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因素而引起的憂鬱症(或躁鬱)算職業病嗎?
工作傷害而引發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算職業病嗎?
工作壓力過大而導致疾病或自殺算職業病嗎?
這些屬於精神方面的症狀/疾病都被排除在職業病認定之外!
現行勞委會職業病認定採「限縮政策」!
官方職業病的認定依據,除了「職業病種類表」表列的八大類外,另外就是要經過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鍵定為職業病的才算數,而職業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也會以「職業病種類表」為準,但「職業病種類表」根本就完全排除精神方面的症狀或疾病!
日前有位耀華電子的女性勞工陳巧蓮,因職場壓力(被無故降職、被主管言語侮辱、又無適切的申訴管道)導致嚴重憂鬱症,住進精神病房兩次,一年多來,除無法回職場工作外,日常生活也失調,終日以淚洗面,並常想自殺;巧蓮以職業病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時,勞保局卻以「憂鬱症尚不屬於勞保職業病種類表列疾病」駁回,進行爭議審議時,專科醫師又以「…,壓力的發生與個人應對能力與社會支持系統均有關係,無法歸因於單一工作因素,不宜屬職業傷病」。
官方以上的論述都歸因為她「個人」抗壓不良造成,與「工作」無關!這對她無疑是二次傷害!
日本早在1999年就已將過勞自殺列入職病認定,於2002~2003就有46個被官方認定的職場憂鬱症個案,近年來更多。在台灣,像巧蓮一樣因職場壓力引發各式各樣精神症狀的人還很多,因此,我們將去勞委會抗議,要求:只要是工作引起的精神症狀/疾病都應認定為職業病!並全面檢討職病鑑定制度!
時間:96/11/30 10:00開始(9:40集合)
地點:勞委會正門口
發起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傷協會)
聲援團體: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灣倉運聯、中國時報產業工會、台北市環
保局產業工會、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產業工會
聯絡人:工傷協會專員利梅菊0910346519
秘書長黃小陵0932187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