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清峰:將採新加坡做法 把法律擺在首位

2008/05/30

中央社

 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訪問時強調,她將採用新加坡的做法,改變過去「情、理、法」的做法,要把法律放在第一位,也就是「法、理、情」。

 海峽時報今天刊登的文章一開始描述王清峰上個月上任後,仍照往常一樣在銀行拿了號碼排等候排隊辦事,但銀行經理認出王清峰,要給王清峰特殊待遇讓她先辦,遭王清峰婉拒。

 王清峰告訴海峽時報,因為這樣對別人不公平。她並以此為例,來說明如何維持社會秩序,強調只要大家都遵守規則,台灣的監獄將是空的。

 王清峰指出,她希望能改變台灣過去「情、理、法」的做法,不能把「情」擺在「理、法」的前面,「如果把情擺在第一位,那就破壞了法治」。

 五十六歲的王清峰強調,她要採取新加坡的做法,把「法」放在「情」、「理」的前面,也就是「法、理、情」,換句話說,是法治高於人治。

 文章引述「遠見」雜誌日前的報導,台灣知名律師陳長文指出,台灣的法治還不上軌道,因為政府經常凌駕於法律之上,導致上行下效。因此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應該把法治擺在首要處理的任務。

 文章也描述台灣在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八七年戒嚴時代,由軍事法庭主導,民事法院系統則靠邊站;但隨著解嚴和隨之而來的民主化,台灣推動了司法改革,在過去二十年來強化法治。但許多人相信,司法改革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馬總統在就職演說中也強調,必須確保政府是基於法治上。她也承諾要保護人權、維護法律和秩序,讓司法獨立且公正,同時為民間注入新生命。

 文章說,許多人認為,這些責任落在一個從體制外任命的律師與社會活動家王清峰身上。她一上任,就因為拒絕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回任檢察系統,而引發爭議。

 王清峰解釋這項決定時指出,「我們必須確保檢察官維持獨立,這樣他們辦案才不會受到干擾或受到其他政治因素影響」。

 不過,文章說,一些檢察官批評王清峰的做法是「無情」和「惡意攻訐」。但也有些人認為,施茂林企圖回到檢察系統是為了增加退休俸,因為以檢察官身分退休比其他公務員享有更好的退休保障。

 文章認為,這件事說明了照章辦事的困難,更遑論要推動改革。因此,王清峰的朋友不僅提出懷疑,指「身為一隻『孤鳥和新秀』,有了這樣的開始,她(王清峰)到底可以走多遠」?

 文章指出,王清峰列出一張長期的待辦事項清單,包括確保廉能政府,她領導的法務部也正在為公務員制定職業道德準則,以及設立廉政公署。她所推動的司法改革,還包括頒佈法令,允許設立一個評價系統,淘汰不適任的法官和檢察官。為防止檢察官濫權,也將在學校與司法人員培訓所強化人權教育。

 文章以王清峰過去上街打擊雛妓、參與九二一震災重建等各項活動,認為王清峰將不乏毅力。

 王清峰告訴海峽時報,「我已經答應做的事情,即使要殺死我,我還是會推行」。

 王清峰坦承,她不知道能在法務部長任內做多久,但她打算在這個工作上做出最佳表現。雖然她很快就會知道將會遭遇什麼困難,但希望能以誠意贏得法務部同仁的信賴與合作。

 此外,王清峰也承認,自從進入政府工作後,她不得不改變作風,包括以裙子和套裝取代牛仔褲跟運動鞋,也必須改變過去暢所欲言的態度,說話時小心地選擇用字。

 但王清峰強調,有一件事情她是不會妥協的,那就是她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信仰。她當然有這樣的勇氣與信念。

 文章最後說,只有時間可以證明,王清峰是否有能力去改變她想改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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