車,加上可預計實際參加罷工的人不會多,星期一、二(29、30日)的業務其實可以應付,只要談判破裂,讓少數積極份子難看就好,甚至進一步開除,或者只要拖到罷工開始以後,當實際罷工的人很少、也因為很少就更容易會愈來愈少,那時再來談判,資方就更能予取予求了。那麼為什麼到了最後兩天,資方還要談判呢?

根據本中心、特別是身兼兩家工會祕書的主委陳新源研判,必然是來自廠商公會有某種壓力,要求資方一定要達成協議,否則縱使一時之間業務尚能應付,但司機的不滿好像不定時炸彈一樣,這樣廠商無法信任五崧公司、仍然要準備轉單。事實上,一位會員也聽到主管提到,星期一到各廠提貨的司機,不但要佩掛識別證、出示身份證,還要出示勞資達成協議的書面證明,只是我們還沒有從其他的消息來源證實同一個訊息。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什麼貴為新竹市政府勞工局局長許明財即使打著瞌睡也要陪著勞資雙方犧牲星期假日、談一整夜;為什麼前幾天談到八、九點就結束,但到了最後一天談到半夜也還在談,照說資方大可擺高姿態,要求先取消罷工、星期一繼續談。

確實兩家工會的聯合罷工行動,給了台灣經濟龍頭 ─ 科學園區、特別是新竹科學園區很大的震撼。科學工業同業公會還在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召開了會議(當時兩家均尚未達成協議),由出口保稅作業委員會召集,包括台積電、旺宏、華邦、力晶等十餘家廠商及科學城(竹科報關物流中心,即車場所在)、五崧、驊洲、勞工局與科管局均與會,討論罷工相關因應方案,包括替代車輛提存貨物的注意事項等等,並且不忘提到「保警動員約四、五百名優勢警力」、「五崧捷運/驊洲運通當日之車輛、人員皆已安排妥當」云云。但是資方和官方,如同怕罷工或不可能罷工的勞方一樣,其實也急著在29日上午7:30之前達成協議,這其實是工會可以好好利用的優勢──既然你急,我就不用急;只要理監事同心、堅決,全力動員,雖然當時動員會員來聲援談判的情況並不好,但事情仍有可為。在本中心向工會建議「資方和官方急著簽,所以我們就儘量拖」之後,似乎資方也知道工會主戰派的打算(或著是透過工會內部通風報信),於是資方代表為了佯裝不急,甚至在半夜三點多就指示辦公室小姐向美而美訂早餐、表示不惜談到早上之後。只是半夜三點那有美而美?這樣裝未免不像。

邱大善人的幾封信

前面提到才比曹操(曹操在正史裡倒不見得是奸賊,不過有才能確是真的)的五崧邱董,過去在同業之間,據說就是厲害角色;(聯倉工會籌組時,聯倉呂董坐在餐廳門口看誰來參加,包括五崧工會在內的許多友會去勸他離開,他一看到五崧的制服,就開始講邱董如何。)這一次無預警裁員一砍就砍黃坤評,可見其情報之廣、研判之準。當然這還要配合理監事會內部的分化作業。

罷工投票後,五崧公司或邱董本人就先後發了幾封信。第一封信給各廠商,表示全公司五、六百人,罷工投票只有104人贊成,所以不會有什麼影響,請廠商放心;這種說法倒是很厲害,完全隱瞞一百多人都是司機、其他是報關或辦公室人員等等這個事實。

第二封信,邱董率高階主管寫給全體「五崧人」,對自己的失言向五崧人以及全社會道歉,也對自己過去不諳法規、未與工會好好溝通道歉,並幾乎完全正面地回應了工會的七項訴求(但沒有回應團體協約,七項訴求只是抽象的歸納)。會向員工道歉,這是很柔軟的身段,配合其他硬手段就更顯厲害;不過本來也應該道歉,所以邱董道歉這點,如果是有誠意的話(如果到現在再也沒有暗地打壓工會的話),也是值得肯定。這封信還立刻在自由時報被刊出了相關報導 ─ 自由時報幾天來對罷工投票沒有什麼報導,對邱董的動作倒是報導得很快很詳細。

