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勞動法實施前引爆勞資動盪?

2007/12/12

中國新勞動法實施前引爆勞資動盪? 聯合早報 (2007-11-30) ● 蘇榮

  中國新的勞動合同法即將於明年年初實行,這被認為是近10年來,中國在勞動法規方面做出的最大調整。它的出台背景是:目前中國存在的拖欠工人工資、強迫用工和虐待工人的現象引起了社會的普遍不滿。

引發公眾廣泛爭論

  這一新法確定了勞動合同標準、臨時員工聘用以及解聘補償等事宜,並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帶來額外的成本、法律負擔和義務。它的直接目的,按華東政法學院董保華教授的話說,「是保護勞動者」。

然而,據官方的《新華社》報道,在新法實施前夕,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企業突擊辭退員工、要求員工「自願」辭職、重簽勞動合同等負面現象,引發了公眾對這一法規的廣泛爭論。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深圳華為公司近期動員包括掌門人任正非在內的、所有工作滿8年的員工,在2008年元旦前,都要先後辦理主動辭職手續,再競聘上崗,與公司重新簽訂1—3年的勞動合同。當然,全部辭職的老員工,均可獲得公司支付的賠償。

  與此同時,新法實施前的勞資動盪已愈演愈烈。據報道,中國南方小工廠中發生了越來越多的解僱員工事件。在深圳,從事勞動者維權事業的打工者中心兩度遭到暴力襲擊,該中心負責人黃慶南也受到肉體上的侵害。

  據專家分析,一些企業之所以對勞動合同法反應強烈,其原因在於,根據新法,中外資企業在僱傭和解僱員工時將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管。其中一條規定,已經為企業連續服務10年的員工有權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基本等同於獲得「鐵飯碗」。而且,一些企業怕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後,其勞動違法行為將面臨高額經濟補償,怕不能再靠「炒人」來管人,更怕辭退員工時不能「乾淨利落」了。

專家意見分歧

  在學者層面,兩位參與新法制訂的專家也有觀點上的分歧。代表「京派」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常凱認為,新法大幅度提高了保護標準,是切實保護了勞動者的正當權利;而代表「海派」的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董保華則認為,新法抬高了中國的用人成本,其中,『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種倒退」。他肯定華為公司的動機,而且認為這部新法將帶來三波裁員。

  董保華說,第一波已經發生了,就是現在這個時候;第二波是指第一次的合同期到期的時候;第三波是在要轉成固定期限勞動關係的時候。他說,「企業具有趨利性,對它們來說,在第一波裁員,成本最低。」

  針對上述爭論,104人力銀行公司人力資源專家陳慧在受訪時稱,綜合而言,隨著新法的實施,與目前的情況相比,資方的用人成本會整體提高,特別是對於人才派遣行業更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按新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合同到期後,原則上應續簽勞動合同。

  當然,陳慧認為,對於一些人力資源部僱傭員工機制健全的大中型外資企業(包括港、澳、台),僅需根據新法微調相應勞動合同條款和內部管理制度,使之與法令一致即可。

對外企還談不上衝擊

  她指出,外企相關各類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用工制度相對還是比較正規的,所以整體而言,新法目前對外資企業還談不上衝擊,只是在人力資源內部制度建立民主程序,以及用人成本方面會相應增加。

  日立(上海)貿易有限公司相關人士在受訪時稱,由於新法規定僱傭期限延長、同時鼓勵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使公司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僱傭的靈活性。

  該人士稱,公司正在重新思考未來的僱傭政策,同時也在考慮一系列對策,包括將每次合同期限延長,以及靈活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等等。

  不過,對外資企業來說,由於有關該新法的細則和司法解釋還沒有出台,很多考慮中的對策都要「走著瞧」。

《聯合早報》 (編輯:黃秀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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