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三度應訊脫罪 扯特別費綁國務費

2008/09/04

【黃文博、張孝義、郭良傑、陳志賢、王己由】

 ▲前總統陳水扁3日前往特偵組接受約談,在離開時臉上帶著笑容,但未回答媒體詢問。(姚志平攝)

/台北報導 特偵組昨天就國務機要費案,三度傳訊前總統陳水扁。陳水扁認為這是檢方偵結前動作,提書面答辯除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畫上等號,並以機密外交不得洩露,意圖綁住檢方動作。整個庭訊,陳水扁都在辯稱自己沒有貪汙。

 特偵組辦案人員同時訊問了陳水扁,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是否將洗錢報告情資向他呈報,陳水扁的答覆與葉的說詞有所差距。辦案人員發現,扁獲得洗錢情資後,家人就展開搬錢到國外動作,顯然二者之間有相當的關連性。

 洗錢情資 牽動扁家理財

 檢察官林 慧訊問陳水扁何時從葉盛茂得到情資,確認葉在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將艾格蒙扁家洗錢情資透露給扁後,十二月廿一日扁家就要瑞士美林銀行人員來台著手開戶。檢方更確認了,九十六年二月間,扁家就將瑞士信貸的錢,陸陸續續地搬到美林日內瓦分行黃睿靚戶頭。由此可見,兩次的情資都對扁家處理財務,有決定性的影響。

 陳水扁是在昨天上午九點卅分,由律師李勝琛、洪貴參陪同到特偵組報到,由檢察官林 慧、李海龍、周士榆輪流訊問。檢方昨天主要是針對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流向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將艾格蒙組織將扁家國外洗錢情資外洩給陳水扁,第三度訊問陳水扁。

 勾掛兩案 答辯有備而來

 昨天的偵訊時間長達四個半小時。中午十二點休息十多分鐘,檢方替扁準備了便當,但他說不要。扁曾提及他的腰傷問題,不知是否能接受長時間訊問,但最後雙方還是決定繼續進行,直到下午二點四分左右,檢方認為已經全部訊問完畢,就讓扁離開。

 由於扁認為昨天可能是檢方偵結前動作,接受訊問時,有備而來,除了口頭答辯外,也準備了厚厚一本的書面答辯狀。他提到,國務費性質是最早的特別費,是最特別的特別費,具有機密費和特別費性質。

 以李為例 領據超過單據

 他更舉李登輝前總統時代,用單據核銷、領據核銷比例,從未有百分之五十對五十情形,領據比例遠遠超過單據。

 他也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的相關判決,說馬的特別費支出,是到任期最後才捐出,再說明自己的國務費使用情形。他還點出有些事涉機密和敏感,希望檢察官幫忙保密,不要造成國家利益重大危害。

 不過檢方強調,陳水扁的說明,檢方會逐一查證,例如機密外交部分,至少要填一些支出證明,檢方也不一定認定國務費就是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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