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3
新華網聖地亞哥4月2日電(記者趙凱 許雲鵬)智利總統巴切萊特2日在聖地亞哥頒布了智利第20.178號法律,即職業足球運動員勞動法,旨在保護智利職業球員和從事與足球相關的工作人員的勞動權利,調整相關的勞動關係。
巴切萊特總統強調,通過這項新法律,職業球員和與職業足球相關的工作人員的勞動權利將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護,這無疑是有歷史意義的一步。
智利職業足球運動員工會2002年提出相關提案,智利議會於今年3月20日通過了該提案。根據該提案,智利職業足球運動員將被包括到勞工法所保護的勞動者群體中。在此之前,職業球員從勞工角度講一直處於一種邊緣化狀態,無法得到勞工法的保護。
職業足球運動員勞動法規定,足球俱樂部與球員的合同不得低於一個賽季,也不得長于5年;球員在俱樂部之間轉會,球員至少應得到轉會費的10%;俱樂部對球員的薪金、獎勵、補貼等,必須規定日期的30天內完全支付。此外,法律還對球員休息、健康以及肖像權等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資料來源: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sports/2007-04/03/content_59293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