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抗議、毛治國希望緩議 桃園機場條例立院急煞車

2008/05/17

【黃詩凱、王信人/台北報導】

 備受爭議的「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立院交通委員會15日進行審查,但由於準交通部長毛治國已表示希望緩議,,而勞工團體亦在立院門外抗議,會議進行不到1個小時,刪除在園區設學校及醫院的條文後,即由主席陳根德宣布散會,將擇期再審。

 但昨日的委員會,為緩和國民黨中南部立委的反對,草案名稱將改成「國際機場園區特別條例」草案,但在條文中放入「桃園優先適用」字眼。

 交委會召委陳根德說,這是委員共識。至於部分具爭議性條文如土地徵收、私有土地使用、外勞排除基本工資、特區交通規劃等4條文,全數刪除。

 其它包括盈餘使用、營所稅、土地稅 國有土地租金減免等相關條文,保留至院會協商。

 財政部賦稅署和國有財產局官員表示,對相關租稅或租金優惠條文,反對一國二制作法,但若屬地方稅範圍,可以再進一步討論。

 散會之後,交通部官員多滿臉笑意。常務次長游芳來說,將朝提出「行政院版本」方向規劃,並一一向立委握手致謝。但陳根德認為,此條例經國民黨智庫研究後提出,條文有疑慮再協調討論即可,「還要提什麼版本」。

 桃園縣政府則一反先前的積極態度,僅透過新聞稿表示,完全尊重立院職權與意見及修法結果。

 桃縣政府指出,特別條例將規範直接受行政院監督的行政法人,取代現行四級機關的航空站,與航空城計畫為不同的概念,未來全台其它機場也能比照辦理,絕無獨厚桃園之意。

 整部條例原本共有63條文,但經3次委員會後,刪除、修正或保留20多條文,比率約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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