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3
日期:97年05月23日
承辦單位:勞動條件處
主管姓名:黃秋桂處長
聯絡電話:02-85902720
勞動基準法修正第五十四條條文
勞動基準法修正第五十四條條文,經總統97年5月14日公布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業務執行情形
一、基金提繳結算至97年4月30日止,提繳情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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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繳數目 | 已提繳數目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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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萬8,846家 | 40萬5,975家 | 9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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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萬5,662人 | 560萬1,266人 | 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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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0萬67元 | 4,107萬5,405元 | 98.50 |
累計收繳金額 | 71億696萬元 | 70億9,559萬元 | 99.84 |
備註:基金累積金額(含孳息收入與各帳戶餘額)總計
70億3,052萬元。
二、運用情形:
存放於金融機構:51億3,650萬元。
投資開放式股票型受益憑證計12億5,936萬元(目前市值
三、墊償情形:
墊償家數:歷年墊償家數共742家。
墊償人數:歷年墊償人數計4萬196人。
墊償金額:應墊償金額計27億5,689萬1,526元。
勞退新制實施成果
一、有關「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部份:
- 提繳單位數:37萬8,066個(97年3月份月報)
- 參加新制人數:454萬5,924人(97年3月份月報)
二、有關「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勞退舊制)部份
- 實際提存戶數125,401家,較96年6月底新制開辦前的53
,472家,大幅增加為125,401家,成長率達134%。 - 各事業單位開戶時之受益勞工人數為3,592,329人
,較96年6月新制開辦前增加603,383人,成長20% ,勞工受益率達62.85%。
舊制開戶狀況與開辦前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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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央信託局勞基科、「勞動統計月報」第183期(97年4月出版)
性別工作平等法補助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狀況
補助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應由雇主負擔之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