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還有一群平埔族

2008/03/09

蔡百銓/北縣三重(大學講師、平埔巴宰族

) 日昨,謝長廷提出洋洋灑灑「十大原民政策」,其實都是舊調重彈,了無新意。同時,謝長廷就像所有漢人、甚至原住民主管一樣,避重就輕,絕口不提原住民身分應該「自我認定」(self-identification),不該由其他團體代為提出認定標準之議題。

 謝長廷「十大原民政策」的第六項:透過具體法令措施,落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他的十大政策完全合乎這份宣言之精神,但是宣言第八條規定原住民族身分應該由當事人自我認定:「原住民族集體和個人有權維護和發展其特性和特徵,包括有權自我認定為原住民,並被承認為原住民」,謝先生絕口不提。

 原住民身分「自我認定」並無新意。一九八六年柯柏向聯合國「原住人口工作組」提出柯柏報告書(Martinez Cobo Report),指出原住民族五大特徵:包括「透過自我認同原住民而隸屬於原住民族,也被這種民族承認與接受為其成員」。一九八九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原住與部落民族公約」(一六九號公約),其第一條第二款也指出,「自我認定為原住民或部落,應被視為決定本公約條款適用的群體的根本標準」。然而二○○一年扁政府訂定的〈原住民身分法〉卻剝奪原住民身分「自我認定」權利。

 目前平埔族群原住民迫切的要求「正名」。「台灣平埔族群協會」曾經數度請願,要求扁政府正名未果,謝長廷「十大原民政策」隻字未提及人數至少三十萬的平埔族群。反而去年十二月廿一日,馬英九卻在埔里鎮,與平埔族幹部簽訂「平埔族正名運動約定書」,曾引起輿論注目。

建議標籤: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