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愛滋維權人士胡佳於去年12月27日,遭政府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拘捕,迄今將屆滿百日。2008年4月3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將胡佳判刑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胡佳之妻曾金燕發表聲明指出,胡一旦被判刑,對於家人及其健康是雪上加霜,更是社會的悲劇。
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第二十三法庭於3日早上公開庭審,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胡佳定罪,胡佳的母親、妻子曾金燕,以及四個月大的女兒均到庭旁聽。根據起訴書內容提及,中國政府的指控,主要是胡佳撰寫文章在境外網站發表,並接受境外媒體訪問,當局以此為由將胡佳定罪。
中國維權人士胡佳長期關心並撰寫文章,披露中國當局的愛滋相關議題與人權等議題,他去年遭捕入獄後,其妻曾金燕與四個月大的女兒,仍持續遭到中國當局的嚴密監控。
對此判決結果,胡佳的辯護律師李方平指出,「我們不能接受」。李方平對媒體記者表示,在北京法院早上開庭後20分鐘即獲知結果,胡佳並未於庭審中開口發言,亦未讓他有機會表示是否決定繼續上訴。依據中國相關法律,在此宣判後仍有十天的上訴期,等他與胡佳和家屬見面討論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在北京法院判決之前,長期關注胡佳案的六四傷殘者齊志勇,早已被公安人員帶離北京,儘管如此,今天法庭外仍聚集了近五十名中外記者,以及上百位訪民前往現場聲援胡佳。
胡佳案備受中外媒體關注,中國當局於4月3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其定罪後,胡佳的妻子曾金燕透過網路訴說心聲:「我們都是普通人,也常常恐懼,我們盼望的,無非是家庭團圓幸福,推動並受益于社會進步。胡佳的健康,在41天失蹤時已被嚴重傷害不能康復,目前最多只是維持現狀。如果他被判刑,對於我們這個家庭,對於他的健康,是雪上加霜;對於我們這個社會,也是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