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30
“中國沒落實為奧運改善人權承諾”
中國爭取主辦奧運時,承諾將改善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儘管大陸在死刑改革和增加外國記者自由上已有進步,但其實中國為奧運改善人權的承諾,根本沒有落實。 總部設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周一公布的報告中,列舉了中國一連串侵犯人權的情形,包括警察得以未經審判羈押犯人、使用新手段控制國內媒體、審查互聯網資訊等等。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副執行場凱瑟琳﹒巴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中國更廣泛地未經審判就羈押犯人,並且縮緊對國內媒體和互聯網資訊的管制,相當令人失望。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中國2006年的死刑執行次數超過1千, 不過,他們相信實際數字應該超過8千。
次外,雖然去年12月中國宣佈暫時讓外國記者得免許可在大陸境內旅遊和採訪,新規定宣佈後,直到2008年10月中以前,只須受訪者同意即可進行訪問,但新措施宣佈之際,北京法院也同時駁回《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岩的上訴。
一般認為,被以詐欺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的趙岩,是中國對他傾《紐時》立場的政治報復,也是對其他中國調查記者的警告。
國際特赦組織報告中指出的中國侵犯人權的情況已經不算新聞,但情況不同的是,2001年時為了爭取主辦奧運,中國領導人承諾國際奧委會成員,將因應奧運改善人權和媒體自由。
因此,國際特赦組織要求國際奧委會進一步對北京施壓,促使北京改善人權記錄,特別是和奧運有關的議題。
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說,北京建設現代的運動和交通設施,及改建新社區的同時,卻侵犯了公民權,報告並以一個北京市居民因政府為了準備奧運,強制他搬遷,他抗議後卻入獄4年為例。
中國當局仍未對國際特赦組織報告作出回應﹔至於剛結束在北京和中國政府長達兩周會談的國際奧委會首席管員則表示,需要更多時間才能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