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苟活 不如尊嚴的求生

2008/07/04

七月二日中午,內政部廖部長邀我們到內政部會議室進行溝通,一個小時的討論後,對解決方案及解決時程,都未做出任何承諾;對本會所提出五項訴求,亦無正面回覆。簡代署長甚至回應:本案涉及修法,修法過程能否通過立法院同意都有問題。完全置泰緬無國籍人在台生存權益及生命安全與不顧。

本會正式宣佈明天七三行動,將於下午三點於立法院群賢樓門口進行。下午四點向行政院提出請願,五點半於自由廣場開始靜坐抗議,並由劉小華率先絕食禁口行動。

本會並保證,行動在未得到解決方案前,不會輕易中止!

我們的五點訴求:

一、要求政府務實面對泰緬地區有無國籍華裔難民的事實,讓該批人得誠實提供真實身份證明文件,接受政府嚴密審核之後,以合法方式返國。

二、儘速解決目前在台已逾期居留之泰緬無國籍華裔難民合法生存問題。

三、辦法被核定前,有不被拘捕、拘留之保障。

四、核給工作證明,淮許延續僑保之福利政策。

五、為維護本案被協助人生活權益,期於三個月內核定「泰緬地區無國籍華人回國求學、定居作業辦法」。

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

新聞連絡人:李美萍0939-859-248/02-29454868

劉小華0910-85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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