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005.05工運年鑑】
大榮中學違法解僱教師爭議

苦勞網特約記者

【編按】由苦勞網與世新社發所合作的第二本工運年鑑,記載2004.06-2005.05間台灣工運的重要事件,全書分為「大事記」與「事件補訪、評述」兩個部分,從現在起,我們特別將這一本年鑑的部分文章,發表出來,期望有更多的批評與指正,以期使我們的工作能夠更切合工人運動與勞工研究的需要,策勵更多後繼工作的推動。 ------------

近年來私立高中新生入學率逐年降低,在沈重的招生壓力下,部份不良的私校將招生壓力轉嫁到教師身上,導致私校教師的勞動條件每況愈下。2004年,高雄市 私立大榮中學發生了違法資遣教師的爭議。高雄市教師會發起了聲援私校教師行動。最後在各方壓力下,終於迫使高雄市教育局在2005年5月6日對大榮中學進 行開罰,讓這四名教師回到校園教書。

大榮中學近年來招生率急速萎縮,招生數從2003年的五百四十二人,到了2004年降到只剩三百二十三人。學校在八十九學年度以班級減班、課數不足為由資 遣高姓教師,歷經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申訴有理」,學校必須依法發予高老師聘書並聘任,但大榮中學卻不依法行政。至2004年,代理校長廖文雄 甚至在未經教評會決議通過的情況下,無預警於8月31日資遣四名年資十到二十年的老師,且未發放資遣費及8月份的薪水。10月1日,高雄市教師會召開記者 會譴責大榮中學代理校長廖文雄違法資遣教師,要求教育局駁回大榮中學真除廖文雄校長的申請,並恢復教師的工作權。教師會抨擊,所謂的「時數不足」的解僱理由,其實是學校故意不優先排課給資深專任教師,將課排給兼任老師、新進老師「卡位」所造成的結果。

針對大榮中學資遺四名教師爭議,市府教育局後續函請校方依據「高雄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資遣教師流程圖」辦理教師資遣,在未核准資遣前,大榮中學應依法發給 教師薪資。但在四名被資遣教師的11月份薪資與考績通知書尚未依法發放時,校長廖文雄竟為了讓學校教師封口,在12月要求教師們簽署「任職人員承諾書」, 承諾「違反學校紀律、言行舉止損害學校的信譽、擾亂學校的秩序」要受撤職處分。12月17日,教師會召開記者會抨擊大榮中學實施白色恐怖,呼籲校方再不立即對資遣教師做出合理回應,將發起抵制招生。

爭議期間,由於教育局毫無積極作為,教師會遂在2005年3月16日針對高雄市幾起私校違法事件:私立大榮中學不依法續聘教師、國際商工違法解聘教師、高 鳳工家不依法發聘書給教師等爭議,到高雄市政府發起「抗議高雄市政府:背信-罔顧幼教師生權益無能-縱容私校踐踏教師」抗議活動。

由於大榮中學始終不理會四名被資遣教師,甚至堅持要老師接受資遣後才會一併發放資遣費,造成了四名老師生計上的困難。2005年4月20日,高雄市教師會 二十多名老師手持「撤換廖文雄」、「解散大榮董事會」標語與布條,到大榮中學聲援資遣老師,要求解散大榮董事會及撤換校長廖文雄。教師會抨擊,高雄市代理市長陳其邁於3月13日行文大榮中學,要求校方發給老師薪資,但是學校仍堅持要老師接受資遣才給予薪資。教師會砲轟市府和教育局無能,認為只有撤換廖文雄校長、解散大榮董事會才能改善惡質的校風。

當時擔任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的陳銘彬分析,私校最令人詬病的是財務上的黑箱作業,掌控一切的董事會從中上下其手,造成學校財務上的缺口,影響師生的權益。而目前私校法或教師法僅對退休制度有所規範,但關係私校教師權益與保障的條款仍付之闕如,所以私校教師的權益缺乏保障。再加上校方施予的壓力,導致私校教師不太敢參加教師會,以致私校教師更為弱勢。鑑於私校教師的弱勢處境,高雄市教師會決定主動介入爭議。

然而,私校教師是否團結也是生存的重要關鍵。陳銘彬表示,依據教師法,教師的工作權是由學校教師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審議決定,而教評會的教師成員有一半必須是未兼任行政職。因此遇到教師解僱爭議時,倘若教師能團結,有心人就無法輕易違法解僱、資遣教師。陳銘彬指出:「可惜大榮中學的老師怕事、無法團結,迫使我們做出最難過的決定:『聯合各校的教師會幹部抵制大榮中學招生。』大榮中學爭議若不解決,恐將成為其他私校有樣學樣的範例,所以我們一定要擋下來。」教師會知道這是個具有爭議的做法,恐將危及校內其他教師的工作權。但以大家不團結的狀況,只好「置之死地而後生」。因此透過各校教師會會長在所屬的國中宣傳大榮中學不當的辦學問題,以抵制招生,並呼籲唯有捍衛教師權益,家長與學生的權益才會有保障。

此舉果然造成教育局與大榮中學極大的壓力。2005年5月6日,市府教育局函文大榮中學依私校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停止全部補助並要求減班招生。而校方也只好妥協繼續聘任這四名教師。

陳銘彬表示,抵制招生的舉動不僅讓大榮中學爭議落幕,也讓其他私校不敢再目無法紀、漠視教師權益。但也引起部份負面效應,部份私校教師因為擔心教師會祭出抵制招生的行動,因此面對自身權益的損害時反倒選擇噤聲不語。但陳銘彬認為,唯有讓學校財務透明化,私校教師能夠團結去爭取更完善的法令保障,才能真正確保私校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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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讀完這篇報導後,感到心有戚戚焉。
本人也曾因學校招生不佳、減班經營之故而遭遇學校的非法資譴,但當時不知自己是有權力起而捍衛自身的工作權,因而只能被動的、受辱的簽下離職同意書。
而校方卻以本人健康不佳未能勝任教職為由做為向家長的說帖。
曾經對學生們的全心奉獻,在商業獲利為主要考量的勢利眼中,全成了成功辦學的絆腳石。

有些私校會聲稱他們是依私人企業方式
管理,他們"不算"完全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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