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與勞動彈性化(Labor Flexibility)
毫無疑問地,必須談到這個時尚又無新鮮感的開場字眼:全球化。此波盛行的浪潮促使各國紛紛採取企業國際化與國家解除管制的措施,亦使「市場」成為主導的力 量1,將勞動市場彈性化與嶄新的勞資關係帶上時代的舞台。「勞 動彈性化」會成為企業組織採用的策略與方法,原因不外乎是因人力的配置可隨景氣好壞調整、產業結構朝向服務業轉型、節省人事成本等因素2。然而,這些手段固然提供企業人力資源運用的空間,卻也相 對影響勞工就業的穩定性。由「勞動彈性化」從而衍生的非典型聘僱關係,相對於傳統的長期聘僱關係有幾點差異3:(一)就業缺乏穩定性;(二)被排除在聘僱安全與勞工參 與制度之外;(三)市場景氣決定需求,且雇主可任意切斷關係無須負責;(四)勞動權益保障不足;(五)缺乏職訓機會而導致更難找到全職工作。
台灣社會在產業轉型後,服務產業的增加帶來更多低薪與低技術的工作,造成工作替代性高與嚴重的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問題。再者,勞動彈性化等人力資源策略的運用,導致非典型就業型態比例的上升,其中多屬邊緣性的勞動,如推銷員、清潔工、警衛等,又或者為低階 的服務業,如餐飲與個人服務業等。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是由一群以學生為主要成員所組織的團體,也因為成員的背景緣故,一直以來的關懷核心置於打工族、清潔工、校園工讀生與實習生上,也恰是時 代趨勢脈絡下所產生的「新興弱勢邊緣勞動者」,也是長期以來較不被國家、社會、選舉議題4甚 至工會所注意到的群體。
是以,下面就近來九五聯盟三個訪調案談起,對象分別為打工族、清潔工、校園工讀生和研究助理,儘可能地去描繪出非典型勞動者的工作現況之全貌。
二、 個案分析
(一)血汗蛋糕-聲討「85度C」大作戰5
「其實除了薪水低之外,沒有提撥退休金、沒有勞健保,遲到一分鐘扣十元、 曠職一天扣三天錢,外送時請收的人下來用自己電話費次數很多,油錢還要自己出;班表更動不通知員工,不到會被算曠職。有一次凌晨五點多打過來要七點上班; 還有一次外送出車禍撞得很嚴重沒補貼,住院是我自付,對方錯卻威脅我說車被撞壞要我賠。」
從去年七月份勞委會宣布調漲基本工資與最低時薪迄今,本聯盟接獲大量的85度C員工投訴案件,同時也主動進行訪查後發現,他們多數長期處在低薪(未達法定 時薪95元,甚至低至65元)、無勞健保、無提撥退休金、超時工作卻無加班費、違法扣薪等勞動條件,顯然是企業雇主規避勞動保障責任,減少人事支出的手 段。這其中大多都是半工半讀的學生,或者初入職場的年輕人,他們必須負擔家計、自籌學費生活費,只是,獲利的果實並沒有與多數的員工分享,拼命工作的結果 卻換來不成比例的報酬。
若以勞委會2007年的「大學生打工狀況調查」中的「月平均薪資」610,915元 為計算基準,據本聯盟推估,單就這25間店家違法積欠員工的薪資福利,已達上千萬。目前調查共有25間店家違法事實確鑿(表2-1),光這25間店從去年 七月起累積欠員工超過750萬(25間店家x平均15位員工x去年7/1以來10個月x平均違法侵害每月至少2000元(勞保費用505元、健保費用802元、 勞退金月薪6%約655元、不足95元的時薪等),若以八十五度C全國300家加盟門市來推估,違法獲利高達將近1億元。
違法的比例與獲利驚人,然勞委會於2008年4月8日所公佈「部分工時勞工就業實況調查」統計,卻呈現只有7.2%的打工族時薪低於95元,相當於超過兩 萬人的時薪並未依法計算的情況,令人不敢苟同。當然其中問題出在,勞委會的調查對象只針對有為勞工投保勞健保的店家進行訪查,是以出現與實況不符的情形。
當我們看到各式各樣的連鎖餐飲店在全國大街小巷處處林立,他們的崛起與成功常被商業媒體形塑成學習的典範,殊不知這些豐厚的利潤的背後是建立在多數員工的 「血汗勞動」上,違法的樣態與比例可謂「罄竹難書」。
據總公司說法,全國33家直營店並無違法事項,然按本聯盟 之瞭解並非如此,未來聯盟將陸續公佈資料且替委託聯盟的受害員工追討過去積欠薪資,再者,
相關主管機關已經開始勞動檢查7。
表2-1 85度C違法商家調查統計
分 店名稱 |
違 法事由 |
建 檔時間 |
台 北市寧**店 |
就職一到三個月為試用期起薪80元/hr, 一到三個月後調至95元/hr。 |
2008/1/2812:09 |
台 北市信*店 |
試用期85元,之後調為95元。 |
2008/4/2516:00 |
台 北市石*店 |
早晚班95/hr,大夜班100/hr外 送油資自負。 |
2008/2/1211:39 |
台 北市天*店 |
試用期80/hr起跳,依工作表現調整無 加班費。 |
2008/2/1211:45 |
台 北市農*店 |
試用期時薪80/hr,時薪未滿95/hr, 沒有提撥勞退金。 |
2008/3/19 |
台 北市延*店 |
時薪80/hr,沒有加班費,國定假日沒 有雙倍薪資,沒有勞健保,沒有勞退金,要求店員自購制服。 |
