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要補牢,變賣農地不可成為農民的生存之路

2007/12/18
綠黨提名北縣新莊立委候選人

驚聞立法院一讀通過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案,興建農舍的基地面積縮小到0.1公頃。此修正案的將立即影響台灣近半的農地,原因在台灣已經有半數的農地是休耕狀態。面對台灣農業的困境,我們究竟是釋出這些目前沒有產值的農地,轉往「非農國家」,還是扶植「生態產業」,將農業導向高附加價值,吸引已經過於飽和的都市人口,讓人力回流農村?台灣現在走到一個十字路口:我們還要繼續發展農業嗎?還是任由農地成為土地開發的籌碼?

從日據時代開始,務農的人就一直是被工業部門剝削的賤民,所以當時有句俗話:「第一憨,種甘蔗給會社磅」。到國民黨執政的時期,李國鼎的「肥料換穀政策」全面的將農業生產的價值移轉到工業部門,務農養不起家人而人口快速外移,造就了各個加工出口區與台灣的工業轉型。時到1990年代,農村人口老化,土地繼承零碎,農地能維持耕種的比例越來越少。最後民進黨為了加入WTO,休耕補貼大規模發放,台灣的農業基礎徹底瓦解。

在都市急速的擴張當中,有些鄰近都市的農地迅速的被徵收或收購,造就了人人稱羨的「田橋仔」,農地變更建地也成為了許多民意代表的「營業項目」,收購、關說、內線消息等情事是路人皆知。土地資本與地方政治的結合,荒唐的成為政黨政治的真實樣貌,沒有一個政治人物關心「產業發展」,有的只是透過公共建設為名,進行炒地皮之實,所有的重大投資、重大交通建設、重大開發案背後,都是土地利益。因為這些政治人物從「綠色產業」、「科技產業」拿不到好處,只有土地利益才是實質的「票」與「錢」。

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受益最大的是那些已經離農的農家第二代、第三代,他們所繼承的休耕農地,因為廢除移轉年限、縮小興建農舍的基地面積、可用家人名義起 造農舍,想見未來這些土地都將被零星切割而後立即出售。雖然他們所持有的土地可就此變現解脫,可是農業綠帶卻可能因此破碎,進而影響生態的完整性,而且生 活污水將直接影響周遭仍在耕種的農地,最終導致整個農業綠帶的崩壞。

農發條例的修正案不是關乎台灣農業發展的法案,卻摧毀台灣農業轉向「生態產業」的願景。當農地流失的同時,代表溼地的流失、生態的浩劫,當變賣農地成為農民的生存之路時,多少原本還在辛苦種地的農民也可能效尤,而後危害的是國家的糧食安全、市場的物價與百姓的食品安全。所以,從日據時代開始重商輕農的結果,窮的是農民、苦的是百姓、危害的是國家安全、遭殃的是生態環境、損失的是文化資產。

最後,我們嚴正的呼籲: 1. 停止進行「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正案」。 2. 台灣需要的是農業政策,需要的是「農業基本法」。 3. 嚴肅反省過去「重商抑農」對農民、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與文化保存的種種傷害。 4. 用選票譴責染指土地利益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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