第三封信,更具殺傷力,據說是根據員工當初應徵時填的保證人或健保眷屬名單,直接以會員家屬為收信人,寄給眷屬,表示罷工風波使公司流失客戶,最後大家都會沒工作,而且還表示風波是因「外力操弄」、「利用本人(即邱董)與員工對法令的不熟悉」等等,並且在「外力」之後加了括弧,指明就是勞動黨。

另外,還有一封「勞方與資方之外的第三種聲音」,表示內勤人員也很辛苦,「這幾年我很少晚上9點前吃晚餐,一星期至少會有2天會工作到深夜2、3點才休息」、「等於我們一年公司跑了2000萬的運費,若再以一趟車8000元計算,我們一個人一天至少要跑8趟車,連續二年;但是我們領的薪水,比各位司機大哥都少的很多,甚至只有一半。」寫了半天,還是提到公司很困難,罷工會讓客戶跑掉。所有這些信,因為本期通訊已經太長了,我們也不浪費篇幅一一反駁,倒是這位「第三種聲音」讓我們覺得,內勤人員更應該加入工會。(內勤人員多是女生,不知公司有沒有員工宿舍或交通車)那封給家屬的信,因為提到公司過去多照顧員工,什麼「國內外旅遊」等等,也引起部份家屬的反感,「我先生從來沒有國外旅遊」。

在罷工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天,也就是26日星期五,五崧公司還貼了公告,主旨為「預防工潮因應措施」,除提到「本次工潮僅是少數人之行為,其他員工不受影響!」(原文即為驚嘆號),還有「官方佈署保警300人,保護人身安全、防範滋事份子」。一份公司公告裡提到官方佈署保警多少人,實在很奇怪 ─ 是你派的嗎?是配合你的嗎?最後一天,即28日星期日談判前,公司高層更倣照工會的連絡方式,發簡訊到每個會員的行動電話:「你知道罷工沒有薪水嗎?你知道集會遊行非法嗎?」公司都知道工會申請集會未獲准,可見資訊管道之暢通。

29日清晨達成協議後,公司還給予整夜沒睡的談判代表與旁聽會員一天公假,連未進入旁聽而是在場外徹夜守候、並率先抵達罷工會場準備開始罷工的十餘名會員也有公假,這倒是公司難得的善意。

官方的消極角色

不過,罷工當天早上對於集結著準備罷工的會員們,警察倒是還算客氣,沒有一下子就舉牌,舉了牌也只念非會員的羅美文和高偉凱。(集會遊行是由本中心代為申請,明知不會准,我們仍填寫申請表,並且把集會申請人和代理人分別填上高、羅兩人)。但是除此之外,整個政府在這場風波裡的角色,儘管篇幅太長,也不得不談一下。

六月時,兩家工會一成立,最急的是加班費、勞健保與新制勞退金提撥等問題,都是「權利事項」,但是本中心在一次聯合理監事會上,提出建議並草擬了團體協約,和兩家工會幹部進行了多次的討論與反覆修改,參酌兩家公司不同的制度與狀況,才完成工會版草案,並行文公司請求協商、在歷次勞教中和會員說明。在公司完全不理的情況下,七月底,兩家工會送出了調解申請書。

前面說過,除了不知道在和資方溝通什麼(而且也沒溝通出什麼來)、以致於兩次調解會之間隔了四十九天之外(也許等某人做七做完),官方的態度幾乎是「調解會不出席就不出席、不成立就不成立」。但是,用團體協約來申請調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要幹什麼 ─ 這是標準的以工會為當事人、調整事項;可是官方不知道是認為勞方搞不成,還是「本於勞資自治精神」就放著不管。(不過,經過這一次風波後,到了11月下旬的渣打工會團體協約調解案,市政府就一直試圖要調解成立或再開第二次調解了)。