2008/3/14 |
台 北市內湖**店 |
月薪17280,月休五天,一天八小時, 沒有勞退金,沒有健保。 |
2008/4/1116:00 |
台 北市內湖**店 |
時薪起薪70,一周後80,疑似無勞健 保。 |
2008/4/1116:20 |
台 北市永*店 |
試用期時薪80,無勞健保。 |
2008/4/1116:25 |
台 北市南*店 |
第一個月時薪80元,一個月後考試通過始 調為時薪95元,只保勞保不保健保,聲稱勞保就是勞退。 |
2008/4/1116:31 |
台 北市南港**店 |
第一個月試用期時薪85元,試用期過後調 回95元,無勞健保。 |
2008/4/1116:09 |
台 北縣蘆洲*芎店 |
起薪85元/hr起跳,依能力調薪工讀生 沒有勞健保,正職人員才有每個人需要兼顧外送、內外場。 |
2008/1/2812:05 |
台 北縣三峽民*店 |
試用期起薪80/hr,看表現調整需要外 送,外送手機聯絡費自理。 |
2008/2/1211:15 |
台 北縣樹林*順店 |
試用期起薪85/hr,做滿半年調整至90/hr, 滿一年調整到95/hr。 |
2008/2/1211:31 |
台 北縣新莊*福店 |
時薪未滿95/hr,只有85元,無勞健 保國定假日無雙倍薪水,加班沒有加班費,遲到扣錢 代打卡扣錢 做錯飲料也扣錢。 |
2008/3/18 |
桃 園市*華店 |
早班11:00~18:00,吃飯休息時 間半小時試用期80/hr起跳,依表現調整。 |
2008/2/1211:56 |
台 中市*上店 |
正職每天工作9小時,月修六天,月薪18000元。 |
2008/2/1316:01 |
高 雄市中*店 |
大夜班外時薪一律75元/hr,需要外送 不知有沒有勞健保。 |
2008/1/2811:45 |
高 雄市西子*店 |
正職每天工作9小時,月休5天,月薪約19000元, 內外場外送都要做。 |
2008/2/1316:26 |
花 蓮中*店 |
起薪65-70元/hr,依情況調升至95元 |
2008/1/2812:29 |
(二) 底層學術勞動者-校園工讀生與研究助理
自今年1月1日 起,勞委會正式公告公務機關臨時雇員將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享有基本工資、法定工時、勞健保、勞退金等法定保障。本以為自去年八月起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與各大專院校校內工讀生、研究助理一同爭取應有勞動權益,終於在此次的擴大適用中獲得保障,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從此不再妾身不明。
然而,在諸多公立大專院校聯合施壓下,行政院竟朝令夕改,於2月15日之跨部會會議指示勞委會排除公立大專院校校內工讀與專案研究助理適用《勞基法》,完 全罔顧勞動者工作權益。對此,九五聯盟與傳播學生鬥陣、政大研究生學會曾於2月26日同各校校內工讀生及研究助理前往行政院陳情,並隨後發起對全國各大專 院校校內工讀生、研究助理之勞動條件調查。
表2-2校內工讀生與研究助理未投保勞保、加班費、退休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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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 |
加班費 |
退休金 |
校內工讀生 |
55.6% |
55.4% |
86.1 |
研究助理 |
34.7% |
86.1% |
43.8% |
調查中,42.5%的 研究助理需每日定時定點排班、26.0%甚至需隨傳隨到,較符合一般對「委任」認知之「無特定要求,完成交付工作即可」選項僅有不到半數之47.9%勾選 (該題為複選,故以上百分比加總超過100%),足見研究助理絕非單純接受「委任」,其勞動內容帶有高度雇傭關係性質。
勞動內容帶有高度雇傭性質的情況下,雇主為公立大專院校的研究助理中有31.7%每月工時至少達法定最高之168小時,每月工作85-125小時和126-167者 皆為17.7%,三者合計65.9%;但在多數研究助理為全職或準全職勞動者的狀況下,竟有85.4%的公立大專院校研究助理不被給付加班費、39.0%無 勞保、40.0%無健保、45.2%無勞退金。
表2-3公立大專院校無給付勞健保、加班費、退休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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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 |
健保 |
加班費 |
退休金 |
研究助理 |
85.4% |
40.0% |
39.0% |
45.2% |
