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太低 3台廠限期整改

2007/11/30

【聯合報╱特派記者賴錦宏/東莞報導】2007.11.30 03:44 am

又有台商觸法了。東莞市勞動局官員昨天表示,台商長安光寶電子廠等三家戴爾電腦的代工廠,均存在加班費支付不足的問題,違反大陸勞動法,已對三家工廠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

東莞勞動局負責人表示,長安光寶電子公司6800多名員工都和工廠簽訂勞動合同,不過「工人手上都沒有合同,合同由廠方代管」。工廠沒有拖欠員工工資,工資全部通過銀行支付,檢查組查過公司工資支付情況,工資都達到東莞最低工資690元/每月。

這位官員表示,光寶的問題在於,員工周六、周日的工人加班費支付不足。「光寶電子公司是按照工資的一點五倍計算,但按照相關法律,周六、周日應按照不低於工資的兩倍計算」。

光寶還存在著超時加班的問題。東莞官員表示,根據大陸「勞動法」,員工一個月的加班時間不能超過36個小時,但光寶有的加班時間達到80-90個小時。「我們會根據超時加班的人數決定對光寶做出相應的處罰」。

在旭基電子方面,勞動合同的簽訂完全符合要求,問題在超時加班,加班費也沒有足額發放。

位於石碣鎮的泰瑞塑膠電子廠,也一樣存在加班費未足額發放、超時加班的問題。而且,泰瑞部分新入廠的工人,還存在著達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東莞勞動局官員表示,一個月以後,勞動部門將對這三家工廠進行複查,如果還是不合格的話,將對他們處以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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