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人員擔負病患康復照顧的關鍵角色,護理的人力資源更是醫院經營最大的資產。護士節,一個屬於紀念與緬懷的日子,背後卻是藏著許多護理人員不為人知的辛酸血淚。面對護士節的到來,台灣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護權會)、台灣勞工陣線及黃淑英國會辦公室針對全國各級醫療院所進行一項「護理人員職場生存指數」的調查,調查內容在於了解醫療院所是否違反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相關勞動法規的情況,調查發現,醫療院所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的情況依然嚴重,勞動剝削的狀況依舊運行在整個醫療體系當中。
護權會表示,成立四年來,護權會不斷的透過各項勞工教育工作,讓基層護理人員對自身的權益有更透徹的瞭解,但在醫院唯利是圖的經營環境之下,護理人員的權益往往被犧牲掉,不僅勞動強度持續提高,勞動條件更在遇缺不補、照顧比太高等情況下持續惡化,職場淪為白衣天使勞動權益的屠宰場,護理專業的勞動尊嚴,淪喪!
根據2008年護理人員職場生存指數問卷調查顯示,目前高達65%的護理人員正以「定期契約」進行雇用。此舉無疑違反了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規定,護權會、勞陣嚴正表示,『照護病人的工作豈是限定期限的“非繼續性工作”,除非勞委會及衛生署同意護理專業工作為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的工作,否則豈能任為醫療院所以「定期契約」的方式雇用?』。以「定期契約」的方式聘僱護理人員,不僅規避了勞基法資遣費、特休假等權益,更是造成勞動剝削問題。2005年,台大醫院的約聘人員就曾經同工不同酬為由發起抗爭行動,因此,勞委會不能再視而不見護理人員定期契約的問題,還護士一個穩定的就業環境。
調查也顯示,高達2成5成護理人員被醫院違法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以及賠償費。也有近6成的護士每天超時工作,更有3成8的人無法拿到加班費。也有近3到4成的護理人員難有正常的休假與休息。護權會表示,護理人員的勞務提供,無論是在生理和心理上的負荷極高,但遺憾的是,在人力短缺的情況下,護士不僅承受極度的工作負荷,而醫療院所常違法要求護理人員延長工時,因此,護權會及勞陣呼籲,勞委會應對醫療保健服務業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以確保勞工權益及病患安全。
調查也發現,護理職場充斥著性別歧視。有3成的護理人員被要求妊娠與哺乳期間於夜間工作,高達4成的護理人員無法在妊娠期間改調輕易工作。甚至有醫療院所在護理人員分娩時沒有給予產假以及產假工資。也將近有3成的護理人員因請育嬰假而遭到降低工資與績效獎金。護權會憤怒的表示,促進會多次接獲護理人員流產的申訴,而平常救人的工作,卻無法保障護理人員的健康,實在是一大諷刺。此外,有4成的醫院沒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亦有5成的醫療院所沒有在工作場所公開昭示工作規則。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工時的調整或延長工時,都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台灣醫療院所組織工會者為少數,而這份問卷調查卻顯示,卻有高達五成的醫療院所根本沒有召開任何勞資會議。護權會及勞陣於2007年分區公聽會中發現,勞工主管機關完全放任醫療院所雇主片面規定。因此護權會與勞陣嚴正要求政府相關單位拿出魄力和提出實質上的改革與作為,來處置與遏止違法歪風。
連關係到生命安全與老年安全保障的勞工保險與退休金,至今還有1成的醫療院所沒有依法納保與提撥。
護理人員適用勞基法至今已屆滿10年,但台灣護理人員的工作處境,仍然有極大的改善空間。然而,沒有好的勞動條件,就不可能有好的照護品質。因此,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與台灣勞工陣線強烈呼籲,即將在520走馬上任的新馬政府,必須正視這些不合理與不合法的勞動條件與勞動環境,建議馬上執行醫療院所不定期護理人員的職場勞動檢查制度,讓法制實際落實在護理職場,還給護理人員友善、安全及尊嚴的工作環境,不要讓勞基法淪為一只紙老虎。
新聞聯絡人:護理人員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盧孳艶0928-718776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0937-05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