筆者曾與其他成員共同撰寫且投稿於報紙論壇之文章中寫到8: 三名花蓮教育大學鄉土文化學系教授和研究生,因受委託進行文化普查研究,一名研究生不小心摔進四公尺深的碉堡內身亡。這個事件也摔出近來受到各界爭論研究 機構、大專院校「專案研究助理」以及校內工讀生是否應納入勞基法保障的問題。再者,也認為政府於高教預算的減少與大專院校數目毫無控管所造成財務吃緊之 因,實不該由數萬校內工讀生與研究助理承擔國家錯誤政策的惡果。期待政府能提供一個安全、保障的學術工作環境,而非淪為剝削校園工讀生與研究助理的幫凶。
只是,截至目前為止,各機構仍然對於相關規定採不予理會的態度。在未來如果校內工讀生勞動條件依然違法且毫無保障的結果下,相信未來正式全職的行政人員之 工作機會將逐漸減少,轉由臨時性或學生來替補,畢竟減少財政支出的誘因是如此吸引人。
(三)邊緣勞動-政治大學清潔工事件9
過去三年來政大種子社的成員對外包的清潔工進行長期訪調,並比對學校提供的資料發現,至96年底為止,過去五年來一直承包政大校內清潔勞務的「金都建築物 管理維護有限公司」,實際雇用了71位清潔工在政大校園內從事清潔工作,其勞動條件在這幾年來經歷了數次「改惡」後,每月實際薪資僅一萬六千元左右,而清 潔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僅休息一日,每月超時工作將近25個小時,卻領不到任何的加班費,金都公司每月違法短少給付給每名清潔工的薪資及加班費至少3000元, 一年違法剝削清潔工加班費超過250萬元。
當初金都公司與政大的「投標標價清單分析表」中,金都公司依照各建築物與清潔地區所承諾雇用的人力數共計108人,金都公司的價格分析更是以每一人每月薪 資16,000元計算,同時也載明此價格為「每一人力單位之單價」,並以此為投標總金額的計算基礎最後以一年約2300萬元金額再次得標。足以證明當初金 都與政大的合約中根本上就要求必須雇用108名能取得16000元薪資的正職清潔工,但我們卻發現,金都公司在政大所雇用的清潔工薪資名冊上僅僅只有71人, 足足短少雇用了約37人。再者,在去年度(96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政大校方與金都公司的合約書中,金都公司所檢附「投標標價清單分析表」 中,估算每一位清潔工人力價格分析,根本未將勞工退休金制度雇主必須為每人依法提撥薪資6%的退休金成本估算進去,在合約書中明顯且公然違法。
表2-4違法事實與違反法令
每月超時工作25小時未給予加班費,違反勞基法24條 |
未依法給予國定假日與事病假及特別休假,如:元旦、勞動節、中秋節等,違 反勞基法第37、38條。 |
清潔工因工受傷,廠商不僅不給假,甚至立即予以解僱,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9條、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 |
未發給書面薪資明細。勞工不知每月領多少薪資、加班費、勞健保費金額及雇 主是否有依法提撥6%勞退金,違反勞基法第23條 |
實際人數比得標人數少三分之一,清潔工兩個人做三人份工作,並且工作地點 不只政大一處,可任意調度至其他事業單位。 |
金都公司大量減少所應雇用的清潔工人數的作法,光是一年來推估因違約所獲利的金額約就超過800萬元(總投標金額2350萬 × 37/108)。這樣的作法下另一個嚴重的受害者就是這71名雇用的清潔工,必須要108人才能夠完成的工作,如今卻必須落到71人的肩上,勞動強度大幅 加強,工作量增加,更慘的是因為人力不足導致完全沒有可以調度支應的人力,廠商為此甚至還要求清潔工若要請假必須自己出錢找人代替,造成清潔工根本不敢請 假。曾有清潔工甚至因為工作受傷,金都公司不但不給假,還立即予以違法解雇。
表2-5校園清潔工工作分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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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方與廠商合約 |
實 際情形 |
校 園清潔總人數 |
108人 |
71人 |
自 強5 -9舍 |
8人 |
6人 |
逸 仙 樓 |
2人 |
由 商院及女宿人員分攤打掃 |
後續的結果分為兩項說明:首先,未來政治大學與任何外包廠商簽訂契約中必須明定且要求廠商於僱用員工的勞動條件必須符合法令規定。其次,2008年2月13日, 台北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正式派員至於承包政大清潔業務之「金都建築物管理維護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至九十六年)進行勞動檢查,確認該公司多項違法事實 成立,包括:非法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未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未依法給予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第24條、第37條及第38條 之規定,已另案移請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裁處(北市勞檢一字第096326661000號)。
