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休假 2千外籍看護上街頭

2007/12/10

朱武智/台北報導

 爭取喘息空間 ▲「台灣移工聯盟」9日號召來自台灣各地的菲律賓、泰國、越南等外籍看護遊行,訴求「I want my day off!」,不少看護乾脆帶著自己照顧的老人,一邊曬曬太陽、一邊響應號召。(方濬哲攝)

 「我要休假!」近二千名本地勞團與外籍看護工昨天上街遊行,以國語、英語、泰語、越語與菲律賓語各講一遍這四個字。雖然「各喊各話」,但一致要求內政部的十年長照方案不能排除聘僱外勞的家庭;外籍看護工也需要喘息休假,更應納入《勞基法》保障。

 遊行人群每人都在頭上或臂膀繫上小黃色布條,上面只有一句「我要休假」。但因各以前述五種語言敘述,小黃布條比一般遊行訴求的長二、三倍,有人還綁在腰上。

 遊行隊伍在忠孝、復興路口集結,再順著忠孝東路四段轉到國紀念館。一路上,菲籍外勞敲著森巴節奏的鼓聲帶頭前進,印尼與越南女性看護工有人穿著傳統服飾,營造業、製造業居多的泰籍男性外勞也一百多人助陣。

 希望在十二月十日的國際人權日,台灣執政當局能聽進他們的心聲。

 菲籍看護工蘇西說,雇主「阿婆」中風,平常躺在床上,天氣好就推著阿婆在社區或附近公園繞。昨天阿婆的女兒回家,她才能在周日彌撒結束後參加遊行透氣。否則就要留在家照顧阿婆。

 還有多名坐著電動輪椅的身心障礙者也到場參與,和看護工一起上台哼唱「月亮代表我的心」,並表達對外勞的感謝;有了她們協助,身障者才「活得像個人」。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指出,台灣有十六萬名外籍看護工,長年照顧本地老弱與殘病患者,卻不受任何勞動法令保障,連休假權利也沒有。長年累積的壓力與情緒,往往導致外籍看護工精神出現問題。

 她指出,內政部研訂十年長期照護方案,對中低收入戶提供特定時數的居家服務(喘息服務),由政府補助款項,聘用居家服務員或提供照護機構,讓照顧者稍做休息。但聘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不適用,難道外勞就不能享有「國民待遇」,必須長時工作?

 顧玉玲說,「家務勞動公共化」是趨勢;不管政府從《勞基法》著手,把家事服務人員與外籍看護工納入適用,或單獨研訂《家事勞動服務法》規範,都必須盡快完成。但更有效率的做法是,內政部只要修改前述長照方案的行政命令,把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納入,即便需要額外經費負擔,也可從「就業安定基金」的二百億元挪支,本國家事服務人員可增加就業機會、外籍看護工能休假、身障者獲得全時照護,共創「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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