在第二次調解會之前,因為預計會調解不成立,本中心還在設想:官方會不會以「情節重大」為由強制交付仲裁?勞資爭議處理法給了市政府這個權力,雖然仲裁大概不會成,但是一旦交付仲裁,就可以讓罷工行動暫停很久,所以本中心也開始和工會討論萬一交付仲裁時的因應方案,但是最後這一招並沒有出現,雖然四位局長、副局長、課長、課員同時分頭主持兩邊的勞資協商,也夠「強制」的了。為什麼官方沒有這樣做?假如是他們忘記,那麼鑑於本通訊官方和資方也可能看得到,我們實在不應該寫出來,免得提醒他們下次可以這樣。不過,我們勞方打仗,不能依賴「偷吃步」,心存僥倖,還是要想好各種狀況才可以。

也許官方並不是忘記勞資爭議處理法有這麼一條,只是過去動用到這一條的案例並不多,所以他們並不輕易動用。但是官方和廠商公會居然到了罷工投票後才開始緊張,並趕在29日前的七天準備期進行應變,令人不禁想到:如果工會照原訂共識,22日就開始罷工,那你們要怎麼辦?也許是最近工會界真的流行罷工投票日和罷工日差一大截,所以大家都等著看,賭罷工投票不會漂亮通過;萬一通過了再來想辦法。

罷工日期

我們必須再一次回到罷工日期的問題。罷工日期的選定,主要要看兩個因素:第一是勞方,什麼時候能夠發動最多人參加罷工;第二是資方,就是什麼時候罷工對他的衝擊最大。就第一個因素來說,因為通常罷工投票一開票的時候,只要開得漂亮(而且一定要開得漂亮,不然就不要辦罷工投票,這也是為什麼本中心在第一次調解前就建議要開第二次調解會,而新竹市勞工局把兩次調解會之間拖了49天,工會幹部一直問本中心要不要去催,本中心一直建議不要催, ─ 要不要給資方時間是一回事,但重點是工會自己還沒有準備好,會員的組織教育工作還做得不夠),是全體會員士氣最高昂的時候,而且工人要很多人聚在一起才容易下定決心、大家互相壯膽來做這件事。通常,一個工會裡,堅決罷工的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堅決反對罷工的也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其他八成是看那邊人多那邊站;所以,讓每一位會員相信「大家都會去罷」這一點很重要,在投票前就要設計相關的小演練,會員大會罷工投票當天也有同樣的效果。就第二個因素來說,以驊洲、五崧而言,衝擊最大的時候是月底和星期五,因為很多貨要趕快結掉、報關或出關。那麼當兩個因素的日期不同的時候,要選那一天呢?我們認為,在大部份的情況下,要以第一個勞方因素為主。人多就好堅持,星期一撐到星期五固然不容易,可是萬一人少,那就半天也撐不下去。作戰要先求(自己)不敗,再求勝(對方)。

許多反對第二天就罷的理由,如同前面說的「罷工權派」,是認為要留幾天時間來談判,儘量不要真的罷工。我們在前面已經討論了這種看法不妥當的地方,但是在這裡要補充,從五崧幾天談判沒進展、最後一天談了16個小時、趕在罷工前二十分鐘蓋章的例子來看,只要資方願意談或迫於壓力不得不談,就算工會決定第二天就罷,他也會在罷工投票開票後立刻來談、也談個16小時談到第二天早上以希望及時取消罷工。工會談判要有籌碼,就不能急著談判或為談判時間著急;談判時間愈短促,勞方能爭取到的讓步愈可能多,即使拖個七天,七天之中也不要急著談(事實上兩家工會都很急,包括驊洲工會,之前很用力地和五崧爭論那一天罷工的問題,到了投票當天五崧要延時也放棄爭論,除了時間緊迫、該講都講了再講也沒用之外,恐怕心裡深處不希望罷工真的發生,也是一個因素)。只要會員能夠成功地發動,多拖一個小時就多爭到幾塊錢 ─ 所以工會最重要的不是去擔心談判夠不夠時間、什麼時候要談、可不可以請政府官員出面找資方來談這些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要組織會員,保持戰鬥態勢,一直當作就是要罷工一般準備下去;──尤其是三名被解僱的工會幹部已經拉起布條,這種準備其實更理所當然。

