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疑案 檢方懷疑扁掌握情資後轉移資金

2008/09/03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發現前總統陳水扁媳婦黃睿靚於2006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要求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人員赴台辦理開戶事宜,時間點在調查局同月五日接獲澤西島情資後、調查人員簽報前。檢方今天懷疑,前第一家庭的動作應與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提前告知情資相關。

 檢方專案人員強調,葉盛茂交給陳水扁的情資只是目前調查情資的一部分,不會對案件偵辦造成影響;特偵組已掌握前第一家庭在新加坡多數人頭戶相關情資,正逐一釐清資金來源。

 葉盛茂昨天召開記者會指稱,他在2006年一月份之前,已利用每月一次與總統會面的機會,將澤西島所提供前第一家庭的海外資金情資告知陳水扁;而調查局今年一月間接獲由開曼群島所提供的情資,他於二月初交付檢察總長陳聰明未果後,才在同月份交給陳水扁。

 專案小組指出,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於前年十二月五日接獲澤西島情資後,承辦人鄒求強在十二月底準備簽報台北地檢署調查,但遭葉盛茂以將面報當時的檢察總長吳英昭為理由阻止,使得該份情資並沒有製作成公文,葉盛茂向陳水扁呈報相關情資時,僅以口頭敘述,並沒有提供文件。

 專案小組發現,在洗錢防制中心正式簽報給葉盛茂之前,前第一家庭已通知美林銀行派員赴台辦理開戶事宜,並於2006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辦理開戶的相關文件,翌年二月間完成開戶手續,將黃睿靚設在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帳戶內的資金移轉到美林銀行。檢方懷疑,陳水扁應在同年十二月初已獲悉這項情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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