三、結論
新任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將資源都放在幫助最弱勢勞工,要讓窮人有脫貧翻身的權利,順利讓失業者找到工作。然而,似忽略在台灣社會產 業轉型後,服務產業的增加帶來更多低薪與低技術的工作,造成工作替代性高與嚴重的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問題,亦即非典型就業呈現以低階或體力工作性質居多,同時與低薪、低福利及工作不穩定的勞動條件相結合。
再者,政府長期在執行公權力角色上的退位,主管機關對於勞動法令的執行力相對缺乏,法令實質上是沒有效用的裝飾品,無法成為保障或更遑論是分享利潤果實的 機制。
本文藉由九五聯盟長期以來所作訪調工作的結果,初步印證許多研究皆指出非典型就業型態下的勞動條件不佳之情況。是故,在工作片段化、工時零碎化的時代,認 知到在傳統勞資關係轉型後,新型就業樣態工作者出現後之組織問題的重要性與急迫性,相信唯有組織才能施予資方與政府更強大的壓力與議價能力,方能實現企圖 扭轉失衡現況的期待。毫無疑問的,這將會是九五聯盟的努力方向。
後記
感謝全國產業總工會一直以來對於九五聯盟的支持與合作,讓我們在經費資源短少的情況下,還得以為台灣的工運盡微薄的力量。另外,謝謝所有與會的先進前輩的 閱讀與聆聽,如有任何的看法與意見,期待不吝指教,如有錯誤或異議之處,由筆者全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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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http:// blog.roodo.com/youthlabor95
1 李碧涵,2002,<勞動體制的發展:全球化下的挑戰與改革>,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刊第六卷第一期,頁186-187。
2 朱柔若,1998,社會變遷中的勞工問題,台北:揚智文化,頁160。
3 成之約,1999,<淺論「非典型聘僱關係」工作型態的發展與影響>,勞工行政第一三九期,頁10-18。
4 相關批評見劉侑學,2008/2/26,<就業議題 馬謝不應迴避>,中國時報A15版時論廣場。
5 相關新聞報導詳見2008年5月17日各家平面與電子媒體:蘋果日報<85度C多店違法 時薪不到95>、自由時報<85度C加盟店違勞基法 A勞工千萬>、經濟日報<85度C 爆違反勞基法>、聯合報<85度C 爆違反勞基法>;民視、中天、中視、TVBS。
6 採調查中時薪制之統計結果。
7 中央社5月19日新聞<85度C員工低於法定時薪 北市府開罰>(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2008年 5月19日電)台北市勞工局今天派出多位官員前往85度C連 鎖加盟餐飲調查發現,位於農安街的85度C不但時薪低於法定新台幣九十五元,且無勞保、未提撥勞退金,立即函送勞工保險局「從重處分」,依法將處新台幣六 千元到六萬元罰款,得連續處罰,直到業者改善為止。勞工局勞檢處長張基煜表示,上周有平面和電子媒體披露85度C涉嫌比法定時薪九十五元低的薪水雇請員工 後,勞工局非常重視,今天上午立即派多位官員前往檢查。張基煜指出,85度C在台北有五十多個營業據點,一個上午勞工局就檢查了十五個營業據點,包括兩家 直營業和十三家加盟店,今天下午和明、後天仍將持續檢查85度C其餘據點。張基煜說,前往農安街85度C檢查時,以薪資單比對打卡記錄,發現有員工薪水低 於每小時九十五元,查閱相關報表和會計資料發現,不僅時薪低於法定,連勞保和勞退都沒有,已經將相關資料函送勞保局,請勞保局「從重處分」。張基煜表示, 不僅85度C業者有惡劣的行徑,日前北市一家知名的冰品連鎖業者也被查出有類似的行為,只用時薪八十五元雇用工讀生,勞工局也已經函送勞保局法辦。勞動檢 查處呼籲,所有雇主僱用時薪勞工應依勞基法基本工資規定給予時薪,也必須依勞工保險條例和勞工退休條例依法參加勞保和提撥勞退金。
8 陳嘉雯,2008年3月7日,<校園工讀生 誰來保障>,中國時報A15版時報論壇。
9 政治大學清潔工事件訪調是由校內學生社團「種子社」進行,爾後相關的抗議、連署或記者會活動方與九五聯盟合作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