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混業破冰

2008/01/25

《財經》記者 陳慧穎 郭瓊 於寧 《財經》雜誌 /總第203期  [ 2008-01-21 ]

「160號」文破冰後,2008年可能掀起銀行收購保險公司的第一波浪潮

  歷經兩年的監管互動後,商業銀行入股保險公司在政策層面終獲突破。   新年伊始,國務院批准了銀監會和保監會聯合上報的關於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問題的請示文件(下稱「160號」文)。「160號」文原則同意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試點範圍為三至四家銀行。   目前,銀監會及保監會兩大部門就如何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已確定了原則框架。在銀監會、保監會多番公文往來之後,《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於1月16日簽署。不過,據《財經》瞭解,監管層對於混業經營的推進仍持謹慎態度,銀行入股保險公司的數量、持股比例等核心問題以及配套細則都在高層討論之中。   儘管如此,業界已是一片繁忙。多家銀行對入股保險公司已作了充分的準備,並與監管當局進行過反覆溝通,希望盡快遞交正式申請。《財經》記者獲悉,交通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328,香港交易所代碼:3328)、工商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398,香港交易所代碼:1398)、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1939,香港交易所代碼:0939)等,都鎖定了保險公司股權收購的目標。   倘若一切順利,2008年,有望掀起銀行收購保險公司的第一波浪潮。 難得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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