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通知】日日春12/4到內政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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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3

抗議內政部:

* 不顧阿扁選前承諾,大開倒車娼嫖都罰

* 政客拼選票,爛招盡出;救底層生計,不屑一談。

* 誰高尚?生存尊嚴誠實交易最高尚; 誰下賤,密室協商分贓政治最下賤

主題:1.私娼與底層勞工嫖客代表,發言沉痛抗議內政部主張娼嫖都罰。

2.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到場發表連署聲明,反對娼嫖皆罰。

時間:96年12月4日(星期二)早上10:00

地點:內政部門口(徐州路五號)

主辦: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新聞聯絡人: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2553-5138.0937-937-915

秘書李健裕2553-6341、0933-123-315

2004年1月,內政部表示,未來性產業將朝除罪化的政策方向修正。首先將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待修法確定後,未來「娼、嫖」行為皆不罰。

2004年陳水扁競選總統連任時,已經承諾修改社維法80條不處罰性工作者,拖延至今無所作為。

但11/27,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開會,13位民間委員當天有9位出席,超過半數的6位委員(王如玄、陳瑤華、喀飛、黃文雄、廖福特、黃越綏),都支持性交易除罪化,未發言委員(顧立雄、周志宏、李英明)也未反對。會中僅內政部長李逸洋一人反對性交易合法,並主張「娼嫖都罰」,行政院長張俊雄最後裁示下次開會再議。

這些民間委員對於性工作除罪的支持,正顯現妓運十年有成,社會對於性工作的污名已鬆動,委員一再提及「既不罰嫖何必罰娼」,內政部長李逸洋完全不提陳水扁2004年總統大選前白紙黑字主張修法不罰娼的承諾,用「缺乏社會共識」推託卸責,還回應「只罰娼不公平?好,那就娼嫖都罰啊!」

在民間委員「支持刪除社維法80條,性工作除罪」的意見下,內政部長李逸洋竟然蠻橫表示內政部將朝向「娼嫖都罰」的方向研擬修法。我們要質疑政府與內政部長:

1. 李逸洋部長憑什麼走「性交易地下化」的回頭路?2004年內政部的政策方向、陳水扁總統的競選承諾,李逸洋部長站在什麼社會基礎上決定可以不管政府之前的政策承諾,獨斷獨行?

2. 「性工作除罪」是「缺乏社會共識」的問題嗎?藍綠在「公投一階段領票/兩階段領票」等操弄選票的政治議題上,不管社會上有多少的爭議與歧見,還是可以拿出萬分的魄力和各種濫招奧步,以最快的效率硬是要執行到底。雙方玩法鬥法拼個你死我活,甚至祭出「戒嚴」這種非常手段。但政府在這種底層人民權益相關的議題上,卻是擺出高姿態不看不理,執政八年來為底層人民做了什麼事情?在「性工作除罪」這個議題上竟然不顧底層人民的生存現實,輕率蠻橫處理。

主題: 
活動日期: 
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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