官方的積極角色

罷工投票之後,市政府勞工局就像春天結束冬眠的熊(或蛇?)一樣,突然醒來很積極地找雙方出來談判,似乎官方和廠商公會很急,反而驊洲和五崧的資方沒那麼急或裝作不急。但是不同的官員雖然表現上或有差異,但整體上來說卻對勞方十分不利。根據後來終於能入內列席但「不准發言」的竹縣產總總幹事彭桂枝表示,只要法律明白對勞方有利的,例如工資的定義(作為加班費計算基礎)或理監事會務假,勞工局就說「這有爭議」;只要法律明白對勞方不利的,例如會員開大會的會務假,勞工局就會明白表示「法律沒有規定」。黃坤評被解僱,勞方不承認,要求行使常務理事職權入內談判,資方不准,今天副局長來,就說工會還沒給他出會就還是會員(理監事),明天換一位官員,就不行。還有會務顧問、會務祕書、上級工會代表可不可以參加談判,勞工局也幫著資方說不准。

因為勞方自己急著談判、害怕罷工,所以並沒有爭取到「除非這些人在場一起談,否則我不談;而且我也不急著談」。主要是自己希望趕快談成,另外又因為缺乏談判經驗,勞資談判,兩個工會一開始都被資方設定議題牽著走 ─ 只談工會作為歸納用的七項抽象訴求,而對團體協約具體條款避而不談。其中驊洲工會主要是因為沒經驗,而五崧工會還因為理監事內部自己有人主張談抽象七點就好。兩家工會甚至一開始連要求休息抽煙(其實是要和無法入場的「外力」商量)都不敢提出來;面對資方官方,身為工人要大膽提出自己的程序或實質要求,這種膽量是需要鍛練的,而一次真正的談判當然就是最好的鍛練。第二次談判,兩家工會終於各自爭取到祕書陳新源與上級工會竹縣產總總幹事彭桂枝的列席資格,但同意官方與資方「該兩人不得發言」的要求;儘管不能發言,但講悄悄話提醒一下法律問題或提醒休息到外面討論,總是可以。但是據工會得到消息表示,兩個資方仍點名會務顧問邱創桂(前驊洲員工與抗爭領導人)、本中心羅美文與高偉凱就是不准參加。直到27日下午,在「協助工會整理條款修正的彭桂枝因早先排定的私人行程離開」的名義下工會提出要求,驊洲資方以及官方才准許本中心總幹事高偉凱進入。到了傍晚達成協議後,副局長趕赴局長主持的五崧會場,雖表示「高先生下午在驊洲那邊,也不錯」(大概是沒有張牙舞爪、敲桌怒罵之意),讓五崧資方一度同意次日(28日)讓高進場,但至28日開談前幾分鐘又表示不行。五崧工會在孤立無援下進行談判,而勞工局連「伙食津貼不算工資」、「績效、出車費等屬浮動的工資,加班費計算只算每月固定金額的工資」這種話都說得出來。徐弘縣中場休息時間向場外報告,本中心顧問羅主席甚至寫下紙條闡明勞基法工資定義的意義,讓徐弘縣帶進會場,要求勞工局許局長明財先生如有他見「白紙黑字寫下來並簽名」(當然局長後來並沒有寫)。祕書陳新源認事態嚴重,電召彭桂枝火速自太平山趕回,終於在晚上八時許進入會場,據工會幹部與旁聽會員表示,「情勢頓時改變」,勞工局要談法律也更謹慎了,連伙食津貼也被承認到工資的範圍裡。

