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遭非法解僱的工會幹部 怒告郝市長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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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

新聞聯絡人

常建國 0920417989

黃健泰 0972174702

郝市長整肅異己 抹黑造假打壓工會

時間:下午三點整

地點:台北地檢署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郝龍斌昨天表示,四人是不適任員工,一年曠職達兩百天以上,工會幹部不應影響市府要進行的政策,他們踰越了員工權限,影響包括市長和處長做的政策。

四位工會幹部表示,做為市府員工,該做的工作都做了,但是,工會是勞工組成的獨立法人,並不是市府底下的機關,為什麼不能針對市府政策提出針砭?

況且,工會反對外包也已經多年,過去馬英九市長時代仍能與工會針對政策討論,舉辦停車政策座談會,為何郝龍斌市長竟不允許工會表達意見!?在停管處違反勞動法規解僱四位工會幹部之後,郝市長竟然還公然造假抹黑四人!

我們將向檢察官提

行動二:出四人出勤記錄,證明郝龍斌說謊抹黑! 停管處餐廳吃尾牙 解僱勞工將前往抗議

時間:今天傍晚18 點20 分

地點:成德市場〈南港區同德街100 號,忠孝醫院對面〉

主題: 
活動日期: 
20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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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有三點表達。
一,支持工會行動!!!
二,要批判郝龍斌,為何新聞稿還硬要順便美化一下馬英九????這是什麼心態!!
三,新聞稿的內容不夠專業喔,請多注意。到底是違反什麼勞動法規???要去法院告什麼???
我覺得去抗議很重要,這是最重要的,但整個新聞稿來看,主事者(常先生)似乎對勞動法規非常陌生,我擔心你們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以蘇盈貴是律師出身來看,你們有可能被整死!!!!!
最後,我認為這非常有可能是不當勞動行為,朝這個方向較有可能在法律上有點正當性。但非常遺憾的,工會法的修正沒有通過,即使是不當勞動行為確認,雇主依然有權可以解雇(按照現有台灣判決法裡來看)。
不是我酸葡萄,工會法的修正不一定會有助勞工運動發展,但在很多勞資爭議的場合,從爭議當事人的立場來看,如果這次工會法修正通過了,是很有利的。
因為這次修法內容就包括不當勞動行為的規範。
這樣的爭議已經很多了,我不知道台灣工運界為何看不清楚這樣的實況。一直在阻擋工會法修正的通過,不然就是默默不作聲。哀!!!
說真的,如果蘇盈貴這個豎仔聰明的話,不管抗爭有多大,讓這個案子拖下去,最後市府還是會贏的。
但我猜,應該會被政治性地和解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