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記在台聲援弱勢被視作外國人受罰

2007/04/20

四月十五日,台北舉行挺樂生院大型集會。主辦單位表示,參與集會的團體或個人,只要有話想講,都可以上台談感想、看法或訴求。樂生療養院是日據時代收容麻瘋病患者的建築,台灣上百個民間社團都主張保留,而行政院長蘇貞昌本主張拆遷,因而成為民意「箭靶」。當時,香港記者張翠容(見小圖)上台,以國語表示「我是你們的同志,我和你們在一起」,贏得台下熱烈掌聲,但其後又見她流著眼淚﹑頭也不回地離去,在場幾千觀眾搞不清究竟發生什麼事。原來,台灣警方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七條「外國人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對她「加以關切」。有幾位日本人要求發言也被不允。張翠容傷心的是,在寶島台灣,她被當作「外國人」,更被阻止就人道主義議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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