趁著所謂的「外力」不在,勞工局在法律見解上信口開河,本中心也曾親身經歷:在驊洲談判結束、等待列印蓋章時,列席的高偉凱離場詢問五崧情況,只見工會常務監事衝出來說:「他們又要加一條。」高下去一看,他們要加「本協約為祕密文件,不得對外洩露。」資方代表並對高表示勞工局官員表示法律規定如此。高轉頭問「那一條」,兩位官員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他,最後才承認無此法規;最後在工會不堅持的情況下(資方在談判終了時臨時加一小筆,是很高明的談判方式──賭對方捨不得為了最後這一條而破壞整個協議),改為不上網、不上媒體。(對勞方而言,這個協約一簽好就要馬上送去五崧會場,因為當時五崧資方讓步幅度遠比驊洲少;此時簽下不外洩,不知是否鄭董和邱董的共識。附帶一提,有傳言稱兩個老闆早已協商好要綁在一起,要讓一起讓,結果驊洲先談五崧後談,五崧讓得極少,不知是傳言不對還是如何。)

合法罷工、非法集會!

除了市政府以外,我們也不能忽略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近年來,已經有好幾家工會受到「合法罷工 ─ 非法集會」的困擾。我們認為,罷工本身就包含了集會,因為罷工不是不上班、在家喝茶租百事達,而是要到現場去組成罷工線,退而展示實力與訴求,進而「妨礙生產秩序」;所以合法罷工本身就包含合法集會。退一萬步講,集會遊行法本身也提到宗教文化、婚喪喜慶及其他依法舉辦之活動不受集遊法規範,那麼罷工不是依工會法第26條舉行的活動嗎?不過,政府與警方對法理的偏頗解釋,只能有待於幾百家工會團結起來去對抗它,而不能把對抗的責任放到單一工會上;兩家工會幹部本身也關切這個問題,而且也要避免「違法」的指控與耳語造成會員的恐慌,勞方決定申請合法集會。警方也口頭表示,「集會遊行是人民的權利,只要申請,一定會准」。但是麻煩還是有,就是科管局大爺。

我們知道,集會遊行雖然說「有申請就會准」,但申請程序卻要附上場地使用的同意書。而據說整個科學園區每一寸草皮都屬科管局所有,所以本中心就去向科管局申請。但是科管局一下子說「沒處理過,不知道是那個部門在管」,一下子又不給工會用車場前的草地,一定要工會移到一個四周有草牆、離車場甚遠、外人外車根本不會經過或看不見的地方,更不用說在那裡罷工可以給入場開車的會員壓力了。最後科管局乾脆口頭告知:就是不准。隨後又補一張公文,稱園區廠地是要「以廠商研發、生產科技產品為主要重心,如請求辦理罷工集會事項,亦與園區設立宗旨及目的未符,更有礙園區廠商營運及發展,影響國家經濟。」又說兩家公司是設於新竹市(園區只有科技公司可以登記),園區是「無關第三人之營運地點及所在」。

這些理由之荒謬,可見管理局在「國家經濟」、「廠商營運及發展」的大旗下,只看資方賺不賺錢,不管賺錢給老闆花的員工死活。先說第二點,罷工當然可以在工作場所而非總公司設址所在,興達總公司在台北,難道興達不能在新竹縣新豐鄉工廠門口罷工,而要跑到台北去嗎?至於第一點,更是毫無人性的說法,既然有「廠商研發、生產科技產品」,就表示有員工,有員工就表示可能會有、而且應該要有工會,有工會就要有工會活動場地。如果園區場地只供研發生產,那請問園區的綠地、停車場、各廠內的洗手間,關研發何事?與生產何干?組一支職棒隊伍,就不能只聘用球員,還要有教練、醫護人員、經理、啦啦隊等,否則球員受傷怎麼辦?用壞了就丟嗎?

戰鬥比法律更重要

最後要回頭談一談驊洲「一家工會和五家公司簽約」這一點。從本中心和這幾家倉儲運輸業員工接觸以來,本中心一直建議員工們聯合好幾家公司組成「一個」工會;但是當工人們好不容易接受這個觀念(因為發現光驊洲自己也被分成好幾家不同公司)時,官方又不准。當時科管局認為,驊洲運輸、驊洲運通、驊通運通等等公司,都各自超過三十人,應分別組織!如果搞到要成立五家工會,每一家三十幾位員工扣掉人頭董事長和高階主管、親資方的員工,剩下的人根本組不成。當時因為急於成立工會,所以我們決定先放棄和官方文書往來答辯,直接先成立驊洲運輸工會,並且讓每個人都加入。其實大部份司機並不知道自己是那一家公司,只知道應徵時是驊洲運輸;董事長是誰大家也不太熟悉,只知道鄭董,雖然鄭董根本不是驊洲運輸的負責人。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方式,在平常時候還可以,到了作戰的時候就怕官方以「你不是驊洲運輸公司員工,不得加入驊洲運輸工會,所以也不能參加罷工,罷工就是非法或曠職」來對付。負責園區內短程運輸的部門司機們發現自己都是驊通,怎麼辦?經過工會與這幾位會員、會務邱顧問等人的討論下,決定用集體請特休兩天的方式來參加罷工,並且要集體遞假單;結果事後,26日,整個部門的司機一下子全部假單遞出去,而且一請請三天(29,30,31),這給了資方很大的壓力,相信也是27日資方又有重大讓步的原因之一。

這次的工潮,讓驊洲工會繞過官方,踩在工會法、團體協約法所不禁止或所容許、但過去政府不准的法律邊緣上,一下子簽下要求資方承認五家公司員工加入驊洲運輸產業工會的權利、並適用本團體協約的條款。如果當初繼續寫冗長的答辯公文、每次申訴又要回頭去蓋87名申訴人的印章(含當時受不了先離職的宗達員工),這個問題恐怕到現在還沒辦法解決或根本解決不了。一次成功的罷工準備行動,就解決了這個問題,真是印證了解嚴前十幾年味王樹林廠產業工會就說過、解嚴後厚木工業產業工會又再說一次的話:戰鬥比法律更重要!

展望:同業公會早就聯合,期待更進一步的同業工會聯合!

回應

ALLCOME:這樣的新聞恐怕上不了「主流媒體」吧,真希這種新聞要作大一點 ,最好能上的了「頭版頭條」 ,我猜如果上的了報紙,佔的篇幅恐怕與一張名信片差不多大小。

ALLCOME:說一句老實話,遇到像這的新聞,記者都不願意爭取「把它作大」,以後等到媒體記者遇到同樣「勞資問題」的時候,

ALLCOME:倒霉的還是媒體記者們自已,因為他們自也是勞工啊,這就叫作「現世報」吧。真是一堆沒覺醒的羔羊。

高偉凱提得的沒有錯,罷工權與罷工是兩回事,罷工投票取得罷工權而跟本不作罷工準備,的確是許多搞罷工投票的工會的現實狀況;到目前為止,也只有台灣企銀工會既取得罷工權也真的罷工,而台企銀罷工的威力,也讓整個二次金改政策停了下來,台企銀也暫時擺脫被賣掉的命運;罷工之後,工會更取得三董一監的董監事會席次。

不知偉凱有沒有興趣來搞個「罷工教育訓練中心」呢?趁著這陣子官方公布薪資調查統計的熱潮,資本家都說漲價是反映成本,結果越反映獲利越高,但工人的工資就是一點也沒「反映成本」。

不知偉凱有沒有興趣來搞個「罷工教育訓練中心」呢?趁著這陣子官方公佈薪資調查統計的熱潮,資本家都說漲價是反映成本,結果越反映獲利越高,但工人的工資就是一點也沒「反映成本」。

ALLCOME:哈哈哈,百分之百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