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1
【中時電子報李永盛/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十一)日上路施行,法律扶助基會將今天訂為卡奴的重生日,並為罹患小兒麻痺的黃先生,向台北地院聲請更生,成為法扶為債務人聲請更生的首件案件。黃先生說,當初借錢娶老婆及生活開銷,欠下卡債六十餘萬元,他只靠一萬五千元的殘障津貼及低收入補助過活,銀行卻要他每個月還八千元,他還不起,只好聲請更生。
原本律師建議他選擇清算程序,但黃先生選擇聲請更生,他希望每個月還銀行兩千元,讓他在清償負債之餘,也能留下一點吃飯錢。
黃先生坐著輪椅前往台北地院聲請更生,他因為身體上的缺陷,找工作並不順利,經營路邊攤也因為生意不好,半年後關門大吉。後來他向親友借錢迎娶大陸新娘,每個月只有政府低收入補助與殘障津貼共一萬五千元,無法支付生活開銷,又因肩膀舊疾復發開刀,只好辦信用卡、現金卡支應,本金及利息總計欠下六十餘萬元。
九十五年間他曾與銀行協商還錢,但銀行要他每個月償還八千元,他說,還了卡債,他連吃飯錢都沒有了。
黃先生今天聲請更生,希望每個月還銀行二千元,讓他還債之餘,還能保有吃飯的錢。
法扶會今天為黃先生等三名卡債族聲請更生,希望消債條例上路後,不要再有卡奴被逼上燒炭自殺的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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