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勞工訴訟費用 20億成立勞工權益基金

2008/05/06

薛孟杰/台北報導

 為落實準總統馬英九政見,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勞資爭議處理法中,增定由勞委會捐助20億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專款專用於勞資爭議訴訟期間,勞工的訴訟費用、生活津貼、仲裁費等補助,確保勞工可以無後顧之憂的爭取權益。勞委會則表達樂觀其成的立場。

 經濟不景氣,勞資爭議案件近年亦呈現成長趨勢。據勞委會統計,民國90年勞資爭議才1萬件,但是到了96年以高達1萬9千多件,成長將近一倍。相對於資方,勞方常處於經濟弱勢,即使提出訴訟,最後亦可能因為經濟無以為繼而妥協,甚至放棄應有權益。馬英九因此提出成立「勞工權益基金」的構想,希望在勞資爭議期間對勞工提供補助。

 立院衛環委員會昨日開審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勞委會對此事樂觀其成。以勞委會每年針對訴訟、仲裁案提供的補助經費每年約6,000萬元,預估勞工權益基金成立出期至少要有20億元,以每年3%的孳息運作,才能夠維持相關補助業務。

 郭芳煜說明,勞工權益基金一旦成立,勞工若遭遇勞資爭議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後,勞工必須負擔的相關經費都可申請補助。目前包括台北市、高雄市以及桃園縣亦都已編列相關預算,如果未來勞工權益基金會正式成立,將會整合現有資源,讓全國勞工都適用。

 由於勞委會對成立勞工權益基金樂觀其成,國民黨立委侯彩鳳亦透露,她正在連署「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明訂政府應該捐助20億成立法人,透過勞工權益基金